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安監〔2018〕27號
嶽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關於深化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麻塘辦事處安監站,各園區安監股:
為了深入紮實推進我縣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2017年工貿行業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的通報》(安監總廳管四函〔2018〕3號)和《湖南省安監局深化工貿行業粉塵防爆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通知》(湘安監函〔2018〕21號)及《嶽陽市深化工貿行業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嶽市安監函〔2018〕25號)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從3月開始到10月底,在全縣工貿企業繼續開展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必須堅持“標本兼治、鞏固成果、持續發力”的原則,深入排查建構築物、除塵係統、防火防爆、粉塵清理等四方麵存在的重點問題和隱患,加強對粉塵防爆企業集聚30人以上的危險作業場所的監管,以木粉塵涉爆企業為重點,全麵排查治理粉塵防爆危險場所安全隱患,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堅決遏製粉塵爆炸事故發生。
二、專項整治重點內容
1.建構築物:粉塵爆炸危險場所設置在非框架結構的多層建構築物內或與居民區、員工宿舍、會議室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距離不足。
2.除塵係統:(1)可燃性粉塵與可燃氣體等易加劇爆炸危險的介質共用一套除塵係統,不同防火分區的除塵係統互聯互通。(2)幹式除塵係統未規範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種控爆措施。(3)除塵係統采用正壓吹送粉塵,且未采取可靠的防範點燃源的措施。(4)除塵係統采用粉塵沉降室除塵,或者采用幹式巷道式構築物作為除塵風道。(5)鋁鎂等金屬粉塵及木質粉塵的幹式除塵係統未規範設置鎖氣卸灰裝置。
3.防火防爆:(1)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20區未使用防爆電氣設備設施。(2)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於產生機械點火源的工藝設備前,未按規範設置去除鐵、石等異物的裝置。(3)木製品加工企業,與砂光機連接的風管未規範設置火花探測報警裝置。
4.粉塵清理:未製定粉塵清掃製度,作業現場積塵未及時規範清理。
三、方法和步驟
(一)宣傳培訓階段(3月-5月)
市局將組織專家對安監人員和工貿行業粉塵防爆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我縣也將結合實際開展針對性的專題培訓。通過培訓,使監管人員及企業安全管理人員掌握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檢查方法。
(二)企業自查自糾階段(6月-7月)
粉塵涉爆企業根據以上重點內容並結合湖南省安監局2015年發布的《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危險作業場所安全檢查表》的內容,逐條逐項對照檢查,建立隱患管理工作台賬,按照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的要求及時整改。
(三)抽查階段(8月)
各地可以采取政府購買專家服務的形式,聘請具有檢測檢驗資質的單位或有關專家,對各企業粉塵爆炸危險性進行更加準確甄別,切實摸清涉爆企業底數和爆炸危險度,並對粉塵涉爆企業對照以上重點為題及要求進行全麵“體檢”。
(四)驗收階段(9月-10月)
9月,我局將組織專家對各鄉鎮、園區涉爆企業進行抽查。對各地開展粉塵防爆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麵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進一步深化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克服厭煩情緒,著力在夯實基礎工作上下功夫,要突出問題導向,查找薄弱環節,細化工作措施,結合粉塵涉爆企業數量和行業分布,製定具體可行的實施方案,切實提高整治的針對性。
(二)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各地要通過“現場會診、課堂教學、企業觀摩、會議動員”四位一體的形式,開展示範性專題培訓或案例剖析式執法檢查,切實提升基層監管人員、技術人員的重點企業專項整治的能力水平,解決“不懂、不會、不重視”的問題。
(三)要進一步強化執法檢查,著力在重點問題和隱患上下功夫。鄉鎮和園區要對去年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進行跟蹤督查,確定是否整改到位,如未整改到位的要報縣安監局,進行立案查處。
嶽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