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中心辦事行為,增強責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根據效能建設有關規定,製定本製度。
一、本製度適用於中心全體工作人員。
二、首問責任人是指申請人來訪或通過電話、傳真等通訊工具所接觸的第一人;當有兩位以上工作人員一起被接觸時,職位高者為首問責任人。
三、首問責任人對服務對象必須做到首問必答、首問必果。
四、申請人到本窗口谘詢辦事時,如屬於首問責任人所在職責範圍的事,要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不能當場處理的,或按一次性告知的要求,向申請人解釋清楚有關辦理的事項、需補交或攜帶的材料等;如不屬於自己責任範圍的事項,要指明申請人到相關部門窗口辦理。
五、對屬於業務不明確或首問責任人不清楚承辦單位的,首問責任人要及時請求領導,協助、協調有關單位一同解決;對按照規定確實不能辦理的,按否定報備要求,做好備案工作。
六、對違反本製度的行為,按有關失職追究製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對引起以不作為為由的行政複議案件或行政訴訟案件等不良影響或引發嚴重後果的,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