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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促進縣生態工業園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
來源:縣生態工業園   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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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辦發〔2017〕1號

中共嶽陽縣委辦公室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進一步促進縣生態工業園發展的

實施意見(試行)

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縣直及駐縣各單位:

為了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產業園區發展的意見(試行)》(嶽辦發〔2015〕39號)精神,進一步促進縣生態工業園(以下簡稱園區)發展,推動我縣工業經濟轉型和全麵提升我縣經濟實力,經縣委、縣政府同意,製定本意見。

一、加強園區管理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

在園區設立黨的工作委員會和行政管理委員會,黨工委與管委會合署辦公。行政管理委員會名稱為嶽陽縣生態工業園(嶽陽縣工業集中區、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園區管委會)。園區管委會在充分考慮園區規模擴大、事權擴展、職能增加的基礎上,按照精幹、務實、高效的原則,重新調整園區內設機構、人員編製和職責,並對園區管理機構和人員編製實行動態管理,做到機構健全、職責明晰、機製靈活,保障有力。

園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自行製訂人才選拔方案,報縣人社局、縣委編辦批準後,麵向全社會自主招聘所需人才,並報相關部門備案,對選拔人才原則上實行聘用合同製和績效薪酬製,縣財政給予人員經費補助。

二、依法下放行政許可審批權限

凡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下放的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按照“能放則放”的原則,比照市級權限下放給嶽陽經濟開發區、湖南城陵磯新港區的做法,分項明確下放到園區。發改、國土、環保、住建、規劃、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林業、消防、人防等部門在園區設立2號公章,委派一名業務骨幹進駐園區代辦園區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協助園區管委會主任管理2號公章的合法使用。對法律規定不能使用2號公章辦理的行政審批權限,應按限時辦結的要求,由縣直部門駐園區業務骨幹全程代辦。

用2-3-時間逐步創造條件,在園區建立一級獨立財政。園區建立一級獨立財政後,國土、規劃、建設、財政、稅務等部門要在園區合理設置派駐機構,以確保項目審批不出園,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實現“封閉式管理,獨立式運行”。

三、完善財政金融支持體係

縣財政與縣城建投應優先保證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資金需求。發改、工信、財政、科技、交通、電力、自來水等部門的政策性項目資金應向園區傾斜,支持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發展。對促進園區招商、人才引進、科研投入、品牌創立等優惠政策的兌現所需資金,縣財政優先給予安排。

支持嶽陽至誠基礎設施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發揮投融資主體作用,通過市場運作和爭取商業銀行對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支持等辦法,籌集園區發展資金。支持園區采取政府適當扶持、園區企業股份合作方式,建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公司,緩解園區部分企業貸款難矛盾。建立銀行、園區、園區企業經常性的協商聯係機製,引導銀企開展直接高效的信貸合作。

四、加大招商引資力度

出台推進園區招商引資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項目入園準入門檻,建立項目考察、評估製度,依法製定土地、財稅等獎扶政策。進一步優化園區經濟發展環境和製度保障措施,嚴格考評和獎懲兌現。

五、建立園區績效工資製度

建立起基本工資(含津補貼)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收入分配製度,做到對園區人員考核明晰,業績計酬,激發幹部職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對園區的-度考核充分吸納各關聯部門的意見,確保公正、客觀,為績效工資的兌現提供科學依據。縣直部門駐園區業務骨幹參與園區績效考核和績效工資的分配。

六、加強考核,嚴格責任追究

本意見中所涉及的各項工作,納入各相關責任單位-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內容,對其執行落實情況,進行實事求是的考核和評價,考核過程中應充分聽取園區的意見。

對執行落實本意見不到位的縣直部門和鄉鎮負責人,按照《嶽陽市“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責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問責。每-度對涉及園區發展和企業服務的縣直單位及鄉鎮開展一次服務質量測評,對排名倒數三名、服務質量不優的單位主要負責人予以通報批評,連續二-排名倒數三名、服務質量不優的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對反映強烈,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交由縣紀委監察局嚴肅查處。

七、建立園區工作協調機製

成立園區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由縣委書記任政委,縣長任組長,縣委專職副書記、分管工業的副縣長任副組長,各涉及園區工作的縣直部門和鄉鎮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責主要是定期研究園區重大決策,統籌協調解決園區建設麵臨的困難和問題,安排部署和推進落實各項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原則上每個-召開一次例會,聽取情況匯報,明確責任,解決問題,及時決策,真正做到責任不推諉,問題不堆積,決策不拖延,工作不延誤。

中共嶽陽縣委辦公室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2-24

中共嶽陽縣委辦公室 2017-2-27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