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關於印發《危險化學品“打非治違百日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來源:縣安監局   2018-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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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安監〔2018〕11號

 

 

嶽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關於印發《危險化學品“打非治違百日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辦事處安監站,園區安監股:

現將《危險化學品“打非治違百日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嶽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1日

危險化學品“打非治違百日行動”工作方案

 

根據《湖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2018年全省安全生產 “打非治違百日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辦明電﹝2018﹞5號)和1月19日召開的全省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百日行動”動員會精神,縣黨組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縣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百日行動”,特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義

通過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百日行動”,解決當前危化領域比較突出的非法違法問題,強化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法製意識,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及時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嚴防一般事故,堅決遏製較大以上事故,確保全縣危化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整治對象和重點內容

在全縣所有鄉鎮、麻塘辦事處、工業園區的危化行業領域開展“打非治違百日行動”,結合實際,依法依規,采取更加嚴厲、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擊整治一批當前表現突出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

重點整治內容:

1.未經許可或超許可範圍生產經營危險化學品的。

2.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未經正規設計,以及未通過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即已建設、投入生產運行的。

3.重大危險源未進行評估、備案的。 

4.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未整改而繼續生產、經營的。

5.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製落實情況。主要包括:是否落實“五落實五到位”,是否與崗位職責相匹配;領導幹部現場帶班製度的落實情況;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持證上崗等。

6.企業崗位安全操作規程製定和落實情況。主要包括:從業人員是否熟練掌握安全操作規程;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等特殊作業管理、審批和執行情況等。

7.企業自動化配置或改造情況。主要包括: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自動化監控措施是否到位;液體儲罐的防超溫超壓、防串料跑料以及高、低液位報警、聯鎖是否適用;重大危險源的溫度、壓力、液位、流量、組份等信息的不間斷監測係統以及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情況等。

8.企業有無建立工藝變更管理製度情況。主要包括:有無隨意更改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及設施工藝流程和工藝參數的情況,有無超溫、超壓、超液位運行的情況等。

9.安全設備設施維護保養情況。主要包括:是否建立設備安全設施巡檢、保養和定期檢測製度,確保裝置設施處於正常適用狀態;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雷、防靜電、防泄漏等安全設施及設置情況等。

10.生產場所和儲存設施的現場管理情況。主要包括:現場是否存在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行為的情況;生產場所是否違規堆放物品、材料,逃生通道是否暢通,生產設備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現象等。

11.企業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情況。是否建立風險管理製度,組織辨識本企業的風險點危險源,建立風險公告、崗位安全風險確認和安全操作“明白卡”等製度,落實各項風險管控措施情況;企業建立和執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製度情況,有無對重大隱患進行自查自糾等。

12.事故應急處置情況。主要包括:是否完善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並加強應急演練;是否建立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專門裝備和物資等。

三、工作責任和實施步驟

此次危化領域安全生產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即日起至2月28日)

各鄉鎮、辦事處安監站和園區安監股要督促各危化企業對照整治重點迅速開展自查自檢,要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研究製定工作方案,全麵安排部署,對重點區域、重要地段、重點企業進行深入排查,對非法違法行為要強力整治。

(二)執法階段(3月1至4月30日)

各鄉鎮、辦事處安監站要建立打非治違聯合機製,組織本地區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形成打擊合力。安監局危化股要加強對鄉鎮安監站的業務指導,提高執法效率和水平。園區安監股要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必要時要聯合安監局危化股開展聯合檢查,發現問題,要嚴查嚴辦,深挖深究。要突出關鍵,點麵結合,不留死角,全麵梳理,全力打非,要加大打擊處理工作力度,確保“打非治違百日行動”取得實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辦事處)安監站、園區安監股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打非治違百日行動”的組織領導,結合實際,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認真實施。要建立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百日行動”工作責任製,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將這項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

(二)廣泛宣傳,充分發動。要大力宣傳危險化學品企業“打非治違百日行動”,加大輿論和群眾監督力度,鼓勵人民群眾舉報各類非法違法行為。

(三)重拳出擊,鐵腕打非。各單位加大打非治違工作力度,結合當地實際,對非法違法行為嚴查深究,“打非”務盡。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活動的從業者和單位,依法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