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財發〔2014〕27號
嶽陽縣財政局關於印發《嶽陽縣預算績效
目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縣直各單位,各鄉鎮財政所:
為加強預算績效管理,規範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工作,提高預算編製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預〔2011〕285號)、《財政部關於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指導意見》(財預〔2011〕416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麵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湘政發〔2012〕33號)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製定《嶽陽縣預算績效目標管理暫行辦法》,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嶽陽縣財政局
2014-5-30
嶽陽縣預算績效目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增強預算編製的科學性、合理性、規範性,強化部門支出責任,提高財政性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預〔2011〕285號)、《財政部關於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指導意見》(財預〔2011〕416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麵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湘政發〔2012〕33號)等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預算部門編製預算和項目單位申請財政性資金的績效目標管理適用於本辦法。
第三條 預算績效目標是預算資金計劃在一定期限內達到的產出和效果,由預算部門在申報部門預算時填報,包括績效內容、績效指標和績效標準。
績效目標管理是指各級財政部門和預算部門以預算績效目標為對象,以績效目標的設定、審核和批複為內容所開展的管理活動。
第四條 原則上所有財政性資金都要進行預算績效目標管理,預算績效目標與部門預算一同申報、一同審核、一同批複。
第二章 組織管理與職責
第五條 財政部門、預算部門和項目單位按其職能職責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目標管理, 建立多層次預算績效目標管理機製。
第六條 財政部門主要職責:
(一)研究製定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的有關製度,建立完善與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相匹配的績效指標庫、標準值庫。
(二)組織和指導本級預算部門的預算績效目標編製,並負責審核及批複等工作;
(三)指導下級財政部門開展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工作;
(四)其他職責。
第七條 預算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本部門預算績效目標編製、上報等工作;
(二)組織和指導項目單位的項目績效目標編製,並負責審核、匯總及批複等工作;
(三)按照財政部門下達、批複的審核意見,修正調整專項資金和部門整體支出的預算績效目標;
(四)其他職責。
第八條 項目單位主要職責:
(一)負責項目的預算績效目標編製、修正調整等工作;
(二)實施完成所承擔項目的預算績效目標;
(三)其他職責。
第三章 預算績效目標編製
第九條 預算績效目標編製按照“誰申請資金,誰編製績效目標”的原則進行。
第十條 預算績效目標編製包括設定績效目標、製訂績效指標及其標準值等。
第十一條 績效目標由預算部門和項目單位根據政府或部門製定的規劃和下達的工作任務,在編報-度部門預算和申請項目資金時設定。
執行中申請調整預算時,應當按編報績效目標程序同步調整績效目標。
第十二條 績效目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預期產出。包括提供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數量目標、質量目標、時效目標、成本目標等內容;
(二)預期效果。包括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可持續發展影響等;
(三)服務對象或受益人滿意程度;
(四)達到預期產出所需要的成本資源;
(五)衡量預期產出、預期效果和服務對象滿意程度的績效指標;
(六)其他。
第十三條 績效目標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向明確。績效目標要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部門職能及事業發展規劃,並與相應的財政支出範圍、方向、效益和效果緊密相關。
(二)細化量化。績效目標應從數量、質量、成本和時效等方麵進行細化,須用定量表述為主,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應當采用分級分檔的形式定性表述,並具有可測量性。
(三)合理可行。設定績效目標要經過調查研究和科學論證,目標要符合客觀實際,確保在一定期限內如期實現。
(四)相應匹配。績效目標要與-度的任務數或計劃數相對應,與預算確定的投資額或資金量相匹配。
第十四條 績效指標是績效目標的細化和量化,是績效目標完成實績水平考量。設定的績效目標應當製訂績效指標,績效指標一般包括產出指標和效益指標兩方麵。
第十五條 績效指標製訂應與績效目標密切相關,突出重點,係統全麵,便於考核。
第十六條 績效標準是設定績效指標具體值時的依據或參考標準,一般包括曆史標準、行業標準、計劃標準,財政部門認可的其他標準等。
第十七條 預算績效目標申報表的編製:
(一)編製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項目單位在申報項目資金時,編製《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1)。
(二)編製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申報表。預算部門編製-度預算時,根據各項目單位填報的項目績效目標,進行綜合匯總後,編製《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2)。
(三)編製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預算部門根據職責以及專項資金和基本支出使用規劃編製《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3)。
第十八條 項目單位編製的《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隨項目申報材料一同上報預算部門,預算部門根據有關要求報財政部門;預算部門編製的《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申報表》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在“一上”時,隨部門預算一同報財政部門。
第四章 預算績效目標審核
第十九條 財政部門應當依據國家相關政策、財政支出方向和重點、經濟社會事業發展規劃等對部門編報的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目標和部門整體支出預算績效目標進行審核。預算部門應當對項目單位編報的項目預算績效目標進行審核。
第二十條 績效目標審核的要點:
(一)完整性審核。填報內容是否完整,績效目標是否明確、清晰。
(二)相關性審核。績效目標與部門或項目單位職能是否相關;是否對申報的績效目標設定了相關聯的績效指標;績效指標是否細化量化。
(三)適當性審核。資金規模與績效目標之間是否匹配,在既定資金規模下,績效目標是否過高或過低;或者要完成既定績效目標,資金規模是否過大或過小。
(四)可行性審核。績效目標是否經過充分論證和合理測算;為實現目標采取的措施是否切實可行;綜合考慮成本效益,審核是否有必要安排財政性資金。
第二十一條 財政部門對預算部門“一上”報送的績效目標進行初審,並將初審意見在部門預算“一下”時反饋預算部門。
預算部門根據財政 “一下”預算控製數,結合績效目標初審反饋意見,在部門預算“二上”編製時,相應調整編製的績效目標、績效指標和標準值等。
第二十二條 財政部門對預算部門“二上”報送的績效目標進行複審,並形成綜合性意見。
第二十三條 預算部門根據財政部門的審核意見,結合具體項目實際情況,對項目績效目標進行審核。並將審核後的績效目標作為安排項目資金的重要依據。對不符合相關要求的,預算部門通知有關項目單位,由項目單位進行調整優化,並在規定時間內將修訂完善結果反饋預算部門。
第二十四條 對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關係民生專項或社會關注程度高的專項,財政部門可根據需要實施第三方評審製度,采取組織第三方專家、中介機構及社會相關人士參加評審的方法,提高審核的客觀性、公正性、權威性及公信度。
第五章 預算績效目標批複與應用
第二十五條 預算績效目標批複。
(一)財政部門將確定的專項資金和部門整體支出預算績效目標在“二下”時隨部門預算一並下達相關預算部門執行。
(二)預算部門根據財政部門的預算績效目標批複將項目績效目標下達相關項目單位執行。
第二十六條 批複的績效目標一般不予調整,確需調整的,應當根據績效目標管理的要求和審核流程,按照規定程序重新報批。
第二十七條 批複的績效目標是預算執行、預算績效運行跟蹤監控管理、績效評價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八條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逐步推進預算績效目標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九條 在預算績效目標管理中發現財政和財務管理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湖南省財政監督條例》等法規、規章進行處理、處罰。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起30後施行。
附件:1、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及填報說明
2、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申報表填報說明
3、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及填報說明
嶽陽縣財政局辦公室 2014-5-30印
附件1
| 財政支出項目預算績效目標申報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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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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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報單位(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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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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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實施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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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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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屬性 |
