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田鎮深化農村“空心房” 整治實施方案
來源:月田鎮   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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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鎮發〔2019〕5號

 

 

 

中共嶽陽縣月田鎮委員會

嶽陽縣月田鎮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月田鎮深化農村“空心房”整治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部門:

現將《月田鎮深化農村“空心房” 整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嶽陽縣月田鎮委員會

嶽陽縣月田鎮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4日 

 

 

月田鎮深化農村“空心房” 整治實施方案

 

為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嶽陽市農村空心房整治實施方案》、《嶽陽縣農村空心房整治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落實鄉村振興戰略要求,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節約集約土地資源,建設富饒美麗鄉村,順應廣大農民過上美好生活的期待,推動規範村民建房全域推進,鎮黨委、政府決定繼續對全鎮農村“空心房”進行整治,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拆、建、管”並重的思路,以鄉村振興戰略為統領。將農村“空心房”整治與規範村民建房、農村危房改造、土地整理利用等有機結合起來,推動農村生態修複、建房集中、麵貌提升、鄉村振興。“空心房”整治工作將在2019年6月份完成,增減掛鉤項目今年完成且驗收500畝。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群眾主體

堅持高位推動與整體聯動相結合,強化政府主導作用,突出群眾主體地位,充分尊重群眾意願,注重發揮村幹部、黨員組長、“兩代表一委員”的示範帶頭作用,引導村民支持、參與農村“空心房”整治。

(二)依法依規,公平公正

把依法行政貫穿 “空心房”整治工作的全過程,實事求是,不搞大拆大建,不搞一哄而起。堅持“一戶一宅”、“拆舊建新”,推行“以獎代補”,堅持相關政策向基層、農戶傾斜,項目資金優先向基礎設施投放,切實保障群眾利益,全麵調動基層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

(三)規劃先行,穩步推進

按照生產、生活分區規劃,居住、娛樂功能齊全,住房、生態和諧統一的要求,科學編製“空心房”整治、規範村民建房、環境綜合整治、美麗鄉村建設等簡易規劃方案。加強指導,群眾廣泛參與,突出經濟實用,不搞形式主義,有序推進。

(四)突出重點,分步實施

突出重點村、重點區域實行重點整治,注重示範點、示範村的引領作用,著力帶動其他村全麵鋪開。S306線可視範圍內、村莊清潔示範村改港村和“移民美麗家園”示範片稻田片、月田片、大洲片“空心房”在3月18日前全部拆除, 其它村“空心房”在4月10日前全部拆除。

三、整治內容

1. 整治區域突出“三重點”。一是重點清理美化S306沿線“空心房”;二是已經納入美麗鄉村的改港村;三是已經納入移民整村推進的月田村、稻田村、鐵山湖村。通過先行對重點區域農村“空心房”進行整治,帶動全鎮農村“空心房”整治全麵推進,全域覆蓋。

2. 整治對象實行“四納入”。一是長期無人居住或無人監管或無合法繼承人的空房、雜屋以及廢棄的企事業單位辦公場所、宿舍、生產性用房等“閑置房”;二是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殘垣斷壁和破爛不堪的“危舊房”;三是零星分布、簡易建設的農業生產管理用房以及分散居住且本人自願拆除的“零散房”;四是堤防、大壩、渠道上亂搭亂建的“違章房”等。

3. 整治要求確保“五到位”。一是對納入整治範圍的農村“空心房”,按政策法規整治到位;二是對具有保留價值,能彰顯特色、傳承文脈、融入鄉村旅遊的建築,按“修舊如新”的標準修繕到位;三是按照“宜耕則耕、宜建則建、宜綠則綠”的原則,對農村“空心房”拆除後的地塊,按照規劃開發利用到位;四是對農村廁所提質改造到位,汙水得到有效治理;五是對整治後的地塊加強後期管理,建立長效機製管護到位。

四、實施步驟

年初由鎮“空心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達整治任務,分步推進,並於2019年6月完成。

