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林鄉便民服務中心一次性告知製
來源:楊林鄉   20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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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機關效能建設,進一步規範中心辦事行為,增強責任感,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做到便民利民,根據效能建設有關規定,製定本製度。
    一、本製度適用於中心全體工作人員。
    二、本製度所指一次性告知製,是指服務對象來中心谘詢或辦理業務,工作人員應按政策法規及相關規定一次性向服務對象告知規定的辦事程序、辦事依據和要求的全部書麵材料,一次性告知能否辦理、是否手續完整、齊全;條件不符合或手續不全的,應一次性告知相關的要求、條件和應提交的材料,說明暫時不予受理的理由等。並出具書麵的“一次性告知單”(“退件、補辦件回執單”),一份給服務對象,一份留窗口備案。
    三、一次性告知單(“退件、補辦件回執單”)的內容應包括:承辦單位、經辦人員、申報時間、申報事項、規定辦理程序和材料或需補充材料和手續、承諾時限和查詢方式等。

四、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經辦窗口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但需向申請人出具加蓋印章和注明期的書麵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