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教體通〔2017〕9號
各鄉鎮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為認真落實中紀委十八屆七中全會和省市縣各級紀委全會精神,切實加強全係統“四風”工作整治,進一步規範財務管理,堅持厲行節約,壓縮非生產性開支,降低行政運行成本,規範發放津補貼行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成效,經研究,決定對各鄉鎮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開展財務監督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範圍
各鄉鎮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二、檢查內容
1.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費、公款外出參觀考察費(簡稱“三公”經費)開支情況;
2.績效工資發放情況,津補貼(含住房公積金)等各項補助發放情況;
3.財務公開、“三公”經費公示情況;
4.按相關規定支出培訓費、差旅費、會議費情況。
三、檢查時間
1.自查階段。各學校將2016-度本單位“三公”經費、績效工資和津補貼發放情況進行自查,並將自查情況(相關表格附後)於2017-3-11前報局紀監室(局辦公樓309室,聯係人:龔勁,聯係電話:7631295)。
2.重點抽查階段。3-中旬起,局紀委將組織專業人員成立專項檢查組對各單位“三公”經費開支、績效工資和津補貼發放情況集中開展重點抽查。
四、工作要求
1.各學校必須高度重視,明確責任,安排專人負責。
2.及時報送相關資料,報送的所有資料由主要負責人、紀檢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填表人簽字並蓋單位公章後上報。
3.對未及時報送自查情況,或出現虛報、瞞報、漏報行為的學校,將進行重點抽查,並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嶽陽縣教育體育局
20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