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安委辦〔2017〕8號
嶽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關於印發《東洞庭湖藜蒿采摘期安全管理集中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各相關鄉鎮:
經縣安委會研究決定,現將《東洞庭湖藜蒿采摘期安全管理集中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嶽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7-3-1
東洞庭湖藜蒿采摘期安全管理集中行動
工作方案
為了保護東洞庭湖湖洲資源,切實抓好春季藜蒿采摘期間的安全生產管理,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根據我縣實際情況,特製訂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禁止漁船、客(貨)船載人上洲采摘藜蒿,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
二、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藜蒿采摘期安全監管工作組:由主管安全生產副縣長楊前進同誌擔任組長,政府辦、東管局、公安局、漁政局、安監局、交通局、地方海事處、葦業公司、中洲鄉、榮家灣鎮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三、工作步驟
此次行動從2017-3-1起,至3-31止,為期一個-,同時根據氣候、水位變化情況,將對行動時間進行實時調整。
(一)宣傳發動(3-1至7)
一是相關鄉鎮要召開村組會議、製定具體方案,層層宣傳發動,貫徹縣政府禁止采摘藜蒿的工作意見,讓采摘藜蒿的安全危險性和疫區危害性家喻戶曉;要召開各中、小學校校長專題會議,把禁止學生采摘藜蒿作為硬性規定,納入學校規章製度,同時要召開安全主題班會、安全教育專題課等活動,提高學生安全常識,自覺遵守禁采藜蒿規定;要印發致家長朋友一封信,開展“小手牽大手,安全共攜手”主題活動,讓學生受到學校、家庭雙重教育和管理,為學生提供安全的生活學習環境,同時也讓家長與學生一道共受教育。二是相關鄉鎮要與各村、各學校和漁民簽訂責任狀。三是東管局及相關鄉鎮要在集鎮、主要路段懸掛宣傳橫幅,村、組要張貼宣傳標語,進湖路口、碼頭要設立固定禁止牌。
(二)集中行動(3-8至27)
此次行動由政府辦統一協調,縣東管局牽頭組織,公安局、漁政局、安監局、交通局、地方海事處、葦業公司、中洲鄉、榮家灣鎮等單位全力參與,共分四個行動組:
指揮組 負責此次行動的統一指揮,人員安排調度,矛盾協調處理,牽頭單位:政府辦,責任單位:東管局。
清理組 負責保護葦苗資源,清理所有上洲采摘藜蒿的人員。牽頭單位:葦業公司;責任單位為:東管局、公安局、榮家灣鎮、中洲鄉。
整治組 負責整治東洞庭湖水上交通秩序,打擊非法營運、漁船載客、人貨混裝、客貨船載人上洲采摘藜蒿等行為,對違禁者從重從嚴依法打擊處理,對非法營運行為依法予以取締。牽頭單位:交通局;責任單位為縣地方海事處、漁政局、東管會、公安局、榮家灣鎮、中洲鄉。
救援組 負責東洞庭湖水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明確專人值班值守,掌握湖區動態,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迅速組織施救處置和信息報送,牽頭單位:安監局;責任單位為:縣地方海事處、交通局、公安局、漁政局、榮家灣鎮、中洲鄉。
(三)總結提高(3-27至31)
全麵總結藜蒿采摘期間東洞庭湖安全管理行動情況,進一步完善相關規章製度,實現東洞庭湖水域安全常態化監管,構建長效機製。
四、工作要求
一是各相關鄉鎮要高度重視春季藜蒿采摘期東洞庭湖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專門班子,安排人員經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做到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在做好宣傳發動的同時,配合各相關部門開展集中行動。
二是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三個必須”要求,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分組安排,抽調精幹力量由分管領導親自帶隊參與集中行動,做到人員及時到位,行動聽從指揮。
三是各牽頭單位要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行動有計劃、執法有力度,整治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