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有效期限最長為五年。關於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有效期限問題,應當注意把握以下三點:
一、如何確定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有效期限?根據現行規定,五年是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最長有效期限,但並非每一份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有效期限都必須為五年。煙草專賣局在審批發放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時,應當綜合考慮行政相對人的工商營業執照期限、經營場所租賃期限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有效期限。一般來說,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有效期限不宜超過行政相對人經營場所租賃合同有效期限,以避免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到期無法續租而帶來的後續監管問題。
二、如何確定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有效期限的起算日期?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有效期限自發證之日起計算。
1.《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對如何認定“發證之日”作了進一步細化,明確規定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有效期限自審批機關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計算。
2.根據這一規定,煙草專賣局作出準予向行政相對人核發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決定之日,即《煙草專賣許可證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作出之日為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有效期限的起算日期。
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有效期限自煙草專賣局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當日起算,而非從次日起算。也就是說,煙草專賣局作出準予向行政相對人核發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決定的當日,行政相對人就屬於持證經營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