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2-1: | ||||||
| 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係 | ||||||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分值 | 三級指標 | 分值 | 評價標準 | 備注 |
| 投 入 | 預算配置 | 15 | 財政供養人員 控製率 | 5 | 以100%為標準。在職人員控製率≦100%,計5分; 每超過一個百分點扣0.5分,扣完為止。 | 在職人員控製率=(在職人員數/編製數)×100%,在職人員數:部門(單位)實際在職人數,以財政部門確定的部門決算編製口徑為準。 編製數:機構編製部門核定批複的部門(單位)的人員編製數。 |
| “三公經費” 變動率 | 5 | “三公經費”變動率≦0,計5分; “三公經費”>0,每超過一個百分點扣0.6分,扣完為止。 | “三公經費”變動率=[(本-度“三公經費”總額-上-度“三公經費”總額)/上-度“三公經費”總額]×100%。 “三公經費”:指政府部門人員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招待費產生的消費。 | |||
| 重點支出 安排率 | 5 | 重點支出安排率≥90%,計5分; 80%(含)-90%,計4分; 70%(含)-80%,計3分; 60%(含)-70%,計2分; 低於60%不得分。 | 重點支出安排率=(重點項目支出/項目總支出)×100% 項目總支出:部門(單位)-度預算安排的項目支出總額。 | |||
| 過 程 | 預算執行 | 15 | 預算調整率 | 3 | 預算調整率=0,計3分; 0-10%(含),計2分; 10-20%(含),計1分; 20-30%(含),計0.5分; 大於30%不得分。 | 預算調整率=(預算調整數/預算數)×100%。 預算調整數:部門(單位)在本-度內涉及預算的追加、追減或結構調整的資金總和(因落實國家政策,發生不可抗力、上級部門或本級黨委政府臨時交辦而產生的調整除外)。 |
| 支付進度 | 3 | 春節前下達全部專項資金的50%; 6-底前所有專項資金指標全部下達完。 每出現一個專項未按進度完成資金下達扣0.5分,扣完為止。 | ||||
| 資金結餘 | 3 | 無結餘,3分; 有結餘,但不超過上-結轉,1分; 結餘超過上-結轉,不得分。 | ||||
| “三公經費” 控製率 | 6 | 以100%為標準。三公經費控製率≦100%,計5分; 每超過一個百分點扣1分,扣完為止。 | “三公經費”控製率-(“三公經費”實際支出數/“三公經費”預算安排數)×100%。 | |||
| 預算管理 | 管理製度 健全性 | 3 | ①已製定或具有預算資金管理辦法,內部財務管理製度、會計核算製度等管理製度,1分; ②相關管理製度合法、合規、完整,1分; ③相關管理製度得到有效執行,1分。 | |||
| 過 程 | 預算管理 | 15 | 資金使用 合規性 | 3 | ①支出符合國家財經法規和財務管理製度規定以及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 ②資金撥付有完整的審批程序和手續; ③項目支出按規定經過評估論證; ④支出符合部門預算批複的用途; ⑤資金使用無截留、擠占、挪用、虛列支出等情況。 以上情況每出現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為止。 | 部門(單位)使用預算資金是否符合相關的預算財務管理製度的規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門(單位)預算資金的規範運行情況。 |
| 預決算信息公開性和完善性 | 3 | ①按規定內容公開預決算信息,1分; ②按規定時限公開預決算信息,0.5分; ③基礎數據信息和會計信息資料真實,0.5分; ④基礎數據信息和會計信息資料完整,0.5分; ⑤基礎數據信息和匯集信息資料準確,0.5分。 | 預決算信息是指與部門預算、執行、決算、監督、績效等管理相關的信息。 | |||
| 政府采購執行率 | 3 | 政府采購執行率等於100%的,得3分; 每減少一個百分點,扣0.2分,扣完為止。 | 通過對部門本-度實際政府采購預算項目個數與政府采購預算項目個數的比較,反映和評價部門政府采購預算執行情況。 政府采購執行率=(實際政府采購預算項目個數/政府采購預算項目個數)×100%。 政府采購項目中非預算內安排的項目除外。 | |||
| 公務卡刷卡率 | 3 | 公務卡刷卡率達40%以上的,得3分。 每減少一個百分點,扣0.2分,扣完為止。 | 部門(單位)是否按照《嶽陽市推進公務卡製度改革暫行規定》加強公務卡的使用和管理。 公務卡刷卡率=公務消費刷卡支出/授權支付*100%。 | |||
| 資產管理 | 10 | 管理製度 健全性 | 3 | ①已製定或具有資產管理製度,且相關資產管理製度合法、合規、完整,1分; ②相關資產管理製度得到有效執行,2分。 | 部門(單位)為加強資產管理,規範資產管理行為而製定的管理製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門(單位)資產管理製度對完成主要職責或促進社會發展的保障情況 | |
| 資產管理 安全性 | 4 | ①資產保存完整; ②資產配置合理; ③資產處置規範; ④資產賬務管理合規,帳實相符; ⑤資產有償使用及處置收入及時足額上繳; 以上情況每出現一例不符合有關要求的扣1分,扣完為止。 | 部門(單位)的資產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規、配置合理、處置規範、收入及時足額上繳,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門(單位)資產安全運行情況 | |||
| 固定資產 利用率 | 3 | 每低於100%一個百分點扣0.1分,扣完為止。 | 固定資產利用率=(實際在用固定資產總額/所有固定資產總額)×100% | |||
| 產 出 | 職責 履行 | 25 | 部門工作完成實績情況 | 25 | 根據縣績效管理辦公室2014-對各部門的部門工作實績考核分數折算。 該項得分=(縣綜合績效考核得分/1000)*25 | 部門工作實績:《中共嶽陽縣委 嶽陽縣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績效考核工作的意見》(嶽縣發〔2012〕6號)對部門(單位)的部門工作實績考核內容(1000分),含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政府工作報告》目標任務、為民辦實事工作、省市重大項目建設及單位職能工作內容。 具體考核工作由縣績效管理辦公室根據計分辦法組織實施並形成考核結果。 |
| 效 果 | 履職 效益 | 20 | 經濟效益 | 12 | 此三項指標為設置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指標時必須考慮的共性要素,可根據部門實際並結合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設立情況有選擇的進行設置,並將其細化為相應的個性化指標。 鑒於2013-未進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工作,建議試點部門(單位)參考部門自身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匯總提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指標。 | |
| 社會效益 | ||||||
| 生態效益 | ||||||
| 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滿意度 | 8 | 95%(含)以上計5分; 85%(含)-95%,計3分; 75%(含)-85%,計1分; 低於75%計0分。 | 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是指部門(單位)履行職責而影響到的部門,群體或個人。 一般采取縣民調中心民意調查結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