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5-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基本情況
嶽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嶽陽縣人民政府組成工作部門,為全額財政撥款行政事業單位。
主要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的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全縣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安全生產工作,擬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標準和控製指標分解方案,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製指標執行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全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除中央、省屬以外的駐縣企業和縣屬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製度,承擔縣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上述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審查並負責其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等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核發與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一般事故和除中央、省屬以外的駐縣企業及縣屬企業的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安全設施的竣工驗收工作。
(十)組織指導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全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監督和指導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注冊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組織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研和技術推廣工作。
(十四)歸口管理國家、省、市財政下撥我縣和縣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所必需資金的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
(十五)組織開展全縣安全生產方麵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六)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和人員情況: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5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法規股、行政審批辦公室、應急救援辦公室)、安監股、煙花爆竹監管股、綜合協調股、行業監管股。下設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隊。全局現有幹部職工24人。車輛2台。
二、收入情況
嶽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15-預算總收入344萬元。其中:經費撥款224萬元、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120萬元。
三、支出情況
嶽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15-預算總支出34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8.87萬元,項目支出185.13萬元。
1、基本支出:158.87萬元
(1)全-工資福利支出84.86萬元,其中基本工資32.06萬元、津補貼52.8萬元。
(2)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46.01萬元。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住房公積金28萬元。
2、項目支出:185.13萬元
(1)非稅收入執收成本24萬元;
(2)安全生產專項122萬元(其中:安全事故排查、隱患治理40萬元、安全責任舉報獎20萬元、安全生產培訓20萬元、安全生產工作經費66.13萬元、安委會15萬元。)
附件2
2015-嶽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預算收支表
單位:萬元
| 收入 | 支出 | |||
| 內容 | 2015-預算數 | 內容 | 2015-預算數 | 功能科目名稱 |
| 一、公共財政撥款 | 344 | 一、基本支出 | 158.87 | |
| 經費撥款 | 224 | ﹙一﹚工資福利支出 | 84.86 | 行政運行 |
| 納入公共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 | 120 | ﹙二﹚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 | 46.01 | 行政運行 |
| 二、政府性基金撥款 | ﹙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28 | 行政運行 | |
| 三、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 | 二、項目支出 | 185.13 | 安全生產 | |
| 四、中央財政補助 | 三、事業單位經營支出 | |||
| 五、事業單位經營服務收入 | 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 |||
| 六、其他收入 | 五、上繳上級支出 | |||
| 六、結餘 | ||||
| 收入合計 | 344 | 支出合計 | 344 | |
| 說明:支出的功能科目名稱要細化到項級。 | ||||
附件3
2015-嶽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表
單位:萬元
| 項目 | 本-預算數 |
| 合計 | 19 |
| 1、因公出國(境)費用 | 0 |
| 2、公務接待費 | 6 |
| 3、公務用車費 | 13 |
|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13 |
| (2)公務用車購置 | 0 |
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於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幹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