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步仙鎮深入推進“戴帽工程”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來源:步仙鎮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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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政發〔2021〕32號

 

 

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站所:

經研究同意,現將《步仙鎮深入推進“戴帽工程”專項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貫徹實施。

 

 

步仙鎮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5日

 

 

 

 

 

步仙鎮深入推進“戴帽工程”專項行動方案

 

為深化全省“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工作成效,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21年全省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湘辦發電〔2021〕11號),省整治辦《關於印發<全省深入推進“戴帽工程”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有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領導批示精神,鎮政府決定,自9月13日起至12月底,在全鎮開展深入推進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戴帽工程”專項行動,特製定本方案。


一、行動目標

通過為期4個月的集中治理,進一步增強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以下簡稱“摩電”)騎乘人員頭盔佩戴意識,顯著提升摩電安全防護水平,明顯減少摩電交通事故,減輕事故傷亡後果。力爭到2021年底,集鎮道路頭盔佩戴率達到90%以上,普通公路頭盔佩戴率達到85%以上。

二、實施步驟

(一)部署發動階段。9月15日前,鎮道安委牽頭,各相關單位全力配合,完成方案製定、動員部署、集中宣傳等工作,堅持宣傳開路,迅速掀起輿論聲勢,營造整治氛圍。

(二)集中治理階段。11月30日前,鎮道安委牽頭,各相關單位全力配合,全麵開展源頭清理、路麵管控、基層創建等工作,通過密集開展主題活動、聯合執法、案件辦理、檢查考核、經驗推廣、跟蹤報道、新聞發布等各種方式,係統深入組織推進,始終保持整治張力。

(三)鞏固提升階段。12月25日前,鎮道安委牽頭,各相關單位全力配合,組織開展“回頭看”,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查補短板漏洞,完善手段措施,建立健全長效治理機製。

三、主要措施

(一)強化宣傳引導

1. 建立宣傳陣地。各村(社區)根據附件1宣傳標語挑選印製兩條宣傳橫幅懸掛在村部或人流密集場所,設立一個固定宣傳櫥窗宣傳“戴帽工程”,同時利用電子顯示屏、村村響循環播放《關於在全鎮開展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結合“五到五促”深入宣傳“戴帽行動”。鎮機關、派出所、市場所、農推中心、學校等單位要建立“戴帽工程”宣傳陣地,學校每周開展1課時交通安全宣教或組織1次安全知識競賽、演講比賽、作文比賽、手抄報、黑板報等活動。摩電銷售點、集中停放點、企業單位要張貼“一盔一帶”安全提示。通過全麵宣傳,提高群眾知曉度。(責任單位:各村(社區)、道安辦、派出所、市場所、農推中心、教育聯校、應急辦)

2. 加強教育勸導。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對路麵查獲的違法摩電騎乘人員一律開展現場警示教育。定期組織機關、村社、學校等單位工作人員、農村“兩站兩員”以及青年誌願者上路開展宣傳勸導。督促機關、企事業單位落實上下班門衛安全提示製度。動員全鎮黨員幹部開展“戴帽工程”文明倡議,簽訂“一盔一帶”安全出行承諾書。(責任單位:各村(社區)、道安辦、派出所、黨政辦、應急辦)

3. 開展主題報道。充分應用傳統媒體平台和新媒體矩陣,集中開展“戴帽工程”主題報道活動,迅速掀起宣傳高潮。通過發布整治通告、刊發新聞通稿、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將主題宣傳貫穿行動全過程,高頻次、大範圍組織報道,持續強化宣傳效果。(責任單位:各村(社區)、道安辦、派出所)


(二)強化綜合治理

4. 凝聚部門共治合力。將“戴帽工程”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安全生產考核和文明村(社區)、文明單位測評指標。從規範經營行為入手,銷售摩托車必須傳授安全駕乘知識,限製為無牌無證、未配備頭盔的摩電提供加油、維修等服務。加大整治力度,開展聯合執法專項行動,提高設卡、巡查頻次,集中整治酒後駕車、違規載人、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及非法安裝遮陽傘、雨具等行為。(責任單位:綜治辦、應急辦、文明辦、市場所、道安辦、派出所、執法大隊)

