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2014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來源: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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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我縣2014年度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順利實施,根據《湖南省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湖南省2014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結合我縣實際,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全麵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以人為本、改善民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以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居住問題為目標,以農民自籌為主,通過政府適當補助、政策扶持和社會參與等措施,有序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實改善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條件。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引導,自建為主”的原則。農村危房改造的主體是農戶,農村危房改造以農戶自建為主,各鄉鎮要加強引導,在政策支持和適當補助的同時,要充分調動農民群眾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充分尊重群眾意願,引導他們自力更生建設美好家園。

2.堅持“經濟適用,確保質量安全”的原則。根據各鄉鎮自然地理條件,因地製宜、分類指導,充分考慮群眾承受能力,嚴格控製農村危房改造的建房麵積,引導和幫助群眾建造抗災能力強、造價適中和安全適用的房屋。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必須規範管理、陽光操作,堅持政策公開、改造對象公開、補助標準公開和民主評議結果公開,全過程接受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特別是困難標準評定、補助標準評定以及改造安排等敏感問題上,必須提高操作流程的透明度,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堅決杜絕“優親厚友”等以權謀私現象發生,堅決防止因操作上的不公正、不公平帶來群眾的不支持、不滿意,甚至引起上訪和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發生。

4.堅持“農村危房改造與村莊整治相結合”原則。在切實解決農村困難群眾居住安全的基礎上,聯合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要對交通沿線特別是集鎮村莊進行整治,改善農村群眾的生活環境,達到村莊環境整潔、住房美觀、道路暢通、設施配套,展現農村建設新麵貌。

(三)目標任務

2014-省已下達我縣農村危房改造任務為1500戶,確保2014-11-前全麵完成,12底前全部入住。

二、 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和資金管理

(一) 補助對象

居住在危房中或無房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低保戶、因災倒房戶、優撫軍人和其他貧困戶。各鄉鎮要按照優先幫助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優先安排農村獨生子女戶、二女絕育戶。2014-,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占全-農村危房改造幫扶對象總數不低於45%。

(二) 補助標準

1、無房或居住在D級危房中的需重建房屋但無建房能力的分散供養五保戶,新建房屋產權歸村組集體的,每戶補助2.5萬元;新建房屋產權歸個人的,每戶補助1.5萬元;

2、無房或居住在D級危房中的農村低保殘疾人家庭新建房屋的,每戶補助1萬元;

3、因災害導致唯一住房倒塌需新建房屋的,每戶補助0.6萬元;

4、無房或居住在D級危房中的貧困低保戶或貧困殘疾戶需新建房屋的,每戶補助0.8萬元;

5、無房或居住在D級危房中的其他貧困戶需新建房屋的,每戶補助0.2-0.4萬元。

6、下列危改對象不予補助:

(1)超麵積的:1人戶超40m2?的;2人戶超50 m2??的;3人戶超60 m2?的;多人戶人均超20 m2?的;

(2)超造價的:造價超過10萬元的;

(3)超高度的:建築層數超過一層的。

(三)資金管理

嚴格按照《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湖南省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實行專項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縣級設立專門的農村危房改造資金賬戶,集中管理補助資金。補助資金按竣工驗收後戶數及核定補助標準直接通過銀行一卡通發放給農戶。縣人民政府將定期組織人員對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肅處理。

三、危房改造實施要求

(一) 改造方式

農村危房是指根據住建部《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鑒定屬於整棟危房(D級)或局部危險(C級)的房屋。屬整棟危房(D級)的應拆除重建,屬局部危險(C級)的應修繕加固。非政府包建的改造後農戶住房產權歸農戶所有,並根據實際做好產權登記。危房改造原則上以農民自建為主,以分散分戶建設為主。農民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願的,當地政府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農民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統建。危房改造任務比較集中並具備一定條件的村,可將危房改造納入新農村建設規劃,通過整合新農村建設等方麵資金,定點連片建設。對無房或居住在危房的分散供養五保戶可以村為單位建“五保之家”。

(二) 改造標準

1、建築麵積:在滿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製建築麵積和總價。堅持“一戶一宅、建新拆舊”,隻允許建一層。包括廚房、衛生間在內,建築麵積1人戶不得超過35平方米、2人戶不得超過45平方米、3人戶不得超過60平方米、超過3人戶的重點幫扶對象人均不得超過18平方米、超過3人戶的一般幫扶對象人均不得超過20平方米。拆舊建新的農業生產用房不計入控製麵積。簽訂危改協議時,幫扶對象應當明確承諾建房標準、入住2-之內不得擴麵建層、新房建成後3個-內拆除舊房的內容,未履行承諾的應當追回補助。各鄉鎮要積極引導,防止出現群眾盲目攀比、超標準建房的問題。同時,要盡可能向農戶提供設計方案,並出台相關配套設施。

2、房屋結構:應達到當地抗震設防要求,住房主體為磚混(木)結構,並設置構造柱、圈梁等抗震構造設施。室內地麵硬化、平整、防滑,牆麵粉飾,房屋頂部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閉。

3、選址規劃:農村危房改造原則上采取相對“集中居住”的方式,按照村、鎮布局規劃,結合新農村建設、村容村貌整治的要求選取集中居住點。選址要避免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雷擊等氣象、地質災害多發的地點及采礦塌陷區。

4、配套設施:有廚房、衛生間,有進出道路,照明用電入戶,飲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設施基本齊全,能滿足居住對象基本生活需要。

5、設立標識:納入農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設置全省統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標識。

