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強化幹部工作責任,加強幹部管理,全麵完成黨委、政府-度工作任務,實現全-爭先創優目標,製訂如下細則:
〈1〉、簽到每缺一次扣3分,發現弄虛作假、代簽、補簽的每次扣代簽人6分,被簽人6分;
〈2〉、鎮級各種會議每遲到一次扣3分,缺席扣6分,縣以上會議每缺一次扣6分;
〈3〉、工作時間在機關打牌每次扣6分,中餐飲酒扣5分,下村酗酒影響幹部形象和工作或造成嚴重後果的每次扣10分;
〈4〉、無故曠工每次扣10分,連續曠工3天以上扣50分,無故一周以上工作自動離崗處理;
〈5〉、雙休、節假及特別防護期值班人員不到崗、不履行職責的取消值班補助,每人每次扣10分,對因此造成了嚴重後果的加倍扣分,並追究黨紀政紀責任;
〈6〉、對機關衛生責任區,每周督查一次,每通報一次者扣6分,對受表揚者每次記3分;
〈7〉、幹部職工參與扳砣子買碼的,每次扣15分,3次以上的作下崗處理,幹部職工家屬參與的每次扣所屬幹部15分;
〈8〉、突發事件,幹部職工通知後沒有趕到現場的每次扣10分。
〈9〉、受縣以上通報批評一次扣40分,受縣以上通報表揚一次獎30分,-終被縣以上評為先進單位或先進個人的獎100分;
〈10〉、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被黨政辦公會或幹部例會通報批評每次扣10分,被通報表揚的每次獎20分;
〈11〉、管線工作因責任未落實造成工作被動、造成惡劣影響的,每次扣分管領導20分;
〈12〉、黨政領導分管屬鎮部門工作出現嚴重問題造成較大影響的每次扣20分。
〈13〉、省、市、縣檢查驗收出現一例人口計劃問題扣80分,出現一例其它問題扣40分,出現重大問題且負有不可推卸責任影響鎮計劃生育工作的實行一票否決;
〈14〉、春、秋兩季計劃生育集中活動時,表現與效果較好的記40分;
〈15〉、聯村幹部對村裏計劃生育底子不清楚,落實任務不力的,每次扣20分;
〈16〉、所聯村發生聚眾鬧事或抬屍鬧事的扣50分,出現堵路,填機關單位大門、扣車、停屍鬧事的扣80分;
〈17〉、發生一起6人以上進京赴省到市非正常上訪的扣50分,10人以上到鎮裏上訪的扣20分;
〈18〉、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扣50分,造成死人及其它重大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
〈19〉、所聯村惠農資金發放不到位且造成不良影響扣50分,出現涉農惡性案件實行一票否決並扣200分。
〈20〉、所聯村無民主理材小組的扣20分,民主理財小組未認真履行職責的扣20分;
〈21〉、未按時在鎮經管戰集中做帳、報帳或未認真清理財務的每次扣10分;
〈22〉、畜牧防疫,春秋防疫未達到規定要求的扣10分;
〈23〉、山塘水庫未進行維護加固的扣50分,渠道未進行礪青清淤的扣30分,出現山塘倒填,水庫潰決的實行一票否決;
〈24〉、因管理不力,出現森林亂砍濫伐或森林火災的每次扣20分,過火麵積超過 20畝的扣50分;
〈25〉、所聯村黨報黨刊征訂費按要求完成記 20分;
〈26〉、惠農資金發放未按政策要求發放到戶,造成群眾意見大,越級上訪的每次扣50分;
〈27〉、突發事件不見人和不服從安排、不參與的扣50分;
對機關幹部職工全-工作實行計分考核,1分等同人民幣2元,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由值周領導進行考核,情況匯總後交辦公室,辦公室逐-統計,兌現獎懲。
20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