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黨支部要認真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的規定,做好發展黨員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進分子入黨,作為一項經常性的重要工作認真抓好。
二、黨支部要認真抓好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做他們的培養聯係人,吸收他們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送他們參加培訓。經過培養教育後,在聽取培養聯係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討論同意,方可列為發展對象。未經政治審查的,不能發展入黨。未參加上級黨組織培訓和黨委委員談話的,也不能發展入黨。
三、黨支部應及時將上級黨委批準的預備黨員指定專人對他們進行繼續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討論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同本人談話。
四、黨支部發展黨員,必須堅持發展黨員工作方針: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必須堅持入黨自願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禁止突擊發展,反對關門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