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安監〔2016〕20號
嶽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關於印發《陶瓷生產和耐火材料製造企業
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安監站,縣生態工業園、縣建材辦、縣台創園安全股:
陶瓷生產和耐火材料製造企業粉塵危害嚴重,大多數工作場所的粉塵屬於危害嚴重的矽塵,濃度超過國家標準限值倍,對勞動者職業健康帶來嚴重危害。為控製、減少和消除陶瓷生產和耐火材料製造企業粉塵危害,切實保護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根據《湖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陶瓷生產和耐火材料製造企業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監函〔2016〕31號)和嶽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陶瓷生產和耐火材料製造企業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嶽市安監函〔2016〕23號)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製定《嶽陽縣陶瓷生產和耐火材料製造企業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現將該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嶽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6-3-28
抄 送:市安監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6-3-28印發
嶽陽縣陶瓷生產和耐火材料製造企業
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為控製、減少和消除陶瓷生產和耐火材料製造企業(以下統稱兩類企業)粉塵危害,決定自2016-3-至2017-底組織開展兩類企業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製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治理範圍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緊緊圍繞“崗位粉塵濃度治理達標”這一主要任務,以監督執法與典型示範為抓手,推動企業改進生產工藝、完善防塵設施和強化職業衛生管理,有效遏製塵肺病的發生。
(二)治理範圍。建築、衛生等各類陶瓷及陶瓷原料生產企業,耐火材料製造、耐火材料原料生產企業。
(三)工作目標。在全麵實施工程治理的基礎上,達到“四個100%”的要求:一是粉塵危害重點崗位勞動者個人防護用品配備率100%;二是企業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接觸粉塵勞動者培訓率100%;三是粉塵危害定期檢測率100%;四是接觸粉塵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率100%。
二、工作步驟
專項治理工作分四個階段:
(一)啟動階段(2016-3-—6-底)。
1. 排查摸底。各鄉鎮、園區組織開展排查摸底,全麵掌握本轄區兩類企業的數量、注冊類型、生產規模、從業人數(含勞務派遣工)、接觸粉塵崗位及人數,並登記造冊,建立健全治理工作基礎檔案。認真填報轄區內兩類企業基本情況(見附件1、2),4-28前將基本情況表報縣安監局行業(職業衛生)監管股。
2. 製定方案。各鄉鎮、園區結合實際,在5-30前製定具體的治理工作方案,進一步細化要求、目標、任務、措施和時間節點,明確治理任務。並將方案報縣安監局行業(職業衛生)監管股。
3. 宣傳發動。各鄉鎮、園區要結合“安全生產-”活動,組織召開兩類企業治理工作啟動部署會,縣局在6-份將組織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專項培訓,把治理要求傳達到兩類企業,讓企業明確治理的重點任務、主要措施和時間要求。企業要組織接觸粉塵勞動者培訓和職業健康檢查。專項治理工作作為-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企業排查治理階段(2016-7-—2017-6-底)。
安全監管部門主要任務:一是樹立樣板。各鄉鎮、園區要根據本轄區內兩類企業實際情況,選擇防塵設施效果好、職業衛生管理規範的大中型企業作為樣板,通過組織觀摩學習、召開現場會等形式,以典型示範推進治理工作。二是加強監督。各鄉鎮、園區要以勞動者人數達100人以上的企業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強對企業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將檢查貫穿於企業排查治理整個階段。本階段至少要開展兩輪監督檢查,覆蓋到轄區內所有兩類企業。
兩類企業主要任務:一是製定排查治理方案。所有作業場所粉塵濃度超標的兩類企業,都要認真開展粉塵危害排查治理,製定本企業粉塵危害治理方案,聘請除塵設施設計機構,對防塵設施進行科學設計與改造,明確治理措施、進度和資金投入。二是對照標準排查整改。采取針對性的工程治理措施和管理措施,重點改造和完善防塵除塵設施,同時落實好職業衛生各項管理措施。企業應留有治理前後相應的照片或視頻。
1. 工程治理措施。
(1)陶瓷生產企業。
治理標準:《陶瓷生產防塵技術規程(GB13691)》。
治理重點:原料破碎加工、煤粉加工、粉料儲存及輸送、壓製成型、修坯、施釉與清掃吹塵等環節。
(2)耐火材料製造企業。
治理標準:《耐火材料企業防塵規程(GB12434)》。
治理重點:原料破碎粉碎、粉料輸送、(原料生產企業)粉料包裝、粉料混合、壓製成型等環節。
2. 管理措施。
(1)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和《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要求,建立並層層落實粉塵危害防治責任,依照有關規定設立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
(2)建立健全粉塵危害防治規章製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為勞動者(含勞務派遣工)配備符合標準要求的合格防塵口罩,監督其正確佩戴與定期更換。
(3)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加強對作業場所的粉塵常監測,並且每-至少委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4)加強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培訓,依法履行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和設置警示標識;依法組織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5)加強外委、外包作業的職業健康管理,建立統一的粉塵作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三)集中執法階段(2017-7-—9-底)。
1. 縣、鄉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開展一輪集中監督執法,全麵檢查兩類企業治理情況。對開展專項治理不認真、粉塵防治措施不落實、工作場所無防塵設施或達不到防塵要求、不為勞動者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防塵用品,以及工作場所粉塵濃度超過國家標準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依法從嚴處罰。
2. 對於治理後粉塵濃度仍嚴重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限值且整改無望的企業,要報請縣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四)全麵總結階段(2017-10-—12-底)。
2017-12-底前,各鄉鎮、園區要完成對兩類企業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總結,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及有關匯總表(附件3、4)連同執法文書複印件報送至縣局行業(職業衛生)監管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園區要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和目標任務,加強督促檢查和工作考核。要統籌兼顧,把治理工作與基礎建設和安全監管執法-相結合,將相關企業納入-度計劃執法計劃;專項治理期間要對每家企業治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及時填報監督檢查情況,由縣安監局統一匯總後報市安監局行業(職業健康)監管科。
聯係人及聯係方式:易謙,0730-3214599,13787851158,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突出重點,標本兼治。專項治理工作要緊緊圍繞重點崗位,強化防塵設施、檢測監測、個體防護、健康監護等關鍵環節,督促企業落實治理措施,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要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製定粉塵治理的治本之策,確保企業安全健康發展。尤其是兩類企業分布較多的生態工業園、建材辦要切實加大專項治理力度,確保工作實效。
(三)加強督查,注重引導。縣局行業(職業健康)監管股將加強對鄉鎮、園區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督查抽查,對治理工作推動不力的單位,堅決執行通報製度;對治理工作走過場的企業,列入“黑名單”,公開曝光;對專項治理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溝通協調,確保各階段治理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利用多種方式,廣泛開展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活動,提高有關部門和企業的思想認識,增強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宣傳專項治理先進單位,曝光拒不治理或治理不到位的違法企業,形成有利於治理工作的輿論氛圍。
附件:
1. 陶瓷生產和耐火材料製造企業基本情況調查表
2. 陶瓷生產和耐火材料製造企業基本情況匯總表
3. 陶瓷生產和耐火材料製造企業治理情況監督檢查表
4. 陶瓷生產和耐火材料製造企業治理情況-度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