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的通知
建市[2014]159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總後基建營房部工程管理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我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製定了《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標準自2015-1-1起施行。原建設部印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建建[2001]82號)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