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榮灣湖建設開發服務中心信息公開指南
來源:縣榮灣湖建設開發服務中心   2018-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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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本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製定本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獲得本中心政府信息的,按本指南辦理。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本中心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參見本局編製的《嶽陽縣榮灣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二)公開形式

本中心主要通過下列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網上公開:網址: https://rwh.sgf2.com

2、紙質查閱:紙質查閱地點在嶽陽縣榮灣湖辦公室,辦公地址:嶽陽縣榮家灣鎮濱水東路(榮灣湖城市廣場),聯係電話:0730-7649006,開放時間為法定上班時間。

(三)公開時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本中心將在信息形成之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最晚將在自該信息形成或變更之起20個工作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中心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局申請獲取。本中心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

本中心自2012-1-1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嶽陽縣榮灣湖辦公室。

(二)提出申請

向本中心提出申請的,填寫《嶽陽縣榮灣湖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複製有效。

申請方式:

1.書麵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傳真件上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時間為信函、傳真到達申請受理機構的時間。

2.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現場填寫申請表,提出申請。書寫有困難的,可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

(三)申請處理

1.審查

本中心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答複

本中心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能夠當場答複的,將當場予以答複。不能當場答複的,將自收到申請之起15個工作內予以答複;因特殊原因,需延長答複期限的,本中心將報主管領導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複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長在第三方權益的,本機關將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根據下列情況作出答複:

(1)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依申請可公開的,但其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的,如能夠作區分處理,向申請人提供;如不能夠作區分處理,將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屬於免予公開的和不存在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

(4)不屬於本中心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如能確定該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將告知申請人該機關的名稱及聯係方式。

(四)收費標準

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收費標準將由縣財政和價格管理部門確定。申請人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主管領導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我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縣榮灣湖監察室、縣監察機關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接受舉報的機關將予以調查處理。

監督電話:0730-7649006

地址:嶽陽縣榮家灣鎮濱水東路(榮灣湖城市廣場)

郵編:41410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