□新增項目 □延續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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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起止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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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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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立項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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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資金情況 |
資金性質 |
總投資 |
以前-度已安排 |
20 -申報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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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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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財政撥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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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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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行政事業性收費撥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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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政府性基金撥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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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罰沒收入撥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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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專項收入撥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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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國有資產資源有償使用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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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收入撥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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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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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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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實施進度計劃 |
項目實施內容 |
開始時間 |
完成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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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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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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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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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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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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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績效目標 |
長期目標 |
-度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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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度績效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指標內容 |
指標值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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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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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量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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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效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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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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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標 |
經濟效益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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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效益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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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效益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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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續影響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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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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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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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說明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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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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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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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係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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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係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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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時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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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支出項目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申報表
填 報 說 明
1、-度:填寫編製部門預算所屬的-份或申請使用項目資金的-份。如2013-編製2014-部門預算,填寫“2014-”;2014-執行中申請本-度使用項目資金,則填寫“2014-”。
2、項目名稱:按規範的項目名稱內容填報,與部門預算項目名稱一致。
3、項目實施單位:填寫項目用款單位全稱。
4、主管部門:填寫項目主管部門全稱。
5、項目屬性:分為新增項目和延續項目,在所選項目前麵“□”中劃“√”。新增項目是指本-度新增的需列入本-度(預算)安排的項目;延續項目是指以前-度(預算)批準的、在本-度(預算中)繼續安排的項目。
6、項目起止時間:填寫項目整體實施計劃開始時間和計劃完成時間。
7、項目概況:簡要描述項目的內容、目的、範圍、期限等基本情況。
