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政發〔2020〕29號
步仙鎮人民政府
關於進一步做好青少年兒童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會、各相關部門:
隨著夏季炎熱天氣的到來,青少年兒童涉水、遊泳行為增多,各地青少年兒童溺水事故進入易發期、高發期,為切實保障全鎮青少年兒童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現就進一步做好我鎮青少年兒童防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預防為主、源頭治理、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全麵履行教育、管理、監護責任,建立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預防溺水事故工作體係,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構築安全防護防線,最大限度減少溺水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成立步仙鎮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高興球同誌任政委,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黃海同誌任組長,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盧亞軍同誌、鎮黨委委員、政協聯絡辦主任王建平同誌、鎮黨委委員戴燎雲同誌、鎮黨委委員黃威同誌任副組長,中心學校、安監站、水務站、衛生院、派出所、城建辦、各村(社區)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見附件)。
三、職責分工
中心學校:負責學生預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通過公共安全教育課、校園宣傳等形式開展預防溺水事故專題教育,增強學生、家長、教師的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溺水時正確自救施救方法,全麵開展集中教育活動,印發《告家長書》,並通過開展家訪等形式,延伸預防溺水宣傳教育陣地,增強家長預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識和監護人的責任意識,共同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安監站、水務站:加強對水利工程日常管理,督促各河道、水庫、坑塘等水域管理單位在顯著位置設立危險警示標識,對重點水域加強巡查管理,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衛生院:製定溺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確保事故發生後,救援人員迅速到位,及時開展應急救援,配合其他部門做好預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派出所:負責組織民警在走訪活動中積極開展預防溺水安全宣傳,整合公安、衛生、民間組織、村義務巡防隊等力量,建立快速高效的應急救援機製。
城建辦:督促相關責任人加強對施工過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坑窪的監管,對危險水池、坑窪及時回填,無法回填的設立警示標誌和有效的防護設施,加強巡查管理。
各村(社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發揮熟悉情況、直麵群眾的優勢,組織對轄區內水域進行隱患排查,配合相關單位在可能溺水的水庫、河道、坑塘等水域設置警示標誌和救生器材,落實管理責任;對近年來有溺水事故發生的危險水域配備警示標誌和救生器材,實行村幹部包片製度,重點時期,在事故多發、易發水域組建巡查救生隊伍,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製度和監督製度,做到人員到位、巡查到位、監督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預防溺水事故工作的必要性、緊迫性,切實增強維護公共安全的責任感、緊迫感,迅速行動起來,強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部門間聯合檢查、信息傳遞等工作機製,推動預防溺水工作紮實有效開展。
(二)強化措施,加強監督。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督導檢查,確保機製健全、任務明確、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細化工作措施,認真開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隱患排查台賬,對發現的各類隱患逐一進行整改、確保警示標誌、隱患整改、監管監控全覆蓋。
(三)加強協作,強化責任。各相關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分工協作,全麵排查安全隱患及時解決突出問題,形成黨政領導、部門聯動、依法監管、社會參與的聯動機製,各相關單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實落實管理責任,加強信息報送,不得瞞報緩報。凡因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而引發事故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步仙鎮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1日
步仙鎮黨政綜合辦公室
2020年7月31日印發
附件:
步仙鎮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政 委:高興球 鎮黨委書記
組 長:黃 海 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盧亞軍 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王建平 鎮黨委委員、政協聯絡辦主任
戴燎雲 鎮黨委委員
黃 威 鎮黨委委員
成 員:蘭淼波 中心學校校長
李長慶 安監站站長
李懷群 水務站站長
林育基 衛生院院長
聶愛民 派出所所長
劉 奇 城建辦主任
李亮儀 關王村支部書記
付想保 鬆溪村總支書記
毛小東 安山村總支書記
胡宗輝 鳳凰村總支書記
陳 龍 步仙湖村總支書記
付秋保 新合村總支書記
續興龍 山美村總支書記
鄒輪元 北鬥嶺村總支書記
蔣柏林 仙橋村總支書記
王娥英 獅山居委會總支書記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中心學校,由蘭淼波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