筻政發〔2020〕20號
關於印發《筻口鎮農村宅基地管理與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居)委會,部門站所:
經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現將《筻口鎮農村宅基地管理與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筻口鎮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日
筻口鎮農村宅基地管理與改革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於農村宅基地管理與改革工作的係列文件精神,紮實推進我鎮農村宅基地管理與改革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19〕6號)及《嶽陽縣農村宅基地管理與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嶽農組〔2020〕6號)、《嶽陽縣農村宅基地管理與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嶽縣辦〔2020〕49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政策規定精神,結合我鎮實際,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四個全麵”戰略布局,按照中央深化農村土地製度改革的總體要求,以保障和維護農民宅基地權益為基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以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為向導,以黨委領導、群眾參與、一戶一宅、公平公正、村民自治為原則,以宅基地有償使用、有序退出為突破口,堅持問題導向和底線思維,積極探索農村宅基地管理新機製,走出一條“職責明確、管理規範、布局合理、節約高效、和諧秀美”的農村宅基地管理新路子,全麵提升農村宅基地管理水平。
二、總體目標
按照“循序漸進”規律,實現“管到”、“管住”、“管好”。
“管到”即:鎮人民政府依法履職,各相關職能部門依法監管,全麵理順審批、監管和執法三大體係。“管住”即:通過規範審批、嚴格監管、從嚴執法,嚴控新增宅基地違法建設,實現違建零增長。“管好”即:全麵落實農村宅基地管理政策法規,事前、事中、事後全程監管到位,審批、監管、執法規範有序,實現農村村民建房先批後建、一戶一宅、適度集中、麵積法定、戶有所居。以提高農村土地資源利用效率、增加農民收入為目標,積極穩妥開展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房盤活利用工作,引導村民適度集中建房。將農村“空心房”整治、美麗鄉村建設、農村環境整治、民俗村落創建、農村資源保護利用等工作緊密結合,實現村民新建住房適度有序集中,推進農村宅基地管理與改革工作穩定開展。
三、工作內容
(一)強化責任。按照農村宅基地管理“部省指導、市縣主導、鄉鎮主責、村級主體”的要求,推動監管重心下移,壓實村(社區)的屬地管理責任。一是強化鎮直接責任。推動鎮人民政府實施村民建房有關行政審批,監管和綜合執法,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落實全鎮範圍內宅基地管理責任,做到“誰審批、誰監管、誰執法、誰擔責”。二是強化村組責任。發揮村民自治作用。加強村民自我管理、監督和約束,將宅基地管理納入村規民約,堅持民事民議民管民辦,行使集體所有權。宅基地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建設用地,在村級審查環節,應充分行使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權力,通過村民小組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使宅基地僅限於具備本村建房資格的村民使用。三是落實動態巡查管控。設立村民建房協管員,對農村住房建設中的違規行為早發現、早製止、早報告。
(二)掌握原則、規範審批。鎮人民政府、各部門要依法履行職責,進一步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和建房規劃許可管理工作。一是強化鎮人民政府審批權。按照法定職責,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成立筻口鎮村民建房規劃委員會,建立集建設規劃許可、宅基地審批、農房建設設計與施工監管、違法查處等一體的綜合管理機構,健全宅基地聯審、聯辦、聯合執法工作機製。二是規範審批程序。按照“農戶申請、村級審查、部門審核、鄉鎮審批”的程序,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向村級組織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書麵申請,申請建房麵積嚴格按照使用耕地不超過一百三十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不超過二百一十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超過一百八十平方米要求執行。經村民小組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公示無異議後,向鎮人民政府提交申請。審核中,經管站負責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建房資格,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是否經過村組審核公示等,城建辦負責審核,擬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布局要求和麵積標準,並綜合各有關部門意見提出審核建議。自然資源所負責審核是否符合村莊規劃、用途管控要求等,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在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後,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手續。涉及林業、公路、水利、電力、燃氣等部門單位的及時征求意見。要建立宅基地審批管理台賬,有關資料留存檔案,並及時將審批情況向縣農業農村局報備。三是把握審批原則。堅持規劃先行,鎮人民政府要依照法定程序,抓緊完成村莊規劃編製和批準實施。農村宅基地選址必須符合村莊規劃,需占用農用地的,依法按程序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城鎮建設用地規劃範圍外的村莊,要通過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村莊整治、廢舊宅基地騰退等多種方式,增加宅基地空間,滿足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農戶的建房需求。鎮人民政府要主動對接自然資源局,在新一輪空間規劃中落實好農村宅基地的選址和用地規模。堅持一戶一宅。符合建房條件的農戶,方可申請一處宅基地。鎮人民政府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和本轄區宅基地供應情況,對建房資格、分戶條件等作出具體規定。