5. 黨員幹部示範帶頭。在機關、部門站所、村(社區)廣泛開展“戴帽工程”文明倡議活動,納入作風建設考核評估,促進黨員幹部模範帶頭。嚴格派出所、執法大隊等部門行政執法用摩電管理,嚴禁使用非標、無牌無證摩電執法,嚴禁行政執法人員不按規定佩戴頭盔,嚴防因未戴頭盔執法引發炒作。(責任單位:黨建辦、派出所、執法大隊、各村(社區))

6. 發動社會共同參與。積極推廣“購車送頭盔”“買保險送頭盔”“愛心企業贈頭盔”等模式,聯合摩電銷售企業、保險公司、本地商家共同解決社會在用摩電頭盔配備。鼓勵企事業單位將頭盔作為勞動保護用品,配發給有需要的員工。(責任單位:市場所、應急辦)


(三)強化源頭監管

7. 清查生產銷售源頭。市場所、派出所、執法大隊等部門建立聯合檢查工作機製,主動搜索發現生產銷售非法改拚裝車、非標車以及買賣、偽造、變造號牌(證件)等違法犯罪線索,清理整頓非法摩電流通渠道、電商平台、存儲倉庫、維修門店等,督促落實帶盔生產銷售。(責任單位:市場所、派出所、執法大隊)

8. 優化考試登記管理。協助公安交管部門建立完善摩電基礎信息動態采集機製,大幅削減農村摩電無牌無證存量隱患。積極與公安交管部門對接,推動“流動車管所”下鄉,推行“網上辦、掌上辦”,落實帶牌銷售,嚴禁為未配備頭盔的摩電辦理注冊登記。推動摩托車“駕考下鄉”,擴大約考覆蓋麵,提升考試效能,切實提高農村群眾的摩托車持證率。(責任單位:派出所)


(四)強化主體責任

9. 突出重點行業。以摩托出租行業為重點,督促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要求從業人員購買保險、規範佩戴頭盔,對事故和違法多發的從業人員,從嚴從重處理,並納入“黑名單”,實行行業禁入。(責任單位:派出所)

10. 突出中小學校。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作用,致信全體學生及家長,號召駕乘摩電自覺佩戴頭盔,規範行停秩序,安全文明出行。督促完善“家校警”共治機製,強化學校門口頭盔檢查記錄和勸導教育。建立通報警示製度,定期發布校級、班級頭盔佩戴情況通報,督促家長、學生養成佩戴習慣。(責任單位:教育聯校)

11. 突出重點企業。以勞動密集型製造業工廠為重點,組織開展日常巡查和上門督辦,嚴格督促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門衛提示和日常安全檢查考核製度,督促職工使用合法摩電上下班,並按規定佩戴頭盔騎行。(責任單位:應急辦)


(五)強化執法辦案

12. 嚴格路麵整治。以工廠、集鎮、農貿市場、學校等摩電出行密集路段,摩電交通事故多發點段為重點,強化現場執法勤務,從嚴查處摩電無牌無證、逆行、不戴頭盔、違規載人、加裝傘具等五類重點違法行為。(責任單位:派出所)

13. 嚴格案件辦理。對涉嫌生產、銷售偽劣機動車產品、非法經營、危險作業以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法違規生產、銷售以及發布虛假或引人誤解宣傳廣告造成損害的,引導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法追究生產、銷售企業相應的賠償責任。(責任單位:市場所、派出所)


(六)強化責任追究

14. 嚴格溯源倒查。對摩電發生亡人交通事故,或者因假冒偽劣頭盔產品造成摩電交通事故後果加重的,一律倒查生產、銷售、使用環節相關責任。對管理部門、行業機構直接責任人員涉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但尚不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依規依紀追究責任。(責任單位:應急辦、市場所、派出所)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思想認識。當前全省實施“戴帽工程”已進入從量變到質變、積小勝為大勝的關鍵期,各村(社區)、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把“戴帽工程”作為“生命工程”“一把手工程”,切實抓住、抓緊、抓實,以決戰決勝的姿態,從嚴從速組織實施,確保實現預期目標。

(二)切實強化組織推進。各村(社區)、各部門要按照鎮道安委統一部署,對標對表,嚴格落實“戴帽工程”相關工作責任,細化具體任務,形成合力,確保“六個一”工作措施落細落地,即:製訂一個實施方案、召開一次動員部署會、每月開展一次集中宣傳、每周開展一次聯合整治行動、每月召開一次工作通報會、每月進行一次考核排名通報。

