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開鎮加強糧食生產整治耕地拋荒工作方案
來源:新開鎮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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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切實加強耕地保護,全麵提高耕地質量,遏製耕地拋荒,確保糧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嶽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糧食生產嚴禁耕地拋荒的通告》(嶽縣政通[2020]1號)、《中共嶽陽縣委辦公室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糧食生產嚴禁耕地拋荒的通知》(嶽縣辦[2020]38號)、《中共嶽陽縣委辦公室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抓好2021年糧食生產工作的通知》(嶽縣辦[2021]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重大意義

堅守“穀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底線,深入實施“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切實加強耕地保護,牢守耕地紅線。堅決遏製耕地拋荒和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現象。有效促進耕地利用,確保“宜水稻則水稻、宜旱糧則旱糧”,全麵提高土地複種指數。

二、目標任務


全麵整治耕地拋荒。從2021年3月起,在鞏固去年治荒成效的基礎上,再加大力度,落實到村組、到戶、到丘,深入排查,不留盲區、不留死角,因地製宜,分類指導,采用合理有效措施,及時複耕複種,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加大糧食產能,切實穩定我鎮糧食生產。嚴守耕地紅線。采取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措施,堅決遏止耕地“非糧化”,禁止耕地“非農化”。

三、工作措施

1、提早宣傳發動。各村要結合農業春耕生產和雙季稻種植工作任務,采取橫幅、標語、廣播等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要求各村村幹部包片到組,召開戶主會,進一步宣傳政策。製訂《新開鎮關於棄耕拋荒農田取消惠農補貼的承諾書》,下發到全鎮農戶手中,並由農戶在回執單簽字確認,回收存檔。

2、加強政策引導。建立補貼發放方式與耕地保護掛鉤機製,按照“種地得補貼、不種地不得補貼”的原則,對拋荒的耕地停發惠農補貼(包括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堅決防止耕地非糧化、遏製耕地拋荒,對棄耕拋荒的田地,由村組收回承包權和經營權,委托大戶代耕代種。2021年起糧食生產功能區新增“非農化”“非糧化”現象,由鎮政府組織農推中心、國土所、綜合執法大隊等單位進行嚴厲打擊,確保恢複耕地現狀。

3、層層壓實責任。明確拋荒整治工作由村總支書記親自抓,副書記直接管的工作機製,各村村幹部包片到組,實行網格化責任落實機製。各村黨政聯點負責幹部牽頭組織拋荒整治工作,第一書記和聯點幹部直接參與、指導拋荒整治工作。

4、迅速澄清底子。以鎮農技推廣服務中心牽頭,村組為主體,鎮自然資源所、財政所、經管站協同參與,在4月30日前逐村、逐組、逐丘塊對拋荒1年以上(含1年)的耕地進行實地摸底調查。在村組幹部及戶主到場的情況下,逐丘拍照建檔,明確具體位置、麵積、地類、拋荒時長、致荒原因、耕地受損情況(荒漠化、雜草雜木生長情況等)等,建立耕地拋荒台賬。在摸底調查的同時,宣傳拋荒整治政策,督促承包戶開展複耕。

5、製訂整治方案。針對摸底情況,村組逐丘逐塊,因地製宜,分類製訂整治方案,確保全麵複耕複種。對因水、因路等原因導致拋荒整治難度較大的連片丘塊,各村拿出初步方案後上報工作組研究處置,鎮財政“一事一議”配套獎補資金,確保解決拋荒難點問題。

6、全麵複耕複種。4月30日前仍未落實種植主體,仍未翻耕的田地,以村為單位進行托底。各村負責將棄耕拋荒田地收回經營權後,對接種植大戶,通過獎補方式委托大戶全麵複耕複種,鎮政府負責將依法取消的惠農補貼發放到種植大戶。

7、嚴格驗收整改。鎮政府組合農推、財政、經管、自然資源等專業人員,成立拋荒整治專項工作督查驗收組,對各村複耕複種結果進行驗收,對未完成複耕複種任務和複耕複種效果不好的,督促返工,限期整改,堅決做到複墾一丘,種植一丘,嚴禁虛申報、盲排查、假整治、亂補貼。

四、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鎮長胡華盛任組長,副鎮長毛愛民任副組長,鎮財政所、農技推廣服務中心、自然資源所、經管站、水利站等部門負責同誌為成員的新開鎮耕地拋荒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鎮農技推廣服務中心,錢楊林同誌任辦公室主任。各村拋荒整治工作以村總支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副書記為直接責任人。

2、嚴肅督查考核。鎮政府組織在4、5、6、7月份將對各村複耕複墾情況進行4次月度督查,並對督查情況予以通報,結果納入年終績效考核。對拋荒整治不力,工作嚴重滯後的村,對包組村幹部、副書記、總支書記、聯點幹部及第一書記進行戒勉談話。出現連片拋荒2畝以上的村,村總支書記一律追責,副書記一律免職。

3、加大財政獎補。以農推中心確認的拋荒摸底麵積為基數,對複耕複墾率達100%的村,獎勵100元/畝到村;複耕複墾率達80%以上的村,獎勵80元/畝到村;複耕複墾率達50%以上80%以下的村,獎勵50元/畝到村。複耕複墾率在50%以下的村,不予獎補。全麵完成複耕複墾任務的村,鎮政府另行獎勵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