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一、部門基本概況
1、職能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2、部門預算單位構成情況
二、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1、部門收支總體情況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2、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三、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3、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4、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5、重點績效評價結果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四、名詞解釋
附件:嶽陽縣林業局2019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
1. 部門收支總表
2. 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3.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8.三公經費預算表
9.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10.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嶽陽縣林業局2019年度部門預算公開
一、部門基本概況
1、職能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職責職能:1)負責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2)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造林綠化工作。
3)承擔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監督管理的責任;協助管理國有林場的國有森林資源。
4)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區域性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建設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
5)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6)負責林業係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
7)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責任;擬訂集體林權製度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
8)製定全縣林業產業發展政策,合理調整林業產業發展布局,促進林業產業協調發展。
9)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
10)參與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解政策,管理監督縣級林業資金,管理縣級林業國有資產,編製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處度生產計劃。
11)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導全縣林業隊伍的建設。
12)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情況:嶽陽縣林業局實有人數347人,其中:在職人員271人,離休人員2人,退休人員79人。縣林業局機關在職人員112人含:實有公務員30人,嶽陽縣森林公安局10人,嶽陽縣林業局濕地保護分局10人,嶽陽縣森林病蟲害防治檢役所9人,嶽陽縣林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32人,其他二級機構事業人員28人;鄉鎮林業站在職人員159人。
2、部門預算單位構成:納入2019年部門預算編製範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嶽陽縣林業局機關、嶽陽縣鄉鎮林業站、嶽陽縣森林公安局、嶽陽縣林業局濕地保護分局四個獨立核算單位。
二、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1、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1)收入預算情況:2019年年初預算數3579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143萬元,增加47%;其中: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350萬元,與上年一致,其他均為一般公共預算收入。
收入增加原因:人員增加及工資基數上浮,執法監管活動加強,以及上級專項的增加。
(2)支出預算:2019年年初預算數3579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562萬元,增加19%;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103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67萬元,增加3 %;公用經費636.2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了13萬元,增加2%;項目支出674.6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482萬元,增加250%
支出增減原因:人員工資福利的增加原因為人員工資普調的增加;公用經費增加原因係公車改革補貼增加和非稅收入征收成本增加;項目支出的增加原因係上級專項的增加所致。
2、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57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904.4萬元,項目支出674.6萬元,相比上年增加562萬元,增加原因為主要是上級專項的增加。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2904.4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674.6萬元,其中:林業技術推廣楠竹示範園50萬元,鐵山庫區病蟲害防治150萬元,森林防火35萬元,生態公益林管護27萬元,村莊綠化20萬元,林區道路建設與養護30萬元,其他專項362.6萬元。
三、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部門運行經費預算說明:
機關運行經費共636.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30萬元,印刷費10萬元,水費5萬元,電費46萬元,郵電費28萬元,差旅費1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2萬元,其他交通費3萬元,公務接待費25萬元,維修費32萬元,會議費10萬元,培訓費20萬元,勞務費60萬元,工會經費69萬元等。
2、 “三公”經費預算情況、增減變化情況和增減變化原因。
(1)公務接待費25萬元,同比2018年公務接待費用下降20萬元。主要原因為進一步加強公務接待管理,嚴格控製接待費用。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2萬元,公務用車保有量3輛,同比2018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持平。
(3) 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 0萬元,因公出國(境)團組數 0 個,因公出國(境)人次 0 人。
3、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
政府采購支出合計55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54萬元,主要是森林病蟲害防治藥劑、造林苗木、森林防火專項等項目所需。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單位年末共有車輛3輛;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有辦公用房 2275 平米。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5、重點績效評價結果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19年林業工作的績效目標是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圍繞“健康森林、美麗濕地、生態城鄉、綠色產業”林業發展主題,以造林綠化、資源管護、林業執法、產業發展為主線,確保我縣林地保有率100%,森林蓄積量增長率達4.1%以上,森林火災發生率和森林病蟲害發生率控製在0.5‰和3.5‰以下,林地經濟效益增長12.5%以上。
6、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
四、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3、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於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