(一)宣傳發動,調查摸底

各村在2月24日到2月28日之前組織召開動員會議,傳達政策精神。充分利用“村村響”、設置固定宣傳牌、張貼標語、出動宣傳車等形式,廣泛宣傳“空心房”整治相關政策,做到“空心房”整治工作家喻戶曉。以村為單位進行調查摸底,3月5日前全麵掌握“空心房”的地點、數量、麵積、權屬及附屬設施情況並進行公開公示,初步確定拆舊地塊的再利用方案,建立鎮、村二級台帳。

對符合城鎮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申報條件的地塊,經鎮國土所調查核實後,以鎮黨委政府的名義向縣國土局申報,縣國土局組織相關部門實地勘測後列入項目庫,按年度計劃分布實施。

(二)編製規劃,全域整治

鎮城建辦、國土所與村幹部根據每個屋場、地塊的實際情況,按照“宜耕則耕、宜建則建、宜綠則綠”的原則,確定拆舊地塊的再利用方式,編製“空心房”的整治方案。“空心房”拆除和建築廢料的清運由各村統一組織實施,參與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現場拉好警戒線,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嚴禁“空心房”房主擅自拆房。

列入城鎮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庫的地塊,由鎮國土所上報縣國土局按照有關規定聘請測量和設計單位,由鎮黨委政府實施,各村負責協調。

(三)嚴格程序,規範操作

月田鎮“空心房”整治工作按如下程序進行:一是農戶向村申請,各村先行摸底後統一上報至鎮空心房辦,並填寫“空心房”整治自願申請報告。報告農戶基本情況、政策享受、房屋所在地、建築麵積、占地麵積、整治措施等;二是鎮初審。鎮“空心房”房根據農戶申請情況,安排幹部到戶掌握情況,由各村“空心房”整治負責人帶隊,丈量用地麵積、建築麵積,叫上戶主拍照留存,做好初步登記。三是村公示,村召開村支兩委會議,研究確定初審結果,將核查情況以組為單位在組、屋場及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一周並無異議後,由村委會與農戶簽訂拆除整治協議,明確占地麵積、建築麵積、獎補標準、獎勵金額,向鎮“空心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申報。四是鎮複審。鎮根據村申報情況,組織國土所、城建辦等相關部門對申請對象是否“一戶多宅”、是否享受危房改造等政策、是否“建新未拆舊”及土地性質、權屬、地類等相關情況,確定無異議後由申請戶主、鎮調查員、村總支書記、鎮分管負責人等人簽字蓋章確認。五是鎮公示。按協議條款,村組織拆除舊房、清運廢墟,做好拆除前、拆除中、拆除後的拍照、攝影等資料留存工作,並在鎮黨務政務公開欄集中公示。六是鎮驗收。由鎮幹部對已拆除“空心房”的土地進行驗收,看是否拆除到位、垃圾是否清運、土地是否按規劃使用,驗收合格後依政策給予農戶相應補償。

(四)整理資料,及時歸檔

各村按“空心房”整治工作進度及時報送入戶調查表、申請報告、整治協議、整治改造前、中後的平麵圖及照片、房主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複印件、一卡通帳號複印件等資料。國土所按一戶一檔要求整理資料,分村歸檔。

(五)項目複墾及驗收

鎮黨委政府按有關規定確定施工隊伍和監理單位,嚴格按照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組織實施,確保拆舊區複墾地塊的耕地質量和數量達到要求。複墾出的耕地及其他農用地,各村要及時按規定分配到戶,落實好耕種責任人和後期質量管護責任人。

實施城鎮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的地塊,項目竣工後,鎮黨委政府組織項目初驗。初驗合格的,報縣國土局,由縣國土局按規定申請上級國土資源部門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月田鎮“空心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付海苗同誌任工作組組長,政協聯絡辦主任趙波林同誌、副鎮長劉奇勇同誌、副鎮長陳巨鬆同誌任副組長,薑燁、易誌鴻、陳燕飛、李占偉、童一球、李成、羅勇、李文遠、陳政輝、毛誌丹、王遷、陳飛龍、夏雨田、楊光明、陳四雄、陳豐滿、周洪政、萬洪、胡東華、李小象、陳石關、陳孝榮、毛賽求、餘建軍、陳禹序、陳祖元、許三龍、陳榮同誌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國土所長陳燕飛兼辦公室主任,夏雨田兼資料員。

