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網嶽陽縣供電公司2021年預防外人觸電綜合治理方案
來源:縣電力局   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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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安全用電管理,提高廣大用戶安全用電意識,督促公司全體幹部員工認真履行安全職責,提醒和告誡廣大用電戶提高依法用電、安全用電、科學用電意識,有效防止意外觸電傷亡事件的發生,結合縣公司實際,特製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1.必須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特別重要位置,針對性地定期組織開展設備運行維護及風險防控。按照“誰運維、誰負責”和“全覆蓋、勤排查、快治理”的原則,明確責任主體,落實職責分工,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做好全過程閉環管控。

2.凡涉及公司運維範圍內的電力設施造成的外人觸電傷亡事件,均需遵循安全生產“四不放過”要求,逐一分析每起案件的經驗教訓,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範類似案件重複發生。

3.外人觸電傷亡事件發生後,各部門、班所應按照要求,迅速啟動應急機製,本著對人民負責、對企業負責的態度,沉著應對、主動協調、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二、管理職責

(一)安監部

1.安監部是公司防外人觸電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對本公司所屬各部門、各班所防外人觸電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價和考核。

2.按照計劃監督本公司安全用電宣傳工作實施情況。

3.對電力設施、生產場所經常性開展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並提出改進意見。

4.建立健全用電安全工作有關基礎資料。

5.對人身安全防護狀況,電網、設備、設施安全技術狀況的開展監督檢查。

6.對存在問題進行督促整改,並督促運維單位及時下達安全監督通知書,限期解決。及時通報表揚和獎勵在防外人觸電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

7.根據季節特點,適時組織專項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治理。

8.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組織或配合政府進行外人觸電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置,研究製定防範措施。

9.在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日常預防外人觸電的日常管理與監督工作。

(二)配電部

1.開展設備日常運維、缺陷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有關基礎資料。

2.結合用電特點及季節特點,積極組織開展城市、農村用電安全檢查。

3.負責設備的巡查和消缺。檢查設備、設施防護區內是否存在違章建房等違規生產經營活動;檢查線路交叉跨越、電氣設備設施的安全距離是否符合規程要求;檢查各種安全警示標識、標誌是否齊全、規範。

4.負責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配變總保)管理,加強對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安裝和運行維護管理,努力實現公用配變台區總保安裝率、投運率、正確動作率三個百分之百目標,紮實推進台區總保的安裝和運行維護管理。

5.負責供電所防外人觸電工作的監督、檢查、評價並提出考核意見。

6.負責告知用電客戶整改用電安全隱患。

7.執行上級用電安全工作建設項目及資金使用意見和計劃,落實用電安全工作建設項目,結合電網建設與改造,審核、批複所屬單位用電安全建設項目,提高設備設施的安全防護水平。

8.結合實際對電力設備網絡狀況差的台區優先安排進行整改。

9.督促網改工程項目按相關規程組織施工。

 

(三)營銷部、湘能農服公司

1.負責用電安全宣傳工作的管理,因地製宜,多形式地開展用電安全宣傳工作。重點提高群眾的用電安全意識,普及用電安全常識,提高安全用電防護能力。

2.負責客戶用電設施(戶保)的安全檢查。在政府主導和用電客戶配合下,檢查用電客戶的電力設施是否存在用電安全隱患,臨時用電裝置(戶保)是否完好,發現的問題以書麵形式通知用電客戶整改,同時報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備案。

3.對私拉亂接、掛鉤用電、擅自接電等危及安全的違規、違法用電行為依職權進行查糾。

4.負責臨時用電管理,接電前,應向相關用電客戶以書麵形式明確臨時用電安全注意事項、配電箱或裝接箱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項,並做好臨時供用電合同的簽訂工作。

5.負責告知用電客戶整改用電安全隱患。

6.結合用電特點及季節特點,在政府主導和用電客戶配合下,積極組織開展用電安全檢查。

7.負責提供本單位供電區域內的用電安全谘詢服務,牽頭開展用電安全宣傳教育,普及用電安全常識。

(四)綜合管理部

1.按計劃配合各部門開展協調與應急處置工作。牽頭開展預防外人觸電事件的法律事務處置工作。

2.負責涉外涉電事件法律事務各項工作。

3.負責外人觸電資料歸檔保存。

三、重點措施

(一)加大安全用電宣傳力度。

各供電所要結合季節性用電特點,廣泛利用各類媒體采用多種宣傳方式,如宣傳車廣播宣傳、台區員上門宣傳、微信等網絡平台宣傳、村通廣播宣傳、收費站點固定宣傳、向中小學生發放安全用電宣傳畫冊等形式加大安全用電常識的宣傳和教育力度,幫助和告知廣大用戶依法用電、科學用電、安全用電,積極有效地避免和防範外人觸電傷亡事故的發生;同時要加大電力設施保護的宣傳力度,深入貫徹落實《湖南省電力設施保護和供用電秩序維護條例》,加大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行為,營造愛電、護電的良好氛圍。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在易發掛鉤用電地段的電杆上張貼警示標語,在人口集中的地方張貼安全用電宣傳標語或懸掛橫幅。