(三)技術服務

農村危房改造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農村建築工匠或有資質的施工隊伍承擔。承攬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農村建築工匠或者單位要對質量安全負責,並按合同約定對所建房屋承擔保修和返修責任。鄉鎮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員要在農村危房改造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等關鍵施工階段,及時到現場逐戶進行技術指導和檢查,發現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當即告知建房戶,並提出處理建議和做好現場記錄。要組織協調主要建築材料的生產、采購與運輸,並免費提供建材質量檢測服務。要開設危房改造谘詢窗口,麵向農民提供危房改造技術服務和工程糾紛調解服務。對不按設計施工、偷工減料、違規建設造成重大質量隱患的,要依法從嚴查處。

(三) 檔案管理

按照住建部《關於建設全國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農戶檔案管理信息係統的通知》(建村函〔2009〕168號)和省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管理工作通知》(湘農危辦發〔2011〕2號)要求,建立農村危房改造農戶紙質檔案,實行一戶一檔,批準一戶、建檔一戶,規範有關信息管理。農戶紙質檔案必須包括檔案表、農戶申請、審核審批、危房鑒定、公示、協議、竣工驗收表等材料。

四、項目實施和管理

(一)落實對象、登記造冊。各鄉鎮要組織人員深入村組,全麵落實農村困難群眾危改對象,逐村逐戶進行造冊登記。

(二)嚴格程序、確定對象。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範補助對象的審核、審批程序,申請對象必須具有農業戶口,隻有唯一住房且屬於全省農村危房摸底調查信息庫在冊的常住農戶,同時達到危房改造標準才可予以補助。實行農戶自願申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與獲批準危房改造的農戶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具體建房要求、補助標準和開工、竣工時間,讓戶主簽字,做好施工準備。

(三)製定方案、組織實施。各鄉鎮要認真組織編製實施方案。在2014-3-30前將危房改造對象落實到戶,11-中旬前,所有農村危房改造任務要全部竣工,確保建房戶12-中旬前入住新居。

(四)加強監督檢查、搞好考核驗收。各鄉鎮要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資金落實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實行農村危房改造項目進度-報製度,於每-20前將改造進度上報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危改辦),於每季度末報下季度危改對象名單、擬補助金額,經縣危改辦審核確定後實施。每-下旬,縣危改辦將對各鄉鎮危改對象進行抽查,抽查過程中發現不符合要求的將取消享受補助資格。11-下旬,各鄉鎮要將-度總結報告縣危改辦,做好迎接省-終檢查驗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縣住建局,主要負責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綜合協調、工作調度、督查落實及領導小組的常事務等。各鄉鎮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工作經費,製定實施細則,編製工作規劃,加強質量監管,落實危房改造資金。形成“政府主導、住建組織、部門配合、社會參與、鄉鎮實施”的格局,確保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二)明確工作職責。

住建部門:負責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統籌協調,具體負責項目的組織安排、協調、指導、對象的審核、信息錄入、質量安全管理、竣工驗收,銜接補助資金的撥付。會同財政、扶貧、移民、殘聯等部門做好對象認定工作;會同發改、財政、統計等做好資金監管、項目驗收工作。

規劃、房產部門:負責抓好農村危房的技術鑒定、項目規劃選址、住房方案設計、施工質量指導和房屋產權管理。

發改部門:會同住建、財政部門負責安排-度投資計劃,積極爭取中央投資補助。

財政部門:會同發改、住建等部門負責危房改造資金的籌措和撥付,加強資金管理和監督,合理安排工作經費。

國土資源部門:配合做好農村危房改造的選址及用地報批,指導廢棄宅基地的土地整理、複墾,按照宅基地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林業部門:負責為有林木的危改戶解決建房用材采伐指標。

銀信部門:負責向符合條件的危房改造對象提供貸款支持。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協助和指導有危房改造任務村莊的道路建設。

監察部門:負責對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失職、瀆職和資金管理使用中的違規違紀行為。

審計部門:負責對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失職、瀆職和資金管理使用中的違規違紀行為。

民政、扶貧、殘聯等部門:協助做好調查摸底和對象認定,並落實資金整合。

統計部門:會同住建部門做好農村危房改造完成情況的統計數據評估認定。

環保、稅務、衛生、地震等部門:按職能職責積極支持配合好相關工作,尤其是對危房改造區域的基礎設施建設、沼氣建設、改水改廁、人畜糞便管理、產業發展等給予政策傾斜。

鄉(鎮)人民政府:是本轄區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轄區範圍內農村危房改造項目,負責做好農村危房的核查落實、數據上報等工作,協助開展農村建築工匠、村莊規劃協管員培訓,落實建房審批、技術服務等相關工作,以及相關配合工作。

(三)拓寬籌資渠道。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以農民自籌為主,政府補助為輔,通過銀行信貸、社會捐助、政府減免、鄰裏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將農村危房改造與農村新農村建設、扶貧安居、庫區移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異地扶貧搬遷、自然災害倒損農房恢複重建、村級“五保之家”建設等項目和資金有機結合,整合資源,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已經補助並實施完成的,要避免重複補助。納入危房改造的鄉鎮和村莊,各相關部門優先考慮安排土地整理、通村公路、沼氣池建設、改水改廁等項目,爭取與農村危房改造同步進行,

(四)加強輿論宣傳。要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宣傳欄和標語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使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大力支持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要大力宣傳報道工作進展情況和好典型、好經驗、好做法,激發廣大幹部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推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順利進行。

(五)強化監督檢查。縣危改辦、各鄉鎮要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廣泛接受群眾監督。縣監察、審計、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監管,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縣危改辦要會同有關部門不定期督查,加強對工程和資金使用的安全與高效。縣紀檢監察部門對農村危改工作中出現的以權謀私、貪贓枉法等行為,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二0一四-八-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