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公路條例》解讀
來源:嶽陽縣交通運輸局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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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6日,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第813號國務院令,公布《農村公路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近日,司法部、交通運輸部負責人就《條例》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請簡要介紹一下《條例》的出台背景。

包括縣道、鄉道和村道在內的農村公路,是我國公路網絡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服務農業、農村、農民的公益性基礎設施,在促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推進鄉村全麵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步伐等方麵發揮著重要作用。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公路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要進一步完善政策法規,提高治理能力,實施好新一輪農村公路提升行動,持續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近年來,我國農村公路建設成效顯著。截至2024年底,全國農村公路總裏程達到464萬公裏,占全國公路總裏程的84.5%,形成了遍布農村、連接城鄉的農村公路網絡,農村地區出行難問題得到曆史性解決。與此同時,當前農村公路發展仍麵臨不少問題挑戰,特別是農村公路技術等級總體偏低,路網質量有待提升,管理養護短板較多,安全保障亟需加強,服務功能需要進一步拓展。針對上述問題,有必要製定農村公路專門行政法規,從製度層麵為促進農村公路高質量發展、更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需要提供保障和支撐。


製定《條例》的總體思路是什麽?

《條例》製定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好農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總體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三點:一是立足農村公路發展實際,準確把握農村公路定位,體現農村公路特色,適應推進鄉村全麵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需要。二是聚焦突出問題,重點圍繞提高農村公路路網質量、加強管理養護、提高運營水平、強化安全保障等方麵完善製度設計,著力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三是注重製度銜接,處理好《條例》與《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關係。


《條例》如何體現支持和保障農村公路發展的政策要求?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政策文件要求,《條例》將支持和保障農村公路高質量發展作為立法重點。在發展導向上,《條例》規定,農村公路是服務農業、農村、農民的公益性基礎設施;農村公路發展應當貫徹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決策部署,與統籌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麵振興的有關要求相適應,堅持政府主導、統籌規劃、因地製宜,堅持建設、管理、養護、運營並重,逐步完善全域覆蓋、普惠共享、安全適用、便捷高效的農村交通基礎設施網絡。在責任落實上,明確縣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發展承擔主體責任,加強對農村公路工作的組織領導;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做好農村公路相關工作;國務院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村公路工作的指導監督。在要素保障上,明確農村公路發展資金以公共財政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為輔,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原則,落實由其承擔的農村公路發展經費並列入本級財政預算,鼓勵、支持、引導多種方式籌措資金;用地保障方麵,規定農村公路建設涉及土地和空間使用的合理需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督係統統籌保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用地管理要求。


《條例》如何推動農村公路路網質量提升?

針對農村公路技術等級總體偏低、路網質量有待提升的問題,《條例》作了三個方麵的規定:一是明確農村公路建設應當以提升路網質量為重點,推動路網提檔升級、優化結構;路網密度不足的偏遠山區、邊疆地區等應當根據實際需要有序推進路網延伸,提高路網通達水平。二是明確新建農村公路應當符合規定的公路技術等級要求;現有不符合最低技術等級要求的農村公路應當升級改造為符合技術等級要求的公路;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實際組織實施農村公路升級改造。三是明確農村公路建設選用的具體技術等級及其主要技術指標,應當根據其功能定位,結合地形條件、預計交通流量等因素確定;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健全完善與農村公路特點相適應的技術等級及其技術指標體係。


《條例》從哪些方麵加強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

農村公路線路長、分布廣,管理養護工作難度較大。《條例》堅持問題導向,著力健全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製度,推動形成切實可行的長效機製。管理方麵,明確村道建築控製區範圍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劃定,並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行管理;要求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對農村公路超限運輸行為的治理力度;針對實踐中較為常見的建設工程重型載貨汽車將農村公路作為施工便道等造成農村公路損壞的情形,要求建設單位與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簽訂協議,並采取相應防護措施;明確根據農村公路保護管理需要,可以在農村公路沿線設置相應的電子技術監控設備;要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開展農村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整治。養護方麵,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製,並明確了縣道、鄉道、村道養護的組織實施主體;農村公路的日常養護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吸納沿線農村居民參與,鼓勵、引導專業公路養護作業單位參與農村公路養護;農村公路養護應當按照相應的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實施,保證公路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條例》在強化農村公路安全保障方麵作了哪些規定?

為提升農村公路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條例》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公路安全保障製度。一是針對農村公路安全管理薄弱環節,要求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組織開展日常巡查;縣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農村公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製,以急彎陡坡、臨水臨崖、平交路口、橋梁隧道、穿村過鎮等路段為重點,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二是針對農村公路防災抗災能力不足的實際情況,要求縣級人民政府加強農村公路應急保障和防災抗災能力建設,組織落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製定、應急物資儲備、災害監測預警等方麵的責任。三是加強宣傳教育,要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對農村公路沿線居民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愛路護路宣傳教育,提升農村居民交通安全和愛路護路意識。


《條例》如何發揮農村公路在服務鄉村全麵振興方麵的作用?

為了拓展農村公路服務功能,更好發揮農村公路在服務鄉村全麵振興方麵的作用,《條例》規定,農村公路建設應當與國道、省道建設銜接協調,促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推進農村公路與沿線的配套設施、產業園區、旅遊景區等實現一體化建設,促進農村公路建設與鄉村產業發展有機融合;同時,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激勵機製,加快農村貨運物流等相關基礎設施建設,保障農村客運可持續運營,促進農村客運、貨運物流、郵政快遞融合發展。


為確保《條例》順利實施,有關方麵還將開展哪些工作?

為確保《條例》順利實施,交通運輸部將會同有關方麵共同做好以下幾個方麵的工作。一是加大宣傳力度,采取多種形式對《條例》的立法目的、重要意義、核心內容等進行全方位宣傳解讀,為《條例》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環境。二是加強配套製度建設,及時製修訂《條例》配套規章製度,指導地方建立健全發展農村公路的立法和政策體係,進一步細化落實《條例》相關規定。三是加強指導監督,指導督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等部門嚴格落實《條例》規定,統籌研究解決《條例》執行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確保《條例》落到實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