人多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村組,在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采取集中統建、多戶聯建的方式,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堅持依法管控。不得以各種名義違背農民意願強製流轉宅基地和強迫農民“上樓”,不得違法收回農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嚴禁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嚴禁借流轉之名違法違規圈占、買賣宅基地。堅持按圖建房。鎮人民政府審批時,要免費提供示範圖集給村民選擇使用,做到村民新建住房風貌協調、建築美觀、彰顯特色。堅持集約節約用地。村民建房應盡量在集中建房點或使用符合村莊規劃的原有宅基地、現聚居區或老屋場的縫隙地。拆舊房新選址建房的,原宅基地必須交還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四是嚴格全程監管。落實村民建房“五有三到場”要求,即有村莊規劃、有審批手續、有示範圖集、有施工管理、有獎懲措施,批前選址審查到場、開工放線砌基到場、竣工驗收到場。鎮人民政府自收到申請材料5個工作日內,組織現場核查;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鎮人民政府辦理鄉村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農村宅基地審批手續,並在5個工作日內,會同村級組織現場進行免費定位放線;房屋竣工後,鎮人民政府在收到核定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組織現場複核,完成竣工驗收,符合條件的及時出具證明。五是優化工作流程。鎮人民政府要建立一個窗口對外受理、多部門內部聯動運行辦理的工作機製,健全宅基地申報審批操作規範,明確申請條件、審批程序、工作時限,並向社會公布。宅基地審批通過的,要將《農村宅基地批準書》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同時發到建房農民手上,為農民群眾提供站“一站式”便捷高效服務。
(三)部門協助、依法查處。在農業農村局和自然資源局指導下,鎮人民政府開展宅基地執法工作,搞好業務培訓,及時查處本鎮範圍內的宅基地違法行為。推進村民住房建設綜合執法,建立健全農村宅基地管理動態巡查製度,對農村宅基地使用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堅決予以處置。
(四)盤活利用、集中建房。鎮人民政府要積極穩妥開展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盤活利用工作,因地製宜探索盤活利用的有效途徑和政策措施。在尊重農民意願並符合規劃的前提下,鼓勵村集體積極穩妥開展閑置宅基地整治,整治出的土地優先用於滿足農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莊建設和鄉村產業發展。閑置宅基地盤活利用產生的土地增值收益要全部用於農業農村。依法推進村民集中建房,按照村莊規劃引導村民建房適度集中。
四、工作措施
(一)摸底調查。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各村(社區)搞好農村宅基地和農房管理情況調查摸底,自下而上,對農村村民建房情況進行全麵普查,5月底前基本摸清農村宅基地規模、布局和利用情況。結合今年開展的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工作,進一步調查、核實相關數據,全麵核準全鎮宅基地和農房底數。
(二)完善製度。結合實際,對我鎮農村宅基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必須將偏雜屋、庭院圍牆納入宅基地管理範圍,並限定在宅基地占地麵積之內,具體監管辦法根據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體規定執行,從根本上解決亂搭亂建的問題。
(三)組織培訓。鄉鎮主管領導、業務骨幹積極參加農村宅基地管理與改革培訓,並負責培訓村(社區)主要負責人。
(四)監管督導。鎮人民政府設立舉報電話(0730-7373057),及時受理和查處宅基地違規審批和違法建設等方麵投訴,並建立舉報、信訪處理台賬。鎮農村宅基地管理與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每月開展一次明查暗訪,重點檢查違規審批、監管缺位和新增違法建設查處等情況;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驗收,重點檢查審批程序、監管責任落實、違法查處和規範村民建房成效等情況。
(五)嚴格考核。鎮人民政府對各村(社區)建立和完善規範村民建房開展村莊整治動態巡查機製、舉報獎勵機製和聯合執法機製,組織專門力量開展動態巡查,及時發現、製止、查處違法違規建設行為。對農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開展不力、成效不明顯的,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監察機關對失職瀆職、違紀違規的行政監察對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貴責任,對監督管理不到位、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為處置不力的村(社區),進行通報批評、約談、掛牌督辦等處理;對新增違法建設和違規審批的鄉鎮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進行約談問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筻口鎮農村宅基地管理與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鎮長劉煒任組長,副鎮長舒擁軍任副組長,陳擁軍、方三陽、許望軍、李欽、沈彬榮、李俊、李曙光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經管站,由方三陽任辦公室主任,並抽調相關部門人員集中聯合辦公,及時動員部署,適時調度推進,統籌抓好農村宅基地管理與改革工作。
(二)落實經費保障。鎮財政所在足額預算安排規範村民建房獎補資金的同時,安排好宅基地管理與改革的工作、培訓、宣傳印刷等經費。
(三)理順職責。要主動與自然資源局溝通,收集整理有關宅基地法律法規政策,盡快掌握農村宅基地管理現狀、基本做法、主要問題、工作經驗,確保有序推進工作。8月底前完成職能劃轉、工作交接和職責理順,並同時劃定審批、監管、執法責任。
(四)加強宣傳引導。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通過召開會議、設置標語、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廣泛開展農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和管理工作宣傳,形成建房戶自覺依法申請、村民自覺相互監督、監管隊伍自覺履職、違法建房從嚴查處的良好氛圍,進一步推進規範村民建房再上新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