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7年度嶽陽市“百優資助工程” 申報評選工作的通知
來源:嶽陽縣就業局   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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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共嶽陽市委嶽陽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創新創業帶動就業的若幹意見》(嶽發〔2015〕17號)和《嶽陽市創新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嶽財發〔2017〕2號)的規定,落實2017年度市政府重點工作,在全市公開評選創新創業帶動就業成效顯著的50個個體工商戶和50個優質初創企業,於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期間開展2017年度我市創新創業帶動就業“百優資助工程”申報評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範圍

工商營業執照在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注冊的個體工商戶和初創企業(含農業合作社)。

二、申報條件

依據嶽人社發〔2015〕90號規定的申報條件。已被認定為2015年度嶽陽市創新創業帶動就業“百優資助工程”的項目不得再次申報參與2017年度嶽陽市創新創業帶動就業“百優資助工程”評選。

三、申報名額

根據嶽人社發〔2015〕90號規定,各縣市區推薦個體工商戶和優質初創企業名額為(平江縣20個、嶽陽縣14個、華容縣8、湘陰縣20個、臨湘市12個、汨羅市6個、嶽陽樓區20個、雲溪區8個、君山區6個、屈原管理區8個、經開區20個、南湖新區8個),全市最終評選各50名。請各縣市區嚴格按照名額推薦,申報中出現超出名額或其他不按規定申報行為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申報評選辦法

2017年度我市創新創業帶動就業“百優資助工程”申報評選工作以個人、單位在所在地人社部門自主申報,縣市區人社部門初審推薦,市人社部門組織評審團評審的形式進行。

四、申報評選時間安排

(一)2017年9月7日—2017年12月25日 申報初審

申報對象按照嶽人社發〔2015〕90號規定,填寫表格、相關佐證資料、正式遞交書麵材料申報。向縣市區級人社局申報,縣市區級人社局收到書麵申報材料後,要嚴格組織財政、工商部門聯合初審,現場核實、摸清實情、據實評價、推薦上報。並將相關申報材料一份於12月30日前報送市勞動就業服務局創業指導服務科。

(二)2018年1月1日—1月31日 市複審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嶽人社發〔2015〕90號規定辦法,組織評審團評審,擇優確認扶持對象,對擬入選的50個自主創業就業個體工商戶和50家創新創業帶動就業優質初創企業,在市內相關媒體上公示7天,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公布,並將相關扶持資金撥付至扶持對象的銀行賬戶。確保評選過程公開公正,評選結果公平公認。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公開選拔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廣泛宣傳評選獎勵辦法及創新創業帶動就業各項扶持政策,激發創新創業個體參與積極性。評選推薦堅持自願申報、擇優評選原則,杜絕指派式評選;評選推薦過程做到嚴格審核、公開公正,不私自降低評選條件;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認真核實申報對象情況,規避任何違規違紀情況。

(二)加強引導推薦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推薦應加強與當地產業發展方向、經濟結構調整方向、扶貧攻堅工作方向的協調配合;積極推薦符合當地產業發展方向、代表先進生產力、生產方式的創新創業典型,加強對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留學歸國等人才創新創業帶動就業典型發掘。

(三)加強跟蹤服務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積極落實各項創業就業扶持政策;同時要加強對認定示範典型的回訪,做好跟蹤,服務促進其良性持續發展。

(四)加強宣傳推廣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積極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宣傳活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通過宣傳示範典型事跡經驗、激發示範典型帶動效力推動當地創業就業工作的發展。

聯 係 人:市勞動就業服務局創業指導服務科 彭開友

聯係電話:8251628

嶽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