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發改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來源:縣發展和改革局   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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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發展和改革局2016-預算收支公開說明

 

一、基本情況

嶽陽縣發展和改革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縣發展和改革局對外可使用縣物價局名稱開展工作,為全額財政撥款行政單位。

(一)主要工作職能:

1、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度計劃,統籌協調相關總體規劃、區域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與專項規劃;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人民政府委托向縣人民代表大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2、研究全縣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國民經濟運行。

3、匯總社會資金總體運行情況,參與製定財政、金融、土地政策並綜合分析政策執行效果;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宏觀調控協調機製,統籌推進產業、創業等投資基金的發展和製度建設。

4、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製改革,研究全縣經濟體製改革和對外開放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製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專項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製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參與協調推進“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工作。

5、擬訂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統籌安排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和投資項目,編製下達政府投資-度計劃;規劃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審核、備案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和涉及綜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牽頭組織編製特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後恢複重建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研究提出縣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負責政府投資項目代建製實施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工程谘詢業發展。

6、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負責綜合交通運輸體係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製定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規劃,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和產業集群發展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高新技術產業、服務業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實施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宏觀指導,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麵的重大問題。

7、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以工代賑規劃和計劃;參與研究擬訂全縣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製定開發園區發展規劃和政策;統籌協調區域合作。

8、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編製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平衡計劃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計劃進行調整;擬訂重要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棉花和食糖等儲備;牽頭負責全縣物流發展工作,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

9、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度計劃。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係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參與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工作。

10、研究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能源消費總量控製目標的建議,牽頭擬訂能源消費總量控製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政策並協調實施;參與編製生態文明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製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節能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製度;組織擬訂全縣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和政策並協調實施。

11、編製和執行全縣價格改革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價格政策;監測、分析市場價格形勢,組織實施價格總水平調控;管理國家、省、市、縣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監管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價格調節基金政策,依法對重大自然災害和特殊時期實施臨時價格幹預措施,負責價格公共服務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和壟斷行為;負責價格成本調查和監審。

12、研究製定推進社會信用體係建設的規劃、政策措施,統籌推進統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設,促進信用信息資源的整合與運用,協調社會信用體係建設的重大問題。

13、研究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編製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有關工作。

14、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和人員情況:

縣發展和改革局設12個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股)、國民經濟綜合和規劃股(經濟體製綜合改革辦)、法製股(行政審批辦公室、縣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固定資產投資股(縣政府投資項目代建製管理辦公室)、)基礎產業和區域發展股(園區管理辦公室)、農村經濟股(以工代賑辦公室)、工業和資源節約環境保護股(“兩型”社會建設辦公室)、財貿服務業股(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縣國防動員委員會裝備動員辦公室)、社會事業發展股、價格管理股、收費管理股、能源股。

(三)人員編製和領導職數:

縣發展和改革局機關行政編製為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1名。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製3名。

二級機構:

1、嶽陽縣價格監督檢查所:嶽陽縣價格監督檢查局更名為嶽陽縣價格監督檢查所,為正股級行政機構,核定行政編製6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1名。

2、嶽陽縣價格成本調查隊:為正股級行政機構,核定行政編製3名,其中隊長1名。

3、嶽陽縣價格認證中心:為正股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製10名,其中主任1名。

4、嶽陽縣經濟信息中心:為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製5名,其中主任1名。

5、嶽陽縣節能監察中心:為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製4名,其中主任1名。

嶽陽縣發展和改革局機屬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一級預算單位。

人員基本情況:實有人數86人,有編在職人員65人(有編全額撥款在職人員62人,自收自支人員3人),退休人員19人,臨聘人員2人。

二、收入情況

嶽陽縣發展和改革局2016-預算總收入653.7萬元

1、縣財政預算經費安排653.7萬元,其中經費撥款488.7萬元、納入公共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165萬元。

2、其他收入8萬元。

支出情況

基本支出657.7萬元

1.工資福利支出426.6萬元

基本工資:180萬元

津貼補貼:121.7萬元

副處級2人、正科9人、副科10人、科員32人、技師1名、辦事員(管理10級)2人、高級工6人、中級工3人.

社會保障繳費:養老保險61.1萬、醫療保險20.6萬、、工傷保險2.8萬、職業-金24.4萬元.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6萬元。

2.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標準):54.6萬元

辦公費5.67萬元

印刷費1.26萬元

水費0.94萬元

電費3.78萬元

郵電費6.3萬元

物業管理費4.41萬元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萬元

差旅費7.56萬元

維修費1.26萬元

會議費3萬元

培訓費2.21萬元

公務接待費3.15萬元

工會經費6.2萬元

福利費3.6萬元

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1.26萬元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78.5萬元

退休津補貼37萬元(正科退休15人,副科退休2人,科員退休2人)

療費9萬元

助學金1萬元

住房公積金24.4萬元

遺屬費0.51萬元

獎勵金0.2萬元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6.39萬元

四、項目支出:98萬元(非標準)專項商品和服務支出98萬元(是我局為爭取國家投資項目、縣“十三五”規劃編製等而發生的支出,主要用於項目前期服務、規劃印刷、差旅費等方麵。)及非稅收入征收成本專項檢查辦案費,價格公示工作經費,價格鑒證,價格成本監審經費,價格監測經費,農產品成本調查經費,招商引資,新農村建設,貧困村聯點,防汛救災等中心工作經費,基礎設施建設等支出.

五、“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詳見《2016-度縣直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表》。                

2016-“三公”經費預算37.3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9.2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8.6萬元,公務用車4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