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
湘人函〔2015〕 號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
關於評選表彰全省財政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
暨評選推薦全國財政係統先進集體
和先進工作者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財政廳廳機關各處室、單位: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省各級財政部門和廣大幹部職工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充分發揮財政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作用,加強財政管理,推進財政改革,為富民強省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湧現了一大批先進典型。為表彰先進,進一步促進全省財政係統幹部隊伍建設,根據人社部、財政部《關於評選全國財政係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40號),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在全省推薦全國財政係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時,開展湖南省財政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評選表彰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和表彰名額
(一)評選範圍
先進集體的評選範圍為:全省各級財政部門及其所屬單位或工作部門。
先進個人的評選範圍為:全省財政係統在職幹部職工。
已獲得“全國財政係統先進集體”、“全國財政係統先進工作者”和“湖南省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或獲得過其他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的集體或個人一般不再參加評選,如在5-內又作出新的突出貢獻的可以參加評選;已獲得“湖南省財政係統先進集體”和“湖南省財政係統先進個人”的集體或個人可參評全國財政係統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
(二)表彰名額
我省評選推薦全國財政係統先進集體5個,先進工作者4名。全國財政係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推薦對象,在各市州和省財政廳廳屬處室、單位推薦表彰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中產生。評選表彰實行差額推薦, 擬表彰全省財政工作先進集體100個(其中財政所70個),先進個人50名,其中,記一等功20名,記二等功30名 (推薦名額分配見附件2)。
二、推薦評選條件
(一)全省財政工作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熱愛祖國,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麵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執行黨的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領導班子信念堅定、廉潔奉公、作風優良、團結有力,幹部隊伍勤政務實、清正廉潔、作風紮實、和諧進取,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充分發揮財政職能作用,出色完成財政工作任務,順利實現財政政策目標,在深化財稅體製改革和推動本地區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方麵取得顯著成績的;
2、在加強財政法治化、規範化、科學化管理,健全完善財政管理製度,提升財政管理水平等方麵取得顯著成績的;
3、大力加強思想政治、領導班子、幹部隊伍、財政文化、和諧機關、反腐倡廉等方麵建設,深入開展文明創建活動等方麵取得顯著成績的;
4、在做好農村公共服務,落實惠農政策,繁榮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實施農業可持續發展戰略方麵取得顯著成績的;
5、在抗擊重特大自然災害,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穩定,增進民族團結,促進社會和諧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6、在其他方麵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全省財政工作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熱愛祖國,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麵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執行黨的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在財政係統工作滿5-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銳意改革,開拓創新,在深化財稅體製改革和促進本地區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方麵取得顯著成績的;
2、在加強財政法治化、規範化、科學化管理,健全完善財政管理製度,提升財政管理水平等方麵取得顯著成績的;
3、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恪盡職守,精通業務,牢記宗旨,甘於奉獻,在本職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4、在財經管理和財政監督工作中堅持原則,依法行政,秉公辦事,勇於抵製不正之風,同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作鬥爭等方麵取得顯著成績的;
5、紮根基層,任勞任怨,默默奉獻,在做好農村公共服務,落實惠農政策,繁榮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實施農業可持續發展戰略方麵取得顯著成績的;
