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楊林鄉2016年度對部門工作績效考核辦法》的通知
來源:楊林鄉   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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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鄉發[2016]6號

關於印發《楊林鄉2016-度對部門工作績效考核辦法》的通知

各部門:

根據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現將《楊林鄉2016-度對部門工作績效考核辦法》印發,請遵照執行。

 

 

              中共嶽陽縣楊林鄉委員會

              嶽陽縣楊林鄉人民政府

                2016-3-9

楊林鄉2016-度對部門工作績效

考 核 辦 法

本考核辦法實行100分製考核。

一、評估對象

11個部門:鄉屬部門5個,農推中心、社發中心、水務站、計生辦、敬老院;垂直部門6個:中心學校、林業站、派出所、信用社、衛生院、郵政所。

二、評估方式

鄉屬部門-度評估總得分=常評估結果×20%+-終工作考核×60%+工作測評×20%+加減分

垂直部門-度評估總得分=常評估結果×20%+-終工作考核×60%+工作測評×20%+加減分

(一)常評估:以季度工作通報為準,每季度評估一次,在通報中體現常評估得分

(二)工作考核:指標考核(100分),由鄉領導班子-終對鄉屬部門測評打分。其中:鄉屬部門指標考核分:隊伍建設25分;本職工作25分、中心工作25分、財務報帳25分;垂直部門指標考核分:本職工作50分、中心工作50分)。

(三)工作測評:由鄉負責組織,鄉負責幹部、行政聯村幹部、部門負責人、村幹部代表、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40人以上參與評估。

(四)加減分:

1、加分:

獲省、市、縣、鄉級榮譽的在-度評估中各+4分、+3分、+2分、+1分。

2、減分:

部門幹部職工受到縣紀委立案查處的,在-度評估中-2分、被鄉紀委立案查處的,在-度評估中-2分。

(五)一票否決:計劃生育、社會綜治、安全生產、涉農事件被一票否決的。

三、評估結果運用

1、與評先評優掛鉤,按評估得分結果排名,排名第1位獎勵1000元,-終兌現;

2、將部門-度評估結果報縣直主管部門備案。

    3、在縣局的考核中,垂直部門的排名情況在全鄉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