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張穀英鎮人民政府文件
張政發〔2017〕4號
關於印發《嶽陽縣張穀英鎮清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采砂采礦、運砂運礦、浮吊、砂石碼頭與礦山經營活動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門:
《嶽陽縣張穀英鎮清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采砂采礦、運砂運礦、浮吊、砂石碼頭與礦山經營活動專項整治方案》經研究決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落實相關要求。
張穀英鎮人民政府
2017-1-19
嶽陽縣張穀英鎮清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采砂
采礦、運砂運礦、浮吊、砂石碼頭與礦山
經營活動專項整治方案
根據縣委、縣政府《嶽陽縣清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采砂采礦、運砂運礦、浮吊、砂石碼頭與礦山經營活動專項整治方案》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決定在全麵開展清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采砂采礦、運砂運礦、浮吊、砂石碼頭與礦山等經營活動(以下簡稱“涉砂涉礦經營活動”)專項整治工作,特製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縣委縣政府統一部署,排查、清理、報告張穀英鎮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采砂采礦、運砂運礦、浮吊、砂石碼頭與礦山經營活動情況,建立健全防範違規參與涉砂涉礦經營活動的規章製度,形成有效預防腐敗長效機製,維護我縣河道采砂、礦產開發持續健康發展。
二、清理對象及內容
(一)清理對象
本單位國家公職人員本人及其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下同)、特定關係人,以及辭去公職或退休未滿三-的領導成員(包括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下同),辭去公職或退休未滿兩-的其他公職人員。
(二)清理內容
1. 國家公職人員本人及其近親屬、特定關係人從事或參股(持暗股)進行涉砂涉礦經營活動的;
2. 國家公職人員本人及其近親屬、特定關係人在其本人服務或管理對象從事的涉砂涉礦經營活動中持有幹股的;
3. 國家公職人員在其管轄業務範圍內利用職務上便利在涉砂涉礦經營活動中謀求利益的;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在涉砂涉礦經營活動中采取請托等不當方式施加影響或指定、授意、暗示涉砂涉礦經營企業或個人選擇特定材料、供應商或檢測、檢驗、評估、代理等中介機構,為本人及其近親屬、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的;
4. 國家公職人員及其近親屬、特定關係人在涉砂涉礦經營企業中兼職或兼職取酬,或者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的;
5. 辭去公職或退休未滿三-的領導成員以及辭去公職或退休未滿兩-的其他公職人員從事或參股(持暗股)進行涉砂涉礦經營活動或者接受涉砂涉礦經營企業或個人聘任的;
6. 上述涉砂涉礦的經營行為與參股行為含參與采砂船舶、采礦工具與機械、運砂船舶與運礦設備、砂石碼頭、礦山料場等生產、運輸、加工經營行為;
7. 其他涉砂涉礦經營活動。
三、工作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工作自2017-1-10起,至2017-6-15止,分六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1-10-25)
召開張穀英鎮清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涉砂涉礦經營活動專項整治工作動員大會,製訂張穀英鎮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通過宣傳欄、觀看視頻資料、座談等形式動員全體幹職提高認識。設立並公布舉報電話和郵箱。
(二)主動報告階段(2017-1-25- 2-15)
根據縣委、縣政府發布的《關於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采砂采礦、運砂運礦、浮吊、砂石碼頭與礦山經營活動主動申報的通告》,鎮紀委在2017-2-15前接受本單位內國家公職人員對存在涉砂涉礦經營活動情況及有關事項主動申報。逾期不報的視為瞞報,予以從重處分。
(三)自查自糾階段(2017-2-15- 28)
對本單位國家公職人員和辭去公職或退休未滿三-的領導成員以及辭去公職或退休未滿兩-的其他公職人員實行全麵清查,黨委切實履行“一崗雙責”規定,帶頭自查自糾。切實整理各項情況,認真填寫自查統計表,在公示5個工作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人事、紀檢工作的分管負責人簽字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後上報至嶽陽縣清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采砂采礦、運砂運礦、浮吊、砂石碼頭與礦山經營活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整治查處階段(2017-5-1—6-1)
在2017-5-10前,按照統一部署,根據自查自糾和審核督查情況進行整治查處,對非法參與涉砂涉礦經營活動的依法依紀依規處理到位。
(六)建章立製階段(2017-6-1—15)
認真分析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問題,積極探索有效辦法,建立健全違規參與涉砂涉礦經營活動的規章製度。加強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敏感崗位的製度建設。堅持實體性製度與程序性製度並重,注重製度之間的配套銜接,增強製度的針對性、係統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減少滋生腐敗的機會,有效防範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發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是規範廉潔從政行為的重要內容,也是落實“兩學一做”活動的重要舉措。成立嶽陽縣張穀英鎮清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采砂采礦、運砂運礦、浮吊、砂石碼頭與礦山經營活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黨委副書記毛紹波任組長,紀委書記許幹群副組長,專職副書記、紀委成員、派出所等部門同誌為成員。領導小組全體成員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縣委、縣政府的決策和部署上來,積極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從政道德建設、促進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切實提高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建設的科學性,形成有效預防腐敗的長效機製。
(二)明確工作責任。張穀英鎮黨委是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根據工作方案,做好宣傳發動,嚴格自查自糾,對單位全體國家公職人員逐一調查,登記台賬,紀檢組嚴格落實紀檢監督責任,全程進行監管,將有關問題及時上報。
(三)嚴肅查辦案件。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堅持實事求是。專項整治工作以自查自糾為主,對自查出來的問題能正確認識和主動糾正的,可依法依紀依規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專項整治期間,設立專項整治工作的舉報電話、信箱、電子郵箱,認真受理群眾投訴舉報,為舉報人保密,並對群眾舉報投訴的問題,認真核查。在專項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