根據2017年鎮黨委、政府工作計劃和縣財政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編製今年的財政預算。
一、基本情況
我鎮地處洞庭湖之濱、新牆河畔,轄7個村、2個居委會,286個居民小組,國土麵積79.5 平方公裏,耕地麵積49900畝,人口31268人(其中:農業人口25423人非農業人口5845人)。我鎮交通區位優勢明顯,京珠高速公路、107國道縱貫南北,榮公公路橫穿東西,是縣委、縣政府“兩環一線”戰略的重點發展區域。我鎮為全國重點集鎮,境內新牆農業工業化園和縣生態工業園發展形勢良好。鄉鎮財政體製改革後,確定我鎮固定收入為976.36萬(兩稅上劃基數61.69萬,轉移支付914.67萬),支出包幹基數1960.1萬元。在支出包幹基數中含下列預算單位:離退休、行政、財政、經管、計生、農技、農機、畜牧、文化、衛生、企業、廣播、水利、司法、居委會等。今年財政稅收任務1000萬元,企業固定稅源少,除在本地工商納稅戶散稅外,短期內房產一體化稅收成為我鎮的收入重點,其餘依靠向上爭取解決,剛性支出大於本級可用財力,支出缺口大,收支難以平衡。
二、預算編製的指導思想
2017年財政預算編製和財政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全麵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各級經濟工作、財政工作會議精神,全麵深化改革,全力推動發展。以保運轉、保民生、促發展為中心,集中財力用於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堅持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控製和壓減一般性支出,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強化預算績效管理,促進預算公開透明;堅持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做到收入預算真實完整,基本支出準確規範,項目支出科學合理,不斷提高財政預算編製質量和水平。
三、預算編製原則
1、收支平衡原則。堅持量入為出,量財辦事的原則,確保財政收支平衡,略有結餘。
2、綜合財政預算原則。實現收支兩條線,統一安排各單位的收支計劃,做到收支統管,統籌兼顧。
3、零基預算原則。按當年可用財力和實際需要,統籌安排各項支出。
4、部門預算原則。推行部門預算,細化預算編製,強化預算管理。
5、勤儉節約原則。提倡勤儉辦事、艱苦樸素的工作作風,降低行政運行成本,反對鋪張浪費。
四、2017年財政收支預算
(一)預算總收入 2539.86萬元
1、公共財政預算收入 1113.5萬元
(1)一般預算收入 1000萬元
國稅700萬元;地稅300萬元(其中所得稅基數36萬)。
(2)非稅收入 113.5萬元
①居委會環境衛生整治收入 20萬元
②鎮計生辦社會撫養費收入 30萬元
③廣播站電視收視費收入 25萬元
④城市教育附加收入 10.5萬元
⑤砂石收入 8萬元
⑥建材園協調收入 20萬元
⑦鎮屬資產租賃收入(林場、魚池) 萬元
⑧鎮自來水公司收入 萬元
2、上級財政補助收入 976.36 萬元
基數補貼61.69萬元;轉移支付470.38萬元;均衡性轉移支付444.29萬元。
3、基金收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入) 300萬元
4、其他收入 150萬元
(二)、財政預算總支出(含預備費、剔除上級專項追加) 2496.35萬元
