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楊林鄉部門幹部管理10條》的通知
來源:楊林鄉   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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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鄉發[2016]4號

關於印發《楊林鄉部門幹部管理10條》的

通 知

各部門:

根據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現將《楊林鄉部門幹部管理10條》印發,請遵照執行。

中共嶽陽縣楊林鄉委員會

嶽陽縣楊林鄉人民政府

2016-3-9

楊林鄉部門幹部管理10條

為規範部門管理,加強部門隊伍建設,推進部門工作如質如量到位,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實行依法行政製度。依法管理部門事務,與鄉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確保政令暢通。

第二條 實行工作失職進行責任追究製度。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範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第三條 實行參公管理製度。所有上崗人員參照《公務員法》和鄉機關幹部管理的相關製度,加強幹部隊伍管理,確保幹部管理到位,確保工作到位,確保工資獎金福利到位。

第四條 實行部門事務處理首位責任製。做好本職工作,認真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鄉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指標任務。做好中心工作,確保鄉黨委布置的中心工作到位。凡所有事務,部門負責人要首位處理。

第五條 嚴格會議製度。按時參加鄉黨委、政府召開的各類會議。如遇特殊情況缺會的,需向主持人請假,未經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一次扣常評估5分,遲到、早退的一次扣常評估2分。與會時必須將手機調成振動和靜音,會場內嚴禁打電話,嚴禁吸煙。

第六條 實行請銷假製度。鄉屬部門負責人外出2天以上,必須向鄉黨委書記請假。

第七條 實行二十四小時開機製度。做到隨時聯絡到人,隨叫隨到。

第八條 實行重大事情處理報告製度。鄉屬部門加大三資管理力度,涉及重大財務開支和資產處置,必須向鄉黨委政府報告,經鄉黨委研究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九條 規範財務管理製度。實行季度報賬製,堅持財務、政務公開。

第十條 嚴格執行作風建設製度。嚴禁幹部職工參與賭博,嚴禁工作中午飲酒、酒後駕車。遵守相關製度規定,紮實加強作風建設,樹立部門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