8、項目立項情況:分別描述項目立項的依據、項目申報的可行性、項目申報的必要性等,應與項目立項申報資料中的一致。有相關文件、政策和領導批示的,須注明文件名和文號,並簡要說明文件中關於項目立項的主要內容,同時提供相應的紙質資料作為附件。
9、項目資金申請:填寫項目資金總額,並按資金來源分別填寫。2014-申報資金的金額及資金性質應與部門預算編製軟件中的一致。
10、項目實施進度計劃:針對項目特點設定分階段的項目具體實施內容,清晰、明確填報每個階段的項目實施內容,分計劃開始時間和計劃完成時間。
11、項目長期績效目標:描述項目整個計劃期內的總體產出和效果,主要采用定性描述,但不可缺少定量描述。
12、項目-度績效目標:根據項目的特性和具體實施內容,對項目在本-度產出的數量、質量、成本和時效等以及計劃達到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等方麵進一步細化,形成具體可衡量的目標任務。
13、項目-度績效指標:是對項目-度績效目標的細化和量化。單位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從表中所給參考的方麵或其他方麵,設定績效指標,要盡可能量化測算。其中,產出指標為必填項;效益指標可根據項目資金特點選填;單位可根據項目資金特點自行設計個性績效指標。
產出指標:反映預算部門根據既定目標計劃完成的產品和服務情況。可進一步細分為:數量指標,反映預算部門計劃完成的產品或服務數量;質量指標,反映預算部門計劃提供產品或服務達到的標準、水平和效果;時效指標,反映預算部門計劃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及時程度和效率情況;成本指標,反映預算部門計劃提供產品或服務所需成本,分單位成本和總成本等。
效益指標:反映與既定績效目標相關的、財政支出預期結果的實現程度,包括經濟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環境效益指標、可持續影響指標等。
(1) 指標內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將細分的績效指標確定為具體內容。
(2) 指標值:對指標內容確定具體值,其中,可量化的用數值描述,不可量化的以定性描述。
(3) 備注:其他說明事項。
14、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反映項目績效目標申請中其他需補充說明的內容。
附件2
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申報表
( 201 -度)
填報單位(蓋章)
| 專項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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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屬性 |
延續專項□ 新增專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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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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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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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項立項 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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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項實施進度計劃 |
專項實施內容 |
計劃開始時間 |
計劃完成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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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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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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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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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項長期績效目標 |
1、專項最後完成計劃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數量、質量、時限和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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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項-度績效目標 |
1、本-度實施專項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數量、質量、時限和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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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項-度績效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指標內容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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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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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量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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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效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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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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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標 |
經濟效益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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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效益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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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效益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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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續影響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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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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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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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已有的(或擬訂的)保證專項實施的製度、措施 |
專項組織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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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門審核意見 |
預算股審核 |
審核的主要內容 |
審核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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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是否立項及項目屬性確定; |
處室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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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績效評價股審核 |
審核的主要內容 |
審核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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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填報內容是否完整; |
處室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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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人: 填報期:
《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申報表》填報說明
一、專項基本信息。
1、-度:填寫編製部門預算所屬的-份或申請使用專項資金的-份。如2013-編製2014-部門預算,填寫“2014-”;2014-執行中申請本-度使用專項資金,則填寫“2014-”
2、填報單位(蓋章):加蓋具體填報單位公章。
3、專項名稱:按規範的專項名稱內容填報,與部門預算專項名稱一致。
4、專項屬性:分為延續專項和新增專項,在所選專項後麵的“□”中劃“√”。延續專項是指以前-度(預算)批準的、在本-度(預算中)繼續安排的專項;新增專項是指本-度新增的需列入本-度(預算)安排的專項。
5、主管部門:填寫專項主管部門(一級預算單位)全稱。
6、資金總額: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總額。
7、專項立項依據:分別描述專項立項的依據,如中央、省委省政府有關政策性文件和決議等。
8、專項實施進度計劃:針對專項特點設定分階段的專項具體實施內容,清晰、明確填報每個階段的專項實施內容,分計劃開始時間和計劃完成時間。
二、專項績效目標。
1、專項長期績效目標:描述專項整個計劃期內的總體產出和效果,主要采用定性描述,但不可缺少定量描述。
2、專項-度績效目標:根據專項的特性和具體實施內容,對專項在本-度產出的數量、質量、成本和時效等方麵進一步細化,形成具體可衡量的目標任務。
三、專項-度績效指標。
