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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轉發湘移發〔2015〕21號文件有關事項的通知
來源:縣移民局   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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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移發〔2018〕5號             簽發人:薑宏毅

關於轉發湘移發〔2015〕21號文件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麻塘辦事處:

今年省移民局下發了《關於在我省大中型水庫庫區和移民安置區開展“關愛計生特困家庭行動”的通知》(湘移發〔2015〕21號),為落實好文件精神,統一扶持與工作標準,現就相關具體事項明確如下:

一、扶持對象

享受移民後扶政策的大中型水庫移民戶中,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

1、移民戶有三級以上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人員的;

2、移民戶獨生子女有三級以上傷殘的;

3、移民戶獨生子女死亡的。

二、扶持標準

對三級以上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人員家庭和獨生子女有三級以上傷殘或死亡的家庭,每年每戶扶持1000元。

三、情形認定

1、三級以上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人員必須是由市衛計委鑒定確認的。

2、三級以上傷殘是由殘聯部門鑒定確認,並有三級以上殘疾證件的。

四、申報程序

由移民戶自願申報,填寫申報表並提供證明材料,村(居)委會、鄉鎮(街道辦事處)逐級審核並簽署意見,縣級移民部門進行審核認定。

五、證明材料

1、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鑒定確信書複印件;

2、三級以上殘疾證複印件。

六、資金管理

從下撥到縣的後期扶持基金(項目扶持部分)中列支,納入後期扶持項目計劃管理,此扶助資金列入下年度後期扶持基金項目計劃。

七、其它

各鄉鎮人民政府、麻塘辦事處應加強政策宣傳,推進政務公開,政策內容、扶持對象要在政務網站、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扶持兌現原則上在春節前完成,並將扶持對象花名冊報縣移民局和縣衛計部門備案。


二0一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