6.在抗擊重特大自然災害,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穩定,增進民族團結,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麵取得顯著成績的;
7、在其他方麵取得顯著成績的。
三、評選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評選程序
評選表彰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差額評選、民主擇優的方式進行,實行嚴格審核和公示製度。
1、按照評選條件,擬推薦對象由所在單位民主推薦、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並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公示內容包括擬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
2、擬推薦對象經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向市州級推薦。市州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市州級評選單位)就推薦程序的規範性、推薦材料的真實性以及被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事跡等進行審核後,在規定時間內將初審材料報送全省財政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省財政廳廳屬處室單位由廳人事教育處負責推薦評選工作,擬推薦對象先在全廳範圍進行公示。
3、省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評選單位初審材料匯總審核後,確定擬表彰對象,並在全省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
4、公示無異議後,報省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正式表彰對象。
在推薦評選過程中,對推薦對象存在異議的,推薦地區和有關單位應認真進行調查,並盡快提出處理意見。如果不及時反饋意見,將取消該推薦對象的評選資格。
(二)評選要求
1、堅持麵向基層和工作一線。評選重點要麵向基層單位、麵向基層一線幹部職工;副廳級及副廳級以上的單位和個人不參加評選,處級幹部或處級單位比例控製在20%以內(處級幹部包括擔任非領導職務的幹部)。各市州要對推薦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排序。其中,擬推薦為全國財政係統先進工作者的人選必須在財政係統工作滿10-以上。
2、嚴格評選條件,確保評選質量。堅持以政治表現、工作業績、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優中選優,推薦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有突出的事跡,確保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其中,凡近5-內本單位幹部職工發生違法違紀問題的單位,不能參加先進集體的評選;推薦的先進個人,須經紀檢、監察、衛生計生等部門簽署意見,並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征得幹部管理部門同意;凡任期內本單位幹部職工發生違法違紀問題的,原則上該單位主要負責人不能參加評選。
3、嚴肅推薦評選工作紀律。嚴肅推薦評選紀律,嚴把事跡材料審核關,認真處理群眾舉報,杜絕暗箱操作。對於偽造身份、事跡材料騙取榮譽或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的單位或人選,經查實後撤銷其評選資格,取消推薦名額,並取消該地區或有關單位參加下一屆評選推薦活動的資格。對於已授予先進集體或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的表彰對象,如發生違法違紀等行為,將撤銷其所獲榮譽稱號,並收回獎牌、獎章、證書,停止享受有關待遇。
四、進度安排
各市州級評選單位要嚴格履行規定程序,按時、保質、按名額報送推薦材料,確保工作進度,過時不報視為放棄。
在對推薦對象層層審核的基礎上,各市州級評選單位於6-28前將初審材料報送省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材料包括:初審推薦工作報告、《推薦對象匯總表》、推薦對象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等。初審推薦工作報告內容包括本地區推薦工作組織情況、推薦過程,推薦對象在本單位公示情況,擬推薦先進個人征求紀檢監察、衛生計生和幹部人事部門意見情況,推薦排序,推薦意見等。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要求真實準確、內容詳實、反映工作以來的一貫表現和重點事跡,字數控製在3500字以內。
省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原則根據各市州單位的推薦排序及事跡材料研究確定擬推薦(表彰)對象,通過省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審核並公示無異議的,各市州級評選單位於8-28前將正式推薦工作報告、《湖南省財政工作先進集體推薦審批表》、《湖南省財政工作先進個人推薦審批表》、《先進個人候選人征求意見表》、《推薦對象匯總表》、先進事跡材料等正式材料報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推薦工作報告內容包括本地區推薦工作組織情況、推薦過程、推薦對象在本單位公示情況、推薦意見等。先進事跡材料要求真實準確、內容詳實,反映工作以來的一貫表現和重點事跡,字數控製在3500字以內。推薦的先進個人需另附2寸藍底彩色證件照6張(附電子版),並在照片背麵注明單位、姓名。
擬推薦作為全國財政係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對象的,還需由省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考察。
所有推薦材料請同時報送紙質版和電子版。紙質版材料用A4紙打印,一式6份。電子版材料可報送光盤或發送郵件至:hnczrsjyc @163.com。要嚴格按照填表說明填寫相關表格,不得隨意改變格式。表格電子版可通過湖南財政網平台下載。
五、獎勵辦法
