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新牆鎮農村“空心房”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來源:新牆鎮   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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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牆政發〔2018〕7號

新牆鎮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新牆鎮農村“空心房”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會、部門:

現將《新牆鎮農村“空心房”整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新牆鎮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日

 

 

新牆鎮農村“空心房”整治實施方案

 

為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嶽陽市農村空心房整治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順應廣大農民過上美好生活的期待,鎮政府決定對全鎮農村“空心房”進行整治,結合我鎮實際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鄉村振興戰略為統領,將農村“空心房”整治與規範村民建房、農村危房改造、土地整理利用等有機結合起來,推動農村生態修複、建房集中、麵貌提升、鄉村振興。整治工作分3年實施,2018年完成全鎮交通主幹線村莊整治任務,2019年完成其他村莊整治任務,2020年全麵完成“空心房”整治驗收工作。

二、基本原則

1. 政府主導,群眾主體。堅持高位推動與整體聯動相結合,強化政府主導作用,突出群眾主體地位,充分尊重群眾意願,注重發揮黨員幹部、“兩代表一委員”的示範帶頭作用,引導村民支持、參與農村“空心房”整治。

2. 依法依規,公平公正。把依法行政貫穿“空心房”整治工作的全過程,實事求是,不搞大拆大建,不搞一哄而起。堅持“一戶一宅”“拆舊建新”,堅持相關政策向基層、農戶傾斜,推行“以獎代補”,切實保障群眾利益。

3. 規劃先行,穩步推進。按照生產、生活分區規劃,居住、娛樂功能齊全,住房、生態和諧統一的要求,科學編製“空心房”整治、規範村民建房、環境綜合整治、美麗鄉村建設等簡易規劃方案。鎮政府加強指導,群眾廣泛參與,突出經濟實用,不搞形式主義,有序推進。

4. 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突出重點村莊、重點區域實行重點整治,帶動其他村莊全麵鋪開。通過3年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確保全鎮農村“空心房”整治到位。

三、整治內容

1. 整治重點。2018年整治重點村為清水村、高橋村、燎原村、馬形村整治重點區域為G107、榮公公路等公路沿線村莊。

2. 整治對象。一是長期無人居住或無人監管或無合法繼承人的空房、雜屋以及廢棄的企事業單位辦公場所、宿舍、生產性用房等“閑置房”;二是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殘垣斷壁和破爛不堪的“危舊房”;三是堤防、大壩、渠道上亂搭亂建的“違章房”;四是零星分布、簡易建設的農業生產管理用房以及分散居住且本人自願拆除的“零散房”等。

3. 整治要求。一是對納入整治範圍的農村“空心房”,按政策法規整治到位;二是對具有保留價值,能彰顯特色、傳承文脈、融入鄉村旅遊的建築,按“修舊如舊”的標準修繕到位;三是按照“宜耕則耕、宜建則建、宜綠則綠”的原則,對農村“空心房”拆除後的地塊,按照規劃開發利用到位;四是對整治後的地塊加強後期管理,建立長效機製管護到位。

四、實施步驟

農村“空心房”整治工作分3年實施,年初由鎮“空心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達整治任務,分步推進。

1. 宣傳發動,調查摸底

2018年3月上旬,鎮、村逐級召開動員會議,開展集中培訓,層層落實責任。充分利用廣播、報刊、網絡等平台,廣泛宣傳“空心房”整治相關政策,形成村幹部重視、黨員組長帶頭、村民群眾廣泛參與的工作局麵。

以各村為單位進行調查摸底,全麵掌握轄區內“空心房”的地點、數量、麵積、權屬與附屬設施情況,公開公示“空心房”情況,初步確定拆舊地塊的再利用方式,建立鎮、村二級台帳。

2. 編製方案,集中整治

各村根據每個屋場、地塊的實際情況,按照“宜耕則耕、宜建則建、宜綠則綠”的原則,確定拆舊地塊的再利用方式,科學編製 “空心房”的整治方案。整治方案經相關部門論證後,報縣“空心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經批準整治的地塊,由鎮政府指導拆除到位、美化到位、建設到位。

3. 檢查驗收,形成機製

(1)各村“空心房”整治工作完成後,鎮“空心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成員單位,依程序進行驗收,查漏補缺,及時整改。

(2)屬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耕地開發項目的,報縣國土資源局取得補充耕地指標確認書和“增減掛鉤”指標後,全力推動到網上交易平台進行交易。

(3)各村認真總結整治工作中的經驗做法上報鎮“空心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農村“空心房”整治工作長效機製。

五、保障措施

1. 強化組織領導。成立新牆鎮“空心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周立雄任組長,黨委副書記張磊任常務副組長、人大主席朱雄光、黨委委員黃細波、黨委委員彭文榮、黨委委員李誌宏、鎮紀委書記劉衍、副鎮長袁明、副鎮長湯美、鎮長助理蔡卓任副組長,國土所、城建辦、林業站、財政所、派出所、司法所、供電所、民政所、廣播站負責人,以及各村支部書記為成員。

鎮“空心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新牆國土資源所,榮益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

2. 落實政策措施。農村“空心房”整治經費由、鎮財政專項列支。根據房屋及其他建築物的結構類型、破舊程度,按縣級核定標準,對自拆“空心房”的所有權人進行獎勵。房屋所有權人在建新房時已承諾拆舊房或建新房時已享受其他政策補助等情形的,拆除“空心房”時不再進行獎勵。

3. 加強聯合執法。各村要與國土、規劃等相關部門組建“空心房”整治聯合執法隊伍,對“一戶多宅”、已“建新”未“拆舊”和不符合村莊整體規劃的農村“空心房”,加大執法力度,確保整治到位。

4. 加強督查考核。由鎮政府領導牽頭,組織鎮紀委辦公室、鎮“空心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本實施方案時間表和各村整治規劃,采取定期督查、暗訪督查、隨機督查等多種形式,密切跟蹤工作進展,做到每周一通報,每月一督查,每季一講評,每半年召開一次現場推進會,每年組織一次考核驗收。

鎮政府將“空心房”整治工作作為年度目標考核工作加分項目。根據考核結果,對工作成效明顯的村和個人按規定予以表揚獎勵,對工作落後的村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

5. 嚴肅工作紀律。在“空心房”整治工作中,嚴禁弄虛作假虛報冒領財政資金,嚴禁“索拿卡要”。對整治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的村和個人,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