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
《新開鎮2024年度村級財務清理工作方案》已經鎮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嶽陽縣新開鎮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
新開鎮2024年度村級財務清理工作方案
為做好2024年度村級財務清理工作,進一步規範村級財務管理,保障村民合法權益,提升村級財務透明度,確保財務數據真實、準確、完整,確保農村集體資金安全高效使用,結合實際情況,製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新開鎮2024年度村級財務清理工作由黨委副書記、鎮長鄒翔親抓親管,由分管黨委委員、人大主席盧亞軍主抓,由財政所長付冬生負責組織落實、協調推進,由易洛葵、徐潔麗、方述奇、李娉立具體落實。辦公地點設財政所(原村級財務代管中心)。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賬務情況,由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負總責,村(社區)“兩委”成員具體開展財務清理工作。
二、清理範圍
清理範圍:新開鎮所轄村、新開塘社區,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村(社區)集體組織所有財務收支情況、債權債務、固定資產等。
清理時間: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4日。
三、清理內容
(一)財務收支情況:收入關注有無截留、挪用、侵占等問題,有無漏收現象。
支出審查原始憑證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核對記賬憑證與原始憑證的一致性,檢查支出是否符合規定。
(二)固定資產清查:清查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等,對村級的固定資產進行實地實物清理,核實資產數量、價值、使用狀況,查看資產購置、處置手續是否合規,查看資產是否賬實相符。因損毀、遺失造成賬存實亡的固定資產,經村支兩委和清理小組核實確認,並出具說明,簽字蓋章後進行賬務核銷處理,對人為原因造成的固定資產遺失、損毀,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三)債權債務清理:分類梳理各類應收、應付款項,核實債權債務真實性、準確性,查明形成時間和原因,督促村委積極追收債權,合理安排債務償還。對無法收回的債權和無需償還的債務,經村支兩委、財務清理工作小組確認後,可出具相關證明,經簽字蓋公章審批後,予以核銷處理。對因科目運用錯誤應銷未銷的債權債務,經核實應進行相關的賬務調整,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四)財務製度執行情況:檢查財務審批、民主理財審核、資金管理、票據使用等製度執行情況,財務收支是否按《新開鎮村級財務管理辦法》規範列支,村組項目建設是否按《新開鎮村組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執行,查看有無違規操作。
四、方法步驟
(一)準備階段(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1日)。
1.財政所(原村級財務代管中心)準備資料:3月17日—3月21日準備好財務清理需要的2024年度財務資料,做好財務清理資料清單,包括相關賬簿、憑證、報表等。
2.各村成立財務清理工作小組:3月18日,財政所(原村級財務代管中心)通知各村進行2024年度財務清理工作。各村在村支兩委的組織下,成立財務清理工作小組,由監委會具體實施,獨立開展財務清理工作。為了保證財務清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要求各村通過村民代表會議在各片選出1位思想政治素質過硬、財會業務素質高的黨員代表或者村民代表作為財務清理工作人員。財務清理工作小組成員確定後,須村級進行張榜公示,報財政所(原村級財務代管中心)備案。
(二)財務清理階段(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8日)。
財政所(原村級財務代管中心)對各村報賬員、監委會主任、村級財務清理工作小組組長進行財務清理業務指導,並對工作做具體要求。
各村報賬員於2025年3月20日到鎮財政所檔案室借閱2024年的財務資料(憑證、賬簿、報表等),並在財務資料借閱清單上簽字。財務清理工作於3月24號開始,3月28日前結束。
村級財務清理工作小組依據方案全麵清理,對財務收支、資產、債權債務等逐一核查;詳細記錄問題,填寫工作底稿;針對清理出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三)財務清理結果公示階段(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4日)。
財務清理完畢,村級財務清理工作小組必須編製清理報告,包括清理情況、問題及整改措施、處理結果等。參與清理的人員在清理報告上簽字按手印,並在村務公開欄公示清理結果並拍照,接受村民監督。
(四)清理結果運用。
根據清理情況歸納匯總,對清理出來的問題及時予以整改,財政所(原村級財務代管中心)督促村級完成相關問題整改銷號。
(五)財務資料整理成檔。
財務清理完成後,財政所(原村級財務代管中心)及時依據財務資料清單,收回村級領取的2024年財務資料。財務清理報告以及財務清理公示資料經整理成檔後,送財政所(原村級財務代管中心)檔案室存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村(社區)要充分認識重要性,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工作順利完成。
(二)實事求是。堅持原則,如實反映問題,不隱瞞、不回避,嚴格按規定處理。
(三)保守秘密。妥善保管資料,不得泄露財務信息。
(四)及時溝通。清理中遇到問題及時向鎮相關部門匯報,重大問題集體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