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在東洞庭湖嶽陽縣行政區劃範圍內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批複》(湘政函〔2025〕8號)、市委編辦《關於嶽陽縣東洞庭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有關機構編製事項的批複》(嶽編辦函〔2025 〕5號)和市委全麵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嶽陽縣東洞庭湖綜合執法改革工作推進會的情況匯報》(市委改革辦〔2025〕12號)等文件要求,現將嶽陽縣林業局(林長製事務中心:謝政、嶽陽縣濕地保護中心:黃豪)兩名同誌劃入東洞庭湖事務中心下屬縣東洞庭湖漁業事務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