(三)切實加強考核督辦。各單位要對照本方案和《步仙鎮深入推進“戴帽工程”專項行動責任清單》(見附件3)要求,定期開展巡查暗訪和效果測評,確保工作進度和整治成效。“戴帽工程”實施情況納入9月至12月全鎮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考核,並加大考核權重。鎮道安委將對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站所分別實施考核,每月排名通報。對工作推進不力、風險隱患突出的單位,將視情采取提醒、約談、掛牌督辦等問責措施。

 

附件:1.“一盔一帶”宣傳標語

2.一盔一帶安全出行承諾書

3.步仙鎮深入推進“戴帽工程”專項行動責任清單

 

 

 

 

 

 

 

 

 

附件1

 

“一盔一帶”宣傳標語

 

1.頭盔不戴、安全不在!

2.騎行戴頭盔,安全無意外!

3.駕駛摩托路上行,戴好頭盔保生命。

4.安全出行你我他,戴上頭盔為大家。

5.騎行安全,必戴頭盔,平安回家,幸福全家。

6.安全帽就是生命帽,珍愛生命從“頭”開始。

7.頭盔,為你的騎行安全保駕護航。

8.安全騎行第一招,頭盔一定要戴牢。

9.出行安全,為了自己,更為了他人。

10.防範風險千萬條,騎行戴盔第一條。

11.騎行牢記戴頭盔,平安出門平安回。

12.騎行電車戴頭盔,平安幸福永相隨。

13.生命安全要珍惜,不戴頭盔如兒戲。

14.頭盔不貴,生命可貴,經不起浪費。

15.電車出行,頭盔必戴,安全行駛,關乎你我。

 

 

 

附件2

 

一盔一帶安全出行承諾書

 

 

本人鄭重承諾:

1.駕駛與乘坐機動車出行時,係好安全帶並提醒同車同乘人員係好安全帶。

2.提醒、勸告身邊的機動車駕駛員和乘坐人員出行過程中,係好安全帶。

3.在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出行時,增強自身安全防護意識,佩戴大小合適、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頭盔,並係好安全帽帶。

4.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不駕駛摩托車;未滿16周歲不駕駛電動自行車。

5.駕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不得違反規定超員行駛。

6.積極參與“一盔一帶”安全出行的宣傳教育活動,養成騎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自覺佩戴安全頭盔,駕乘汽車使用安全帶的良好習慣,為群眾做好示範表率作用。

以上承諾我堅決遵守,若有違反後果自負。

 

 

承諾人:             

年   月   日

附件3

步仙鎮深入推進“戴帽工程”專項行動責任清單

序號

項目

行動措施

責任單位

具體內容

強化宣傳引導

1、建立宣傳陣地

村(社區)

印製兩條宣傳橫幅懸掛在村部或人流密集場所;設立一個固定宣傳櫥窗宣傳“戴帽工程”;利用電子顯示屏、村村響循環播放《關於在全鎮開展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結合“五到五促”深入宣傳“戴帽行動”。

各相關部門站所

鎮機關、派出所、市場所、農推中心、學校等單位要建立“戴帽工程”宣傳陣地。

教育聯校

學校每周開展1課時交通安全宣教或組織1次安全知識競賽、演講比賽、作文比賽、手抄報、黑板報等活動。

市場所、應急辦

摩電銷售點、集中停放點、企業單位要張貼“一盔一帶”安全提示。

2、加強教育勸導

派出所

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對路麵查獲的違法摩電騎乘人員一律開展現場警示教育。

道安辦、各村(社區)

定期組織機關、村社、學校等單位工作人員、農村“兩站兩員”以及青年誌願者上路開展宣傳勸導。動員全鎮黨員幹部開展“戴帽工程”文明倡議,簽訂“一盔一帶”安全出行承諾書。

黨政辦、應急辦

督促機關、企事業單位落實上下班門衛安全提示製度。

3、開展主題報道

道安辦、派出所

充分應用傳統媒體平台和新媒體矩陣,集中開展“戴帽工程”主題報道活動,迅速掀起宣傳高潮。通過發布整治通告、刊發新聞通稿、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將主題宣傳貫穿行動全過程。

各村(社區)

