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姓 名 | 職務職級 | 工作分工 |
| 1 | 盧興國 | 黨組書記、局長(四級調研員) | 主持全麵工作 |
| 2 | 付湘江 | 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主任科員) | 負責機關、規劃財務、政工人事、武裝、黨建、績效評估、工會、青年、婦聯、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聯係民兵訓練中心、人大、政協、政務公開、統戰工作;分管辦公室、規劃財務股、黨建辦工作。 |
| 3 | 方新宇 | 黨組成員、副局長(鄉科級副職) | 負責雙擁優待撫恤、信訪維穩工作;分管擁軍優撫股、雙擁辦、政策法規股、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烈士紀念設施保護中心工作。 |
| 4 | 廖 琪 | 黨組成員、副局長 (鄉科級副職) | 負責鄉村振興、招商工作;分管移交安置股、就業創業股、軍休所、光榮院工作。 |
| 5 | 盧 映 | 三級主任科員 | 協助黨建工作 |
| 6 | 李小華 | 辦公室主任兼 規劃財務股股長 (四級主任科員) |
負責辦公室、規劃財務工作 |
| 7 | 廖建華 | 辦公室副主任、 雙擁辦負責人 |
負責雙擁工作、 協助辦公室工作 |
| 8 | 李 偉 | 辦公室辦事員 | 負責機關後勤工作 |
| 9 | 李 葵 | 規劃財務股出納 | 負責規劃財務出納工作 |
| 10 | 陳思遊 | 規劃財務股會計 | 負責規劃財務會計工作 |
| 11 | 周 沅 | 軍休所所長、 黨建專幹 | 負責軍休所、紀檢、宣傳、意識形態、黨建工作 |
| 12 | 陳 倩 | 黨建專幹 | 協助黨建工作 |
| 13 | 張 文 | 軍休所副所長 | 協助軍休所工作 |
| 14 | 梁 明 | 擁軍優撫股股長 | 負責擁軍優撫工作 |
| 15 | 黃 群 | 擁軍優撫股辦事員 | 協助擁軍優撫工作 |
| 16 | 龍 梅 | 人事專幹、 擁軍優撫股辦事員 (三性用工) |
協助人事、擁軍優撫工作 |
| 17 | 雷 勝 | 移交安置股股長 | 負責移交安置工作 |
| 18 | 萬 馬 | 工會主席、 四級主任科員 |
負責工會工作、 協助移交安置工作 |
| 19 | 陳來保 | 政策法規股股長 | 負責政策法規工作 |
| 20 | 付文立 | 政策法規股副股長 兼工會副主席 |
協助政策法規工作、 工會工作、檔案管理工作 |
| 21 | 張衛紅 | 就業創業股股長 | 負責就業創業工作 |
| 22 | 張洪亮 | 四級主任科員 | 協助就業創業工作 |
| 23 | 萬 錦 | 就業創業股辦事員 | 協助就業創業工作 |
| 24 | 陳興喜 | 烈士紀念設施保護 中心主任 | 負責烈士紀念設施 保護中心工作 |
| 25 | 尹育平 | 烈士紀念設施 保護中心辦事員 |
協助烈士紀念設施 保護中心工作 |
| 26 | 劉八平 | 退役軍人服務 中心主任 | 負責退役軍人 服務中心工作 |
| 27 | 龔 章 | 退役軍人服務 中心副主任 | 協助退役軍人 服務中心工作 |
| 28 | 周嶽敏 | 檔案室主任 | 負責檔案、婦聯、固定 資產管理、計劃生育工作 |
| 29 | 何長煉 | 退役軍人服務 中心辦事員 | 協助退役軍人 服務中心工作 |
| 30 | 李緊跟 | 光榮院院長 | 負責光榮院工作 |
| 31 | 趙 強 | 光榮院副院長、 工會副主席 | 協助光榮院工作、工會工作 |
| 32 | 付滿霞 | 光榮院護理員 | 光榮院護理工作 |
| 33 | 冷淑紅 | 光榮院護理員 | 光榮院護理工作 |
| 34 | 傅文莉 | 光榮院護理員 (三性用工) |
光榮院護理工作 |
| 35 | 鄒 晶 | 民兵訓練中心主任 | 負責民兵訓練中心工作 |
| 36 | 張 雄 | 民兵訓練中心辦事員 | 協助民兵訓練中心工作 |
| 37 | 餘 林 | 民兵訓練中心辦事員 | 協助民兵訓練中心工作 |
| 38 | 彭晚星 | 駐村第一書記 | 負責鄉村振興工作 |
| 39 | 方 興 | 抽調鐵山灌區坪費湖補(引)水工程建設管理項目部 (三級調研員) |
負責協調工作 |
| 40 | 羅擁軍 | 抽調鐵山灌區坪費湖補(引)水工程建設管理項目部 (七級職員) |
負責協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