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鄉發[2016]6號
關於印發《楊林鄉2016-度對部門工作績效考核辦法》的通知
各部門:
根據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現將《楊林鄉2016-度對部門工作績效考核辦法》印發,請遵照執行。
中共嶽陽縣楊林鄉委員會
嶽陽縣楊林鄉人民政府
2016-3-9
楊林鄉2016-度對部門工作績效
考 核 辦 法
本考核辦法實行100分製考核。
一、評估對象
11個部門:鄉屬部門5個,農推中心、社發中心、水務站、計生辦、敬老院;垂直部門6個:中心學校、林業站、派出所、信用社、衛生院、郵政所。
二、評估方式
鄉屬部門-度評估總得分=常評估結果×20%+-終工作考核×60%+工作測評×20%+加減分
垂直部門-度評估總得分=常評估結果×20%+-終工作考核×60%+工作測評×20%+加減分
(一)常評估:以季度工作通報為準,每季度評估一次,在通報中體現常評估得分
(二)工作考核:指標考核(100分),由鄉領導班子-終對鄉屬部門測評打分。其中:鄉屬部門指標考核分:隊伍建設25分;本職工作25分、中心工作25分、財務報帳25分;垂直部門指標考核分:本職工作50分、中心工作50分)。
(三)工作測評:由鄉負責組織,鄉負責幹部、行政聯村幹部、部門負責人、村幹部代表、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40人以上參與評估。
(四)加減分:
1、加分:
獲省、市、縣、鄉級榮譽的在-度評估中各+4分、+3分、+2分、+1分。
2、減分:
部門幹部職工受到縣紀委立案查處的,在-度評估中-2分、被鄉紀委立案查處的,在-度評估中-2分。
(五)一票否決:計劃生育、社會綜治、安全生產、涉農事件被一票否決的。
三、評估結果運用
1、與評先評優掛鉤,按評估得分結果排名,排名第1位獎勵1000元,-終兌現;
2、將部門-度評估結果報縣直主管部門備案。
3、在縣局的考核中,垂直部門的排名情況在全鄉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