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鄉發〔2015〕4號
關於印發《楊林鄉機關幹部管理製度》的通知
各部門:
《楊林鄉機關幹部管理製度》已經鄉黨政辦公會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中共楊林鄉委員會
2015-2-6
楊林鄉機關幹部管理製度
1、層級管理製度
全體機關幹部實行層級管理製度:即全體負責幹部對黨委書記負責,部門負責人對分管領導負責,幹部職工對部門負責人負責。負責內容為本職工作、作風建設、黨風廉政等。在黨委統一領導下,黨委政府工作分為兩條主線,即黨務工作線與政務工作線,黨建、紀檢、組織、武裝等黨務工作由專職副書記牽頭,紀委書記、其他分管領導協助具體抓;政府性工作由鄉長負總責,人大主席、其他分管領導協助具體抓;人大工作由人大主席負總責;政協工作由政協聯絡辦主任負總責。黨委書記對全麵工作負總責,負責文明村鎮創建工作。
2、談心交心製度
全體鄉村幹部要開展談心交心活動,活動依照兩個層次進行。一是依照層級管理進行談心交心活動,黨委書記與負責幹部談心交心、負責幹部與部門負責人談心交心、部門負負責人與幹部職工談心交心、聯村幹部與村組幹部談心交心,規定的每組談心交心對象必須全部到位,依層級管理談心交心活動每-每人不得少於兩次。二是依照工作職責和實際情況進行談心交心活動,黨委書記與部門負責人、情緒較為嚴重的幹部職工談心交心,專職副書記與普通幹部職工交心談心,每-每人不得少於一次。
3.考勤製度
全體機關幹部職工(含鄉屬部門全體職工)每天早上到辦公室簽到和簽退,早上上班簽到時間為8:00,下午下班簽退時間為5:30。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30分鍾以內的給予10元錢的處罰、超過30分鍾以上的給予20元的處罰、無簽到簽退記錄的視為曠工。幹部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公出差,均視為出勤。一般幹部如因工作情況未能記錄出勤,可填寫《楊林鄉幹部職工因公補錄考勤審批單》由分管領導簽字報辦公室,負責幹部如因工作情況未能記錄出勤由黨委書記簽字報辦公室。幹部去向由辦公室每在公開欄上公布。幹部在崗情況由鄉紀委、黨政辦不定期進行督查。黨政辦負責將全體機關幹部的出勤情況按周統計匯總,並將匯總結果每周公布一次,黨政辦負責考勤。
4.會議製度
鄉機關每周一召開幹部職工例會,例會到會時間為上午8:00, 8:10準時開會,一般不另發會議通知,除特殊情況由辦公室另行通知。所有會議會前必須做好認真準備,準備好會議程序,形成會議書麵材料。參會人員都必須帶會議記錄本,認真做好會議記錄。會議期間,會場不準吸煙,所有人必須關閉通信工具或調至會議狀態,確保會場的安靜。鄉召開的各種會議,確定開會時間後準時開會,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確有特殊情況的,必須親自向會議主持人請假批準,否則,一律按缺席論處。所有與會人員必須做好會議記錄。會議遲到早退10分鍾以內給予10元處罰、超過10分鍾的給予20元的處罰。會議未作記錄的給予10元每次的處罰。參會情況由辦公室整理匯總,匯總結果每-公布一次。
5.住機關製度
全體幹職分三組,由書記,鄉長,專職副書記與人大主席各帶一組輪流住機關,每人每周住機關不得少於兩晚,住機關者必須在當晚八點後記錄考勤。住機關情況由鄉作風建設辦每督查,每-通報一次。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每周住滿2晚的,-底發放60元補助,如少住一晚扣發20元,住機關處罰金額超過每-60元補助的,超出部分將在個人考核金中扣除。每周住機關3晚,每人每-補助80元,每周住機關4晚或4晚以上,每人每-補助100元。
6.值周製度
每周一至周五由一名負責幹部和一名辦主任值周,值周人員以辦公室安排為準,主要負責機關常工作: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便民服務中心管理工作、本周工作情況督促與匯總、本周幹部考勤情況通報等。
7、節假值班製度
雙休和節假分別由一名負責幹部帶三名幹部值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值班期間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職責。早上8:00簽到,下午5:30簽退。節假值班要求從頭天起每晚至少有兩名幹部住機關,在晚上8:00後記錄住機關考勤。24小時保持電話暢通,搞好上傳下達,接待好來信來訪,處理好突發事件,搞好機關衛生,遇到問題及時向主要領導匯報,並通知相關人員。無故不值班者以曠工論處。食堂節假必須保證1人在崗在位。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認真搞好交接班,不得存在任何空檔。周六周值班人員每人每天補助60元,晚上住機關每人每晚補助40元。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長假值班補助每人每天100元,晚上住機關每人每晚補助50元。春節長假值班,大-30、正-初一、初二每人每天補助200元,初四到初六每人每天補助100元,住機關每人每晚補助60元。所有節假值班人員,依照正常上班考勤製度執行考核,未能執行考勤製度的給予2倍原有考核的處罰。如因值班未能堅守工作崗位被上級通報的取消值班補助、值班領導處以500元、其他值班幹部200元的處罰。所有處罰金額從個人考核金中扣除。