是對專項-度績效目標的細化和量化。單位根據專項的實際情況從表中所給參考的方麵或其他方麵,設定績效指標,要盡可能量化測算。其中,產出指標為必填項;效益指標可根據專項資金特點選填。
1、產出指標:反映預算部門根據既定目標計劃完成的產品和服務情況。可進一步細分為:數量指標,反映預算部門計劃完成的產品或服務數量;質量指標,反映預算部門計劃提供產品或服務達到的標準、水平和效果;時效指標,反映預算部門計劃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及時程度和效率情況;成本指標,反映預算部門計劃提供產品或服務所需成本,分單位成本和總成本等。
(1)指標內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將細分的績效指標確定為具體內容。
(2)備注:指標的具體含義和公式。
2、效益指標:反映與既定績效目標相關的、財政支出預期結果的實現程度,包括經濟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環境效益指標、可持續影響指標、服務對象滿意程度指標等。
(1)指標內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將細分的績效指標確定為具體內容。
(2)備注:指標的具體含義和公式。
四、保障措施。
為確保專項實施而製定的製度和措施,如成立的專項管理機構、資金管理辦法等、項目管理辦法等。
五、其他。
1、填報人:填寫具體填報人員姓名。
2、填報期:填寫申報的具體時間。
附件3:
| 部門(單位)整體支出預算績效目標申報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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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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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報單位(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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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門(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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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聯係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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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係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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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員編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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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有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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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能職責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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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預算申請 |
資金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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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收入性質分: |
按支出性質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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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公共財政撥款: |
其中: 基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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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基金撥款: |
項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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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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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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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體績效目標 |
目標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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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績效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指標內容 |
指標值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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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出指標 |
數量目標(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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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量目標(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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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度目標(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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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標 |
社會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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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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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態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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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續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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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滿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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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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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報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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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係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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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時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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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填報說明
1、-度:填寫編製部門預算所屬的-份。如2013-編製2014-部門預算,填寫“2014-”;2014-執行中申請本-度使用資金,則填寫“2014-”。
2、單位名稱:按照規範填寫預算部門全稱。
3、主管部門:填寫主管部門全稱。
4、職能職責概述:簡要描述本部門的主要職能職責。
5、-度預算申請:填寫部門-度預算資金總額,並按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分別填寫。
6、整體績效目標:預算部門根據各級黨委政府下達的工作任務及本部門發展規劃,描述-度內部門使用預算資金達到的產出和效果。
7、整體支出-度績效指標:是對預算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細化和量化。
產出指標:反映部門根據既定目標計劃完成的產品和服務情況。可進一步細分為:數量指標,反映部門計劃完成的產品或服務數量;質量指標,反映部門計劃提供產品或服務達到的標準、水平和效果;進度指標,反映部門計劃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完成進度。
效益指標:反映與既定績效目標相關的、部門整體支出預期結果的實現程度和影響,包括經濟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生態效益指標、可持續影響指標、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等。
(1) 指標內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將細分的績效指標確定為具體內容。
(2) 指標值:對指標內容確定具體值,其中,可量化的用數值描述,不可量化的以定性描述。
(3) 備注:其他說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