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生兒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經辦操作指引
一、參保登記辦理流程
(一)線下辦理
1.經辦人員通過湖南省醫療保障信息平台或湖南省醫療保障全民參保基層服務平台的“城鄉居民參保登記”模塊辦理參保登記業務。新生兒參保的證件類型選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鼓勵新生兒監護人使用“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參保。使用“出生醫學證明”參保的,新生兒監護人應在新生兒上戶後及時辦理信息變更業務。
2.符合“免繳費”政策參保身份選擇“新生兒”,本次參保日期錄為出生之日。不符合“免繳費”政策且在出生90天內參保的新生兒,參保身份選擇“城鄉居民”,本次參保日期錄為出生之日。不符合“免繳費”政策且在出生90天外參保的新生兒,參保身份選擇“城鄉居民”,本次參保日期錄為申請之日。
3.“參保身份”選擇“新生兒”,須填寫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號”及父母信息。新生兒的出生醫學證明號及母親信息為必填項,父親信息默認為選填項。若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中有父親信息,則經辦人員必須錄入父親信息。
4.經辦人員錄入新生兒父母信息後,應核對新生兒父母參保繳費信息,若均不符合“免繳費”條件,經辦人員應提醒新生兒父母可選擇先為自己參保繳費,再來享受新生兒出生當年“免繳費”政策。
5.符合“免繳費”政策的新生兒,“中途參保人員類別”選擇“正常參保”。不符合“免繳費”政策的新生兒,“中途參保人員類別”選擇“新生兒不免繳”。
6.符合“免繳費”政策的新生兒參保須提供以下材料:《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複印件;新生兒本人及其父母戶口簿頁複印件(使用出生醫學證明參保不需要)。通過湖南省醫療保障信息平台辦理新生兒參保登記,鼓勵上傳參保資料。通過湖南省醫療保障全民參保基層服務平台辦理新生兒參保登記,須按要求分類上傳新生兒參保資料,供醫保經辦機構審核。
7.參保申請提交後,由係統自動完成校驗。經校驗不符合免繳條件的,係統提示:新生兒父母均未參加我省基本醫保,不能免繳。經校驗發現身份證號碼或出生醫學證明號碼已辦理參保的,係統提示:已經在XX統籌區參保,不能重複參保。
8.複核審核。現場辦理的,即時審核辦結;湖南省醫療保障全民參保基層服務平台、湘醫保、政務等渠道申請辦理的,須在1個工作日內審核辦結。符合“免繳費”政策的新生兒參保登記審核通過後,係統自動生成0繳費記錄。
(二)線上辦理
1.新生兒父母通過湘醫保APP或小程序的“新生兒參保登記”模塊辦理參保登記業務。當前湘醫保賬號登錄人員須為新生兒父親或母親。
2.新生兒父母按要求如實填寫參保信息。取消戶籍地參保限製,新生兒參保區劃可選擇戶籍地、居住地或出生地等。新生兒參保日期默認為出生之日。
3.已上戶的新生兒,選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參保;未上戶的新生兒,建議等上戶後再申請參保登記,也可選擇“出生醫學證明”參保。使用“出生醫學證明”參保的,新生兒監護人應在新生兒上戶後持出生醫學證明、新生兒及其父母戶口簿頁到參保地經辦機構辦理信息變更業務。
4.新生兒父母填完參保信息後,須將參保資料作為附件上傳。其中:出生醫學證明必傳;選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參保還須上傳新生兒及其父母戶口頁。
5.參保申請提交後,由係統自動完成校驗。經校驗不符合免繳條件的,係統提示:新生兒父母均未參加我省基本醫保,不符合免繳條件,請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或新生兒父母在我省參加基本醫保後再辦理。經校驗發現身份證號碼或出生醫學證明號碼已辦理參保的,係統提示:已經在XX統籌區參保,不能重複參保。
6.參保登記審核通過後湘醫保推送提示:XXX(新生兒姓名):恭喜您已經享受新生兒出生當年居民醫保費免繳的惠民政策【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7.通過政務“出生一件事一次辦”渠道辦理參保登記流程不變。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實免繳政策。符合條件的新生兒出生當年參保免繳費是我省推行的一項重要惠民政策,各級醫保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民生責任,確保政策落地不打折扣。要加強宣傳,依托醫療機構、政務辦事窗口和新媒體廣泛開展宣傳,做到線下線上全覆蓋,提高群眾知曉率和獲得感,確保新生兒應參盡參、應免盡免。
(二)強化業務學習,嚴審參保信息。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要加強業務培訓,確保經辦人員知曉新生兒參保免繳政策,熟練掌握經辦操作流程。經辦人員要嚴格把關審核新生兒參保信息,重點審核新生兒與父母關係、新生兒中途參保類別和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號碼等關鍵信息,做到懂政策、會經辦、能答疑。
(三)嚴守紀律規矩,嚴禁違規辦理。要築牢紀律底線,杜絕違規操作。嚴禁將不符合免繳條件的新生兒違規納入免繳範圍。不得未經新生兒監護人同意隨意辦理參保登記。嚴禁從醫療機構等渠道獲取新生兒出生信息批量辦理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