全國財政係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由人社部、財政部聯合頒發表彰決定。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授予“全國財政係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並頒發獎牌、證書和獎金;對評選出的先進個人,授予“全國財政係統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並頒發獎章、證書和獎金,享受省部級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待遇。
全省財政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頒發表彰決定。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授予“湖南省財政工作先進集體”稱號,頒發獎牌、證書和獎金;對評選出的先進個人,授予“湖南省財政工作先進個人”稱號,並分別給予記一、二等功獎勵,頒發獎章、證書和獎金。
六、組織領導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組成全省財政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全麵領導推薦、評選、表彰的各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推薦、評選、表彰的各項具體工作,辦公室設在省財政廳人事教育處。各市州可相應成立臨時性的工作機構,為便於工作聯係,請於6-8前將工作機構負責人、聯係人姓名及電話報送省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
評選表彰全省財政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是加強財政係統幹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對於樹立先進典型,弘揚勞模精神,鼓舞士氣鬥誌,培育財政文化,塑造財政形象,展現行業風采,促進財政科學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要求,切實把可信、可敬、可學的先進典型評選出來。
聯係電話:0731-85165111 (傳真)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長沙市城南西路1號
郵政編碼:410015
附件:1、湖南省財政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
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湖南省財政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名額分配表
3、湖南省財政工作先進集體推薦審批表
4、湖南省財政工作先進個人推薦審批表
5、先進個人候選人征求意見表
6、全省財政工作先進集體推薦對象匯總表
7、全省財政工作先進個人推薦對象匯總表
-
信息公開選項:
抄送:湖南省人民政府,人社部,財政部,各市州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 2015- -
附件1
湖南省財政係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一、領導小組
組 長:鄭建新 省財政廳黨組書記、廳長
孟祥利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省公務員局局長
副組長:石建輝 省財政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
陳定輝 省公務員局副局長
成 員:何偉文 省財政廳辦公室主任
胡賀波 省財政廳預算處處長
黎雁南 省財政廳行政政法處處長
張 燮 省財政廳鄉鎮財政管理處處長
王雙雲 省財政廳人事教育處處長
熊友良 省財政廳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
張 明 省財政廳紀檢監察室主任
劉祖芳 省公務員局考核獎勵處處長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 任: 王雙雲(兼)
劉祖芳(兼)
副主任:王敬槐 省財政廳人事教育處調研員、副處長
李 卉 省財政廳人事教育處副處長
劉伊蘭 省公務員局考核獎勵處副處長
成 員:連 鳴 省財政廳人事教育處主任科員
丁小剛 省財政廳人事教育處主任科員
彭曙光 省財政廳人事教育處主任科員
管澤鋒 省財政廳人事教育處副主任科員
黃蓉芳 省公務員局考核獎勵處主任科員
附件2
湖南省財政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名額分配表
| 單位 | 先進集體 | 先進個人 | |
| 集體 | 財政所 | ||
| 合計 | 49 | 84 | 68 |
| 長沙市 | 3 | 6 | 5 |
| 湘潭市 | 2 | 3 | 3 |
| 株洲市 | 4 | 5 | 3 |
| 衡陽市 | 4 | 7 | 7 |
| 郴州市 | 4 | 7 | 5 |
| 常德市 | 4 | 8 | 6 |
| 益陽市 | 3 | 4 | 4 |
| 婁底市 | 2 | 4 | 4 |
| 邵陽市 | 4 | 7 | 6 |
| 嶽陽市 | 4 | 6 | 5 |
| 湘西州 | 3 | 6 | 4 |
| 張家界 | 2 | 4 | 2 |
| 懷化市 | 4 | 10 | 6 |
| 永州市 | 4 | 7 | 6 |
| 廳屬單位 | 2 | -- | 2 |
附件3
湖南省財政工作先進集體
推薦審批表
集體名稱:
推薦單位:
表彰層次:
填報時間: - -
填 表 說 明
一、本表是推薦全省財政工作先進集體用表,必須如實填寫,不得作假,違者取消評選資格;
二、本表一律打印填寫,不得隨意更改格式,使用仿宋小四號字,數字統一使用阿拉伯數字;
三、本表中蓋章欄均需要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並加蓋公章;
四、集體名稱、集體負責人姓名和職務、集體所屬單位等必須填寫準確;
五、集體性質根據被推薦集體性質選填機關、參公單位、事業單位、企業、社團或其他,沒有行政級別的集體在集體級別欄填寫“無”;
六、集體所屬行業指國家統計局網站所公布的20個行業分類標準,請統一填寫為“財政”;
七、所屬單位隸屬關係是被推薦集體的管轄隸屬關係,可選擇填寫中央,省,市、地區,縣,鎮、鄉或其他;
八、集體所在行政區劃須精確到縣、區;
九、臨時集體標識根據集體是否臨時性集體,相應選填“是”或“否”;
十、主要先進事跡要求真實準確、重點突出、文字精煉,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財經政策法規,不超過1500字,可另行附頁;
十一、本表上報一式6份,規格為A4紙。
| 集體名稱 | |||||||||
| 集體性質 | 集體級別 | ||||||||
| 集體人數 | 集體所在行政區劃 | ||||||||