2.向中小學生發放安全用電宣傳畫冊。

3.聯合地方政府,縣工信局、安監局、公安局等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打擊掛鉤用電專項行動,取締掛鉤抽水設備;分鄉鎮片區以出動宣傳車的形式進鎮入村進行宣傳;各供電所牽頭組織,當地鄉鎮、村支兩委、派出所等部門聯合參與,分村組以出動宣傳車的形式進村入戶進行宣傳,並與當地村支委簽訂安全宣傳確認函。

4.台區經理結合各項工作進行麵對麵宣傳,要求台區經理逐戶發放安全用電宣傳單、致用戶的一封信,並逐戶續簽安全用電協議和供用電合同,對於戶保等非公司產權的安全隱患進行安全告知。

5.利用村通廣播宣傳安全用電與預防外人觸電知識,每周一、三、五進行循環播放,上午、下午各播放1小時。

6.總保、戶保“三率”預防外人觸電的專項檢查,按管轄分管原則由各運行單位向上級職能部門匯報直到解決隱患。

(二)嚴格執行設備定期巡視製度,加大設備消缺力度。

各班組、供電所按設備主人製,對轄區內設備進行定期巡視,並對巡視過程中發現的缺陷進行分類登記上報,並列出整改計劃、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時間,明確整改責任人。對所轄範圍內的線路、設備進行全麵的安全隱患排查,重點檢查安全距離不符合要求的線路、設備。查出的設備隱患明細及整改計劃及時上報公司運檢部。

本項工作要求做好如下記錄:

1.做好危險地段安全警示建帳建卡台帳。

2.各設備運維單位必須每月對本所職工的10kV線路巡視檢查記錄和台區巡視檢查記錄進行統計、分析,對巡視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製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並明確整改責任人,並向公司運檢部提交安全隱患統計報表和整改計劃表。

3.對在短時間內已經處理的隱患及時填好設備缺陷管理記錄或隱患消缺記錄。

4.在短時間內無法完成的填寫消缺計劃,明確具體工作安排進程。

5.已完成安全警示標誌設置的由台區經理統計,上報安全員填寫好《供電所安全警示標誌明細表》。

(三)做好電力設施保護標誌和安全警示標誌的設置、維護工作。

對以下三類地區,要重點關注並嚴格設立好安全警示標誌牌,並做好日後的維護工作。

1.事故易發地或架空線路附近的魚塘。要求魚塘主或魚塘管理人在塘邊醒目位置設立並維護安全警示標識,同時與其簽訂安全用電協議,要主動向魚塘主或魚塘管理人送遞《湖南省電力設施保護和供用電秩序維護條例》以及相關宣傳畫、標語,宣傳電力安全知識。

2.高壓電力線路附近的公共水域。應主動聯係電力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等地方政府機構作出明文規定並進行專項治理,督促村委會、居委會等具體責任人及時設立和維護安全警示標誌。

3.人口、車輛密集場所。除設置醒目清晰的電力安全警示標誌外,在電力杆塔及電力設施上還應增刷、增掛安全警示標誌,並定期進行維護。

對上述三類地區各單位要專門建立管理台帳,包括附近各電壓等級線路名稱、杆塔號、魚塘主或魚塘管理人名稱、公共水域責任人名稱、安全標誌設立維護情況、安全協議編號、現場相關照片(杆牌照片、參照物照片)等。

(四)抓好高溫高負荷期間的用電安全管理。

每年的7—9月是用電高峰時期,也是外人觸電安全事故的多發季節,各班所務必抓好高溫高負荷期間的用電安全管理。具體要求如下:

1.全麵開展特巡工作。迎峰度夏期間,特別是“雙搶”期間,要增加電力設備的巡視次數,對臨近魚塘、抽水溝渠等事故易發區域的高低壓線路、台區等重點與薄弱環節開展每日巡視檢查,做好日巡查記錄,及時處理與解決安全隱患。

2.加強臨時用電管理。“雙搶”、幹旱等特殊時期是農村掛鉤用電的高峰季節,嚴重危及農電安全。各供電所要配備裝設漏電保護的移動計量箱,對臨時性用電的管理要明確具體責任人,管理責任人要加強檢查和巡視,與客戶簽訂臨時用電安全協議後在供電所的指導下安全用電,堅決製止私拉亂接掛鉤用電的行為。

3.加強台區總保的維護管理,對所有配電台區的漏電總保護定期進行測試,及時更換毀損、動作不靈敏的漏電總保護設備,嚴禁人為將台區總保卡死或退出運行;台區總保安裝率較低的單位要迅速行動起來,加快安裝進度,確保台區總保安裝率、投運率和完好率達到要求。

4.提請縣鄉政府、安監局牽頭組織安全用電工作會,與鄉鎮簽訂安全用電責任狀,爭取將迎峰度夏安全用電工作納入各鄉鎮安全生產考核內容。

5.抗旱排漬期間,凡發現違規掛鉤用電的,必須及時製止,收繳掛鉤用電所用的工器具,與當事人簽訂不再違規掛鉤用電承諾書,並請經信委、安監局或村組人員進行證明。

四、督促考核:

公司將結合預防外人工作特點開展現場安全督查,對各部門、班所預防外人觸電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並按照《國網嶽陽縣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考核實施細則》對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比。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