1、預算內支出 1931.35萬元
(1)安排黨委政府機關經費678.2萬元
①人員經費及基金上繳經費539.8萬元。其中:a、在職幹部職工(64人)工資160萬,津補貼127.7萬,鄉鎮補貼25.2萬,公車改革補貼27萬(10.5個月,從2月15日起執行),養老保險57.6萬,醫療保險21.6萬,住房公積金55萬,職業年金23萬,工傷保險4.3萬,失業保險3萬;b、退休人員(18人)津補貼32.6萬;c、大學生村官津補貼1.7萬元。
②公用經費139.5萬元。其中:黨建、組織經費30萬(其中:遠程站點維護費機關、清水村、新華村、馬形村、高橋村、三合村、燎原村、雙楓村各0.5萬);政府辦公費4萬元;宣傳費5萬;租車費6萬元;招待費8萬元;印刷費5萬元;維修費8萬元;報刊費11萬元;手機報2.5萬,會議費6萬元;政府各項采購20萬元;便民服務中心2萬;食堂32萬元(含食堂人員經費12萬元)。
(2)一般專項支出113萬元
招商引資3萬元;人大經費5萬元;政協經費2萬元;工會經費20萬;征兵經費2萬元,武裝工作經費3萬元;紀檢監察經費﹙包括辦案津貼﹚4萬元;扶貧工作支出6萬元(含工作經費2萬元);環境整治工作經費3萬元;財政事務費5萬元;移民工作經費2萬元;確權頒證4萬元;農業普查工作經費2萬元;經管、統計工作經費6萬元(含小康指標考核工作經費3萬元);砂石經費2萬元;規範村民建房18萬元;危房改造3萬元;控建拆違工作經費5萬元;文明創建工作經費5萬元;品牌創建工作經費5萬元;環境保護工作經費1萬元;禁炮工作經費5萬元;市場管理工作經費2萬元(含食品、藥品安全監督工作經費1萬元)。
(3)公共安全支出60萬元
綜治、信訪經費30萬元;司法所工作經費4萬元;派出所辦案經費10萬元(包括禁毒經費3萬元);治超治亂工作經費3萬元;反邪教工作經費2萬元;安全生產工作經費9萬元;法庭經費2萬。
(4)社會保障支出29.5萬元
城鄉居民醫保以及新農保工作經費6.5萬元;離退休人員遺屬費8萬元;失地農民保障支出15萬元。
(5)文教、衛生各項經費21.6萬元
①教育17.6萬元。其中:辦公費用7萬元,教師節1萬元,兒童節0.6萬元,中考5萬元,教育質量獎金2萬元,教育安全獎金2萬元;
②衛生院4萬元(含年度禽流感防控工作經費)。
(6)林業、國土經費6萬元
①林業站工作經費3萬元(森林防火經費2萬元);
②國土所工作經費3萬元。
(7)計劃生育服務所各項經費88.19萬元
其中:①在職人員(6人)工資15.3萬,津補貼11.3萬,鄉鎮補貼2.67萬,養老保險5.32萬,醫療保險2萬,(住房公積金4.6萬),工傷保險0.4萬,職業年金2.2萬;②退休人員(4人)津補貼6.6萬元;③計生工作保障資金38.4萬(按全鎮人口32000人×12元/人核算,含村專幹報酬、陣地建設、純女戶配套、協會經費、手術後遺症、村專幹直報手機話費、獨生子女保險、打擊兩非經費等,在完成縣定社會撫養費征收任務的前提下鎮財政予以保障,完成超過縣定任務的部分鎮財政按50%予以追加工作經費,如未完成縣定任務則按差額任務在總任務中所占的百分比相應核減保障資金);④計生工作保2016年類位(縣第三名)獎2萬,每前進一個位次獎2萬。
(8)水務站各項經費54.56萬元
其中:①在職人員(6人)工資16.5萬,津補貼11.3萬,鄉鎮補貼3.1萬,公務交通補貼0.6 萬,養老保險5.56萬,醫療保險2.1萬,(住房公積金4.9萬),工傷保險0.5萬,職業年金2.3萬;②退休人員(5人)津補貼8.2萬元;③堤垸經費5萬元。
(9)農技推廣服務中心各項經費177.56萬元