各村成立由村黨組織書記任組長,分管村幹部為副組長的工作小組,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搞好各項工作。同時發揮村民理事會、監事會的作用,調動群眾積極性,確保整治行動穩步推進。

鎮農村“空心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牽頭組織、綜合協調,督查調度等工作;各村是農村“空心房”整治工作的實施主體,村書記、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對轄區內“空心房”全麵摸底登記,拆除責任包幹到村幹部;鎮國土所負責方案製定、政策落實、業務指導等具體工作;鎮財政所負責“空心房”整治補助資金的審核和撥付工作。鎮扶貧辦、水資源辦分別負責督促拆除已享受易地搬遷、危房改造和移民避險解困、生態搬遷政策補助人員的原住房。S306線“空心房”由整治辦負責分工包幹到鎮領導班子成員。

(二)落實政策措施

1.加大輿論宣傳。要充分利用微信、宣傳車、村村響、宣傳標牌、標語、橫幅等方式,宣傳“一戶一宅”等有關法律政策及整治工作中的各類典型,加強宣傳引導,提高群眾主動配合的自覺性。發揮鎮村幹部和農村黨員的示範帶頭作用,引導其率先拆除己有“空心房”,為開展“空心房”整治營造濃厚氛圍.要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加強工作交流,促進全鎮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2.建立獎懲機製。一是村民建房必須全麵執行“一戶一宅”“拆舊建新”的政策規定,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禁止未拆先建等情形;二是建立存量“空心房”等閑置廢棄建設用地退出的獎勵機製,根據需拆除的建築物麵積,按30-60元/平方米的標準對農戶自拆費用進行補助。其中已享受移民避險解困、易地搬遷、生態搬遷、危房改造等政策應拆未拆的舊房,由村督促農戶拆除或村組織拆除,不獎補經費,未拆的按20元/㎡扣除村“空心房”整治下撥經費,並從村書記和相關片長績效工資中予以處罰;有其它應拆未拆的“閑置房”“危舊房”“零散房”“違章房”的,按5元/㎡扣除村“空心房”整治下撥經費;拆舊建新套取空心房補助資金的,對該村書記和相關片長予以所套取資金相等金額的處罰。另外,鎮財政從村級“空心房”整治下撥經費中提留1萬元作為工作績效考核經費。對未完成“空心房”有效拆除任務的村,按照任務完成率劃撥運轉經費和獎勵資金,停止村民建房新增建設用地審批,並按有關規定對村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問責。

列入城鎮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庫的地塊,由鎮國土所上報縣國土局按照有關規定聘請測量和設計單位,由鎮黨委政府實施,各村負責協調、耕種及後期管護,獎補標準為:水田2萬元/畝、旱地1.2萬元/畝、林地0.6萬元/畝,做了項目設計的土地因村協調不力導致無法實施的不撥獎補資金,並按水田2萬元/畝、旱地1.2萬元/畝、林地0.6萬元/畝從該村“增減掛鉤”獎補資金中罰款。

3、加強聯合執法。村組和國土、規劃等部門要組建置廢棄建設用地整治聯合執法隊伍,對“一戶多宅”未“折舊”已“建新”和不符合村莊整體規劃的農村“空心房”,要加強聯合執法力度,確保拆除整治到位。

(三)加大考核力度

1、加強考核督查。把“空心房”整治工作列入對各單位的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加大考核力度。鎮紀委、“空心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規範村民建房辦公室要根據本實施方案時間表和各村整治規劃,進行眼蹤督查並通報。對推進不到位的村主要負責人分別向鎮黨委政府作書麵說明,並由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進行約談。

2、嚴肅工作紀律。在全鎮“空心房”整治工作中,嚴禁弄虛作假虛報冒領財政補助資金,嚴禁敲詐農戶索要好處。對在全鎮“空心房”整治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違法違紀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對涉嫌違法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