積極轉發整治通告、新聞稿件,擴大宣傳範圍,強化宣傳效果。

強化綜合治理

4、凝聚部門共治合力

綜治辦

將“戴帽工程”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考核。

應急辦

將“戴帽工程”納入安全生產考核。

文明辦

將“戴帽工程”納入文明村(社區)、文明單位測評指標。

市場所

規範經營行為,銷售摩托車必須傳授安全駕乘知識,限製為無牌無證、未配備頭盔的摩電提供加油、維修等服務。

道安辦、派出所、執法大隊

加大整治力度,開展聯合執法專項行動,提高設卡、巡查頻次,集中整治酒後駕車、違規載人、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及非法安裝遮陽傘、雨具等行為。

5、黨員幹部示範帶頭

黨建辦、各村(社區)

在機關、部門站所、村(社區)廣泛開展“戴帽工程”文明倡議活動,納入作風建設考核評估,促進黨員幹部模範帶頭。

派出所、執法大隊

嚴格派出所、執法大隊等部門行政執法用摩電管理,嚴禁使用非標、無牌無證摩電執法,嚴禁行政執法人員不按規定佩戴頭盔,嚴防因未戴頭盔執法引發炒作。

6、發動社會共同參與

市場所

積極推廣“購車送頭盔”“買保險送頭盔”“愛心企業贈頭盔”等模式,聯合摩電銷售企業、保險公司、本地商家共同解決社會在用摩電頭盔配備。

應急辦

鼓勵企事業單位將頭盔作為勞動保護用品,配發給有需要的員工。

強化源頭監管

7、清查生產銷售源頭

市場所、派出所、執法大隊

市場所、派出所、執法大隊等部門建立聯合檢查工作機製,主動搜索發現生產銷售非法改拚裝車、非標車以及買賣、偽造、變造號牌(證件)等違法犯罪線索,清理整頓非法摩電流通渠道、電商平台、存儲倉庫、維修門店等,督促落實帶盔生產銷售。

8、優化考試登記管理

派出所

協助公安交管部門建立完善摩電基礎信息動態采集機製,大幅削減農村摩電無牌無證存量隱患。積極與公安交管部門對接,推動“流動車管所”下鄉,推行“網上辦、掌上辦”,落實帶牌銷售,嚴禁為未配備頭盔的摩電辦理注冊登記。推動摩托車“駕考下鄉”,擴大約考覆蓋麵,提升考試效能,切實提高農村群眾的摩托車持證率。

強化主體責任

9、突出重點行業

派出所

以摩托出租行業為重點,督促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要求從業人員購買保險、規範佩戴頭盔,對事故和違法多發的從業人員,從嚴從重處理,並納入“黑名單”,實行行業禁入。

10、突出中小學校

教育聯校

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作用,致信全體學生及家長,號召駕乘摩電自覺佩戴頭盔,規範行停秩序,安全文明出行。督促完善“家校警”共治機製,強化學校門口頭盔檢查記錄和勸導教育。建立通報警示製度,定期發布校級、班級頭盔佩戴情況通報,督促家長、學生養成佩戴習慣。

11、突出重點企業

應急辦

以勞動密集型製造業工廠為重點,組織開展日常巡查和上門督辦,嚴格督促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門衛提示和日常安全檢查考核製度,督促職工使用合法摩電上下班,並按規定佩戴頭盔騎行。

強化執法辦案

12、嚴格路麵整治

派出所

以工廠、集鎮、農貿市場、學校等摩電出行密集路段,摩電交通事故多發點段為重點,強化現場執法勤務,從嚴查處摩電無牌無證、逆行、不戴頭盔、違規載人、加裝傘具等五類重點違法行為。

13、嚴格案件辦理

市場所、派出所

對涉嫌生產、銷售偽劣機動車產品、非法經營、危險作業以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法違規生產、銷售以及發布虛假或引人誤解宣傳廣告造成損害的,引導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法追究生產、銷售企業相應的賠償責任。

強化責任追究

14、嚴格溯源倒查

派出所、市場所、應急辦

對摩電發生亡人交通事故,或者因假冒偽劣頭盔產品造成摩電交通事故後果加重的,一律倒查生產、銷售、使用環節相關責任。對管理部門、行業機構直接責任人員涉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但尚不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依規依紀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