①農技站68.4萬元。其中:a、在職人員(9人)工資23.2萬,津補貼17萬,鄉鎮補貼3.9萬,養老保險8.1萬,醫療保險3萬,(住房公積金6.9萬),工傷保險0.6萬,職業年金3.3萬;b、退休人員(4人)津補貼6.8萬元;c、農技服務費2.5萬元。
②農機站43.7萬元。其中:a、在職人員(6人)工資14.4萬,津補貼11萬,鄉鎮補貼2.8萬,養老保險5.1萬,醫療保險1.9萬,(住房公積金4.4萬),工傷保險0.4萬,職業年金2萬;b、退休人員(2人)津補貼3.1萬元;c、工作經費3萬元。
③畜牧站65.46萬元。其中:a、在職人員(6人)工資13.2萬,津補貼10.6萬,鄉鎮補貼2.6萬,養老保險4.8萬,醫療保險1.8萬,(住房公積金4.2萬),工傷保險0.36萬,職業年金1.9萬;b、退休人員(14人)津補貼23.2萬元;c、防疫經費7萬元。
(10)公共文化事業發展中心各項經費113.78萬元
①廣播站28.2萬元。其中:a、在職人員(4人)工資7.8萬,津補貼7.1萬,鄉鎮補貼1.4萬,養老保險3萬,醫療保險1.2萬,(住房公積金2.5萬),工傷保險0.3萬,職業年金1.2萬;b、退休人員(2人,易洪生、周金龍)津補貼3.2萬元;c、機關收視費1萬;鎮村通2萬。
②城建辦74.48萬元。其中:a、在職人員(8人)工資17萬,津補貼14.2萬,鄉鎮補貼2.7萬,養老保險6.24萬,醫療保險2.34萬,(住房公積金5.25萬),工傷保險0.5萬,職業年金2.5萬;b、易三喜、汪文斌人員經費各5.5萬,共11萬;c、勞務派遣人員6人×3萬=18萬(每人每月2500元)。
③企業辦7.1萬元。其中:退休人員(4人)津補貼7.1萬元;
④文化站4萬元(其中:公益事業性支出2萬)。
(11)勞動就業與社會發展中心各項經費22.96萬元
①勞動站13.46萬元。其中:a、在職人員(1人)工資2.2萬,津補貼1.8萬,鄉鎮補貼0.4萬,養老保險0.8萬,醫療保險0.3萬,(住房公積金0.7萬),工傷保險0.06萬,職業年金0.4萬;b、餘嶽東5.5萬;c、工作經費2萬元。
②民政經費支出9.5萬元。其中:新牆敬老院5萬,三合敬老院3萬,殘疾人事業1.5萬。
(12)安排居委會28萬元(其中老街居委會運轉經費14萬,十二公裏居委會運轉經費14萬)。
(13)安排村級組織運轉經費229萬元
其中:村級轉移支付7個村=189萬元(在縣未明確的前提下,先按原27個小村每村7萬元預算),村工作績效工資40萬元。
(14)環境整治經費189萬元
其中:村級組織服務群從專項經費28×1萬元/村=28萬元,村級環境衛生考核經費14萬元,新黃路2萬元,集鎮環境整治145萬元(其中居委會包幹經費116萬,保潔公司17.6萬)。
(15)其他支出100萬元。(不可預見性的支出)
(16)預備費20萬元。
2、非稅支出 245萬元
(1)、防汛、抗旱經費30萬元;
(2)、專項支出60萬元(改善產業發展環境);
(3)、廣播事務支出25萬元;
(4)、十二公裏居委會衛生費支出20萬元;
(5)、水利建設支出60萬元;
(6)、機關建設20萬元(含機關院內亮化綠化、辦公用房維修等);
(7)、新農村建設30萬元。
3、各項債務償還支出 20萬元
4、基金支出 300萬元
集鎮建設支出300萬元(著力於集鎮改造升級)
五、實有財力測算
l、實有財力 萬元。其中:一般預算收入 萬元:非稅收入 萬元;上級財政補助收入 萬;基金收入 萬。
2、實際支出萬元:一般預算支出 萬元;非稅支出 萬元;債務償還支出 萬元;基金支出 萬元。
六、 可用財力減實際支出 萬元
萬元—萬元=萬元
七、 本年實際預測結餘 萬元用於消除以前年度財政赤字。
新牆財政所
二O一七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