| 集體所屬行業 | 財政 | 集體所屬係統 | 財政係統 | ||||||
| 集體所屬單位 | |||||||||
| 所屬單位隸屬關係 | 臨時集體標識 | ||||||||
| 集體負責人姓名 | 集體負責人聯係電話 | ||||||||
| 集體負責人單位 | 職務 | ||||||||
| 集體負責人單位電話 | 集體負責人單位郵編 | ||||||||
| 集體負責人單位地址 | |||||||||
| 擬授予榮譽稱號 | |||||||||
| 何時何地受過何種獎勵 | |||||||||
| 何時何地受過何種處分 | |||||||||
| 基本情況和主要先進事跡 | |||||||||
| 集體所屬單位意見 | 簽字人:(蓋 章)- - | ||||||||
|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推薦審核意見 | |||||||||
| 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意見 | 簽字人:(蓋 章)- - | 簽字人:(蓋 章)- - | |||||||
| 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意見 | 簽字人:(蓋 章)- - | 簽字人:(蓋 章)- - | |||||||
| 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意見 | 簽字人:(蓋 章)- - | 簽字人:(蓋 章)- - | |||||||
附件4
湖南省財政工作先進個人
推薦審批表
姓 名:
工作單位:
推薦單位:
表彰層次:
填報時間: - -
填 表 說 明
一、本表是推薦全省財政工作先進個人用表,必須如實填寫,不得作假,違者取消評選資格;
二、本表一律打印填寫,不得隨意更改格式,使用仿宋小四號字,數字統一使用阿拉伯數字;
三、本表蓋章欄均需要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並加蓋公章;
四、籍貫填寫格式為XX省XX市XX縣,工作單位填寫全稱,工作單位行政區劃精確到縣、區;
五、職務職稱等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詳細填寫,專業技術職務根據個人的專業技術職務級別選填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
六、從業狀態根據個人狀態選填在業、離休、退休或其他;
七、身份標識根據個人狀態選擇填幹部、專業技術人員、企業負責人、企業管理人員或其他;
八、所在單位性質根據所在單位性質選填機關、參公單位、事業單位、企業、社團或其他;
九、所在單位隸屬關係根據所在單位的管轄隸屬關係,可選擇填寫中央,省,市、地區,縣,鎮、鄉或其他;
十、個人簡曆從學徒或初中畢業填起,精確到-,不得斷檔;
十一、主要先進事跡要求反映工作以來的一貫表現和突出事跡,真實準確、重點突出、文字精煉,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財經政策法規,不超過1500字,可另行附頁;
十二、隨表另行報送先進個人的2寸藍底彩色證件照6張(附電子版);
十三、此表上報一式6份,規格為A4紙。
| 姓名 | 性別 | 照片(近期2寸正麵半身免冠藍底彩色照片) | |||||||
| 民族 | 出生期 | ||||||||
| 籍貫 | 戶籍地 | ||||||||
| 政治麵貌 | 身份標識 | ||||||||
| 學曆 | 學位 | ||||||||
| 證件類型 | 證件號碼 | ||||||||
| 工作單位 | 職務 | ||||||||
| 主要兼任職務 | 行政級別 | ||||||||
| 專業技術職務 | 技術等級 | ||||||||
| 職稱 | 職稱等級 | ||||||||
| 參加工作期 | 從業狀態 | ||||||||
| 工作單位性質 | 工作單位所屬行業 | 財政 | 工作單位所屬係統 | 財政係統 | |||||
| 工作單位隸屬關係 | 工作單位行政區劃 | ||||||||
| 工作單位地址 | 工作單位郵編 | ||||||||
| 工作單位聯係電話 | 個人聯係電話 | ||||||||
| 擬授予榮譽稱號 | |||||||||
| 個人簡曆 | |||||||||
| 何時何地受過何種獎勵 | |||||||||
| 何時何地受過何種處分 | |||||||||
| 主要先進事跡 | |||||||||
| 所在單位職工(代表)會議意見 | 所在單位意見 | ||||||||
| 出席會議 人,其中同意 人,反對 人,棄權 人 簽字人:(蓋 章)- - | 簽字人:(蓋 章)- - | ||||||||
|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推薦審核意見 | |||||||||
| 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意見 | 簽字人:(蓋 章)- - | 簽字人:(蓋 章)- - | |||||||
| 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意見 | 簽字人:(蓋 章)- - | 簽字人:(蓋 章)- - | |||||||
| 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意見 | 簽字人:(蓋 章)- - | 簽字人:(蓋 章)- - | |||||||
| 有效身份證件和職稱證書粘貼處 | |||||||||
附件5
先進個人候選人征求意見表
姓名: 單位: 職務:
| 幹部管理部門意見 | 簽字人: (蓋章)- - |
| 紀檢監察部門意見 | 簽字人: (蓋章)- - |
| 衛生計生部門意見 | 簽字人: (蓋章)- - |
注:1.請按幹部管理權限填寫此表1-3項;
2.此表一式6份,隨推薦審批表一並報送。
附件6
全省財政工作先進集體推薦對象匯總表
推薦單位(蓋章): 填表期: - -
| 序號 | 先進集體名稱 | 集體性質 | 集體級別 | 集體人數 | 集體負責人姓名 | 集體負責人單位及職務 | 集體負責人聯係電話 | 集體所屬單位名稱 | 備注 |
注:1.推選的全國財政係統先進集體推薦對象填寫在第一欄,並在備注欄中注明。
2.單位性質根據所在單位性質選填“機關”、“參公單位”、“事業單位”、“企業”、“社團”、“其他”。
聯係人: 聯係電話: 傳真:
附件7
全省財政工作先進個人推薦對象匯總表
推薦單位(蓋章): 填表期: - -
|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民族 | 政治麵貌 | 學曆學位 | 工作單位 | 單位性質 | 職務 | 行政級別 | 職稱 | 身份證號 | 聯係電話 | 通訊地址 | 郵編 | 備注 |
注: 推選的全國財政係統先進個人推薦對象填寫在第一欄,並在備注欄中注明。
聯係人: 聯係電話: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