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鄉發【2013】7號
中共步仙鄉委員會
步仙鄉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步仙鄉2013-農村環境整治工作考評辦法》的通 知
各村、各部門:
《步仙鄉2013-農村環境整治工作考評辦法》經鄉黨委、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3-5-18
步仙鄉2013-農村環境整治工作
考評辦法
為了科學指導,全麵評估,紮實推進我鄉農村環境整治工作,根據市、縣相關通知精神,特製定本辦法。
一、考評內容及評分標準
重點考評各村、各部門是否開展了“四清”(清潔家園、清潔田園、清潔水源、清潔能源),是否做到了“三有三無”(有環衛設施、有保潔人員、有管理製度、無裸露垃圾、無汙水亂流、無亂堆亂放),其評分標準見附件《步仙鄉農村環境整治工作考評評分細則》。
二、考評方法及具體要求
主要采取“聽、看、查、訪”等方法,重點檢查村主要公路沿線、河道溝渠、農戶房前屋後、村莊公共產場所的環境衛生,每個村至少抽查兩個屋場,抽查10戶農戶。
具體要求:全程采取明查方式。每村主要公路沿線必查,另隨機抽取兩個屋場進行檢查。考評組嚴格按照評分標準、堅持一竿尺子量到底,不受任何外界影響,認真、客觀、公正、公平評好每一處分,一旦發現問題隨即攝影留存,作各村扣分依據。
三、考評人員及計分方法
采取交叉檢查辦法,與楊林鄉互派工作人員對各村逐-進行考核打分,評定名次。我鄉每-確定一名負責幹部帶隊,另抽調六名幹部組成考評組,三名派駐楊林鄉,三名負責本鄉的考評工作。我鄉的考評工作以楊林鄉工作人員為主,我鄉人員隻負責考評線路安排,攝影及資料整理,同樣,到楊林鄉考評時,以我鄉人員為主。考評時間基本確定為每個-的最後一周,以通知為準。采用百分製,按照考評分數每-(季)對全鄉21個村進行排名,從高到低評出-度季度-度名次。
四、加減分規定
1.工作被市縣通報表揚並促成我鄉考核加分的,所表揚的村每次在-度(或季度)考核中分別加10分和5分;通報批評的並造成我鄉考核減分的,每次扣10分和5分,未造成減分但帶來影響的,每次扣6分和3分;我鄉被市縣領導批評一票否決時,所迎檢村定為當-度(或季度)最差村,扣減分值20-30分(以通報文件為依據)。
2.如我鄉被評為全縣前三名,所迎檢村評為當季度先進村,並增加分值5-10分;被評為全縣倒數後三名時,雙倍扣減所迎檢村(包括公路沿線村),被縣(市)所扣分值被評為全縣11至17名時,對等扣減相應村的當-度評分值(參照市縣對迎檢單位的計分依據)。
3.其他應增加或扣減分值的情況,報黨政辦公會或主要領導討論決定。
4.鄉整治辦每-對各村進行督查,對存在的問題拍照曝光,並在曝光欄中公示,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每處扣0.5分,從當-度評分中可扣減。
附:步仙鄉農村環境整治工作考評評分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