8、集中學習製度
每周五下午為“楊林鄉機關大講堂”活動時間,開展時間為下午2:30—5:00。該活動主抓人為黨委書記,專職副書記負責全-活動的安排與具體組織,紀委書記負責學習活動的督查。活動參與對象為全體機關幹部、鄉屬部門。“楊林鄉機關大講堂”集中學習的授課內容主要是結合鄉村幹部工作的業務知識、農村法律法規、幹部作風建設等與基層密切相關的內容。參與集中學習人員自行做好簽到,在集中學習中要求作好學習筆記。集中學習遲到或早退10分鍾以內給予10元每次罰款,超過10分鍾的給予20元為處罰,未作學習筆記給予每次10元處罰。授課人給予100元每堂課的補助。
10、請假製度
所有幹部職工因事請假的需先填寫請假單,必須如實寫明請假事由。一天以內請假由分管領導批準,一天以上由書記批準,請假單報辦公室作好記錄。曠工或者因私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嚴格按《公務員法》規定,予以辭退。
11、帶薪-休假製度
楊林鄉政府實行所有幹部職工一律休-假製度。按《職工帶薪-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不滿10-的,-休假為5天;已滿10-不滿20-的,-休假為10天;已滿20-的,-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休息不計入帶薪-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當-度的-休假:1、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2、累計工作滿1-不滿10-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以上的;3、累計工作滿10-不滿20-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以上的;4、累計工作滿20-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以上的。如因-假計算時間在滿1-與10、10-與20-及滿20-以上之間跨-度的依照《職工帶薪-休假條例》計算休-假天數。所有幹部職工休-假必須提前半個-填寫申請,申請人應結合自身工作實際,選擇工作量較少時期,填寫申請後報專職副書記審定,最後報黨委書記審批。如確因工作情況特殊連續申請休-假三次以上未獲批準的,可以自己選擇放棄休-假,單位可按人社局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補償。所有幹部職工在休-假過程中如因遇特殊事件必須本人到達現場的,該職工應及時取消休-假。
12、督查製度
由紀委書記牽頭,鄉紀委、黨政辦公室全體為成員組成督查小組,負責對全鄉所有製度規定的常工作進行督查,重點督查幹部職工的考勤、幹部作風、重點工作進度等。督查為常督查和專項督查,常督查即督查小組依照規定自行開展正常督查工作,專項督查即主職領導安排或辦公會決定的專項內容督查。督查主要采用兩種形式,一是定時督查,對幹部職工的簽到、簽退、住機關、周六周值班、便民服務中心在崗及工作開展情況等采用每記錄製;二是不定時不定次督查,隨機選擇對全體鄉幹部職工的在崗在位情況進行檢查,或依照主職領導臨時安排進行督查。
13、群眾評議製度
全體鄉幹部-度考核分三個部分,即遵守製度管理考勤情況、工作作風情況和本職工作開展情況。遵守製度管理考勤由鄉督查小組負責,個人工作開展情況由工作範圍內的對象進行評議。全體負責幹部及部門負責人必須接受全鄉兩級鄉村幹部的集體評議,非負責幹部或部門負責人屬於聯村幹部的必須接受所聯村黨員組長、群眾代表的評議,支村兩委幹部接受黨員、群眾代表評議,其他幹部職工必須接受全體機關幹部的評議。每位幹部職工隻參加其中一項評議方式。評議每半-舉行一次。
14、駐村走訪製度
所有聯村幹部必須經常深入開展下村走訪活動,在走訪活動中不得停留於村幹部家中,要切實全麵掌握所聯村的整體情況,包括村級矛盾的排查、困難家庭狀況、全村群眾生產生活情況等。每周聯村幹部至少下村走訪一次,且必須如實填寫本周聯村矛盾糾紛排查情況表交黨政辦公室和個人民情走訪記。如因公、學習外出的應委托所聯村支部書記完成此項工作。
15、執紀執法部門案情聯係通報製度
鄉紀委、派出所、司法所、計生辦、林業站等具有執法執紀職能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違紀違法情況的查處,要為文明村鎮創建營造風清氣正的環境。所有執紀執法單位應將所辦結案件(因案件需要保密的除外)以文字形式及時報告黨政辦公室,重大案件應及時報告鄉黨委書。計生辦、派出所、林業站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如發現有黨員違紀違規的應及時向鄉紀委移交。黨政辦公室在收到相關辦結案件後應及時進行通報。
16、守紀之星評議製度
對機關幹部(含全體部門職工)遵守製度考勤、工作作風上表現好的實行表彰獎勵。每周對出滿勤者評為最守紀幹部,在大廳顯示屏上公示,通報表揚;連續四次被評為最守紀幹部者,評為-度守紀之星,在大廳顯示屏上公示表揚,給予200元每人的獎勵;全-選擇5名遵守機關考勤製度最好、工作作風優秀的同誌評為-度守紀之星,在大廳顯示屏上公示,給予500元每人的獎勵。-度守紀之星在評先評優上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