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安監〔2015〕11號
嶽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關於印發《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粉塵防爆“九打九治”打非治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園區安監站:
現將《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粉塵防爆“九打九治”打非治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嶽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5-4-1
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粉塵防爆
“九打九治”打非治違工作方案
為深入推進全縣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粉塵防爆“打非治違”工作,徹底清剿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為,根據全國、省、市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的統一部署和《全縣安全生產“九打九治”打非治違工作方案》(嶽縣安委〔2015〕3號)文件要求,決定在全縣深入開展為期一-的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粉塵防爆“打非治違”行動。特製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領導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嚴格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和嚴厲追責的“四個一律”執法措施,集中打擊、整治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進一步規範安全生產、經營法治秩序,全麵預防和遏製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成立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粉塵防爆“打非治違”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劉修平任組長,副局長楊柏鬆、任康銘、吳江華、蔡彥華任副組長,劉保國、方奇、彭永新、付桂香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4個分組,非煤礦山和危險化學品組由副局長楊柏鬆任組長,彭永新為副組長,徐小寧為成員,負責全縣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打非治違工作;煙花爆竹組由副局長蔡彥華任組長,劉保國為副組長,楊大江、漆為政為成員,負責全縣
煙花爆竹領域打非治違工作;粉塵防爆組由副局長吳江華任組長,方奇任副組長,易謙為成員,負責全縣存在粉塵爆炸危險性企業打非治違工作;協調組由副局長任康銘任組長,付桂香任副組長,負責涉及跨行業、跨領域打非治違行動的協調工作。
三、重點內容
詳見附件。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黑名單”製。將存在重大非法違法行為的單位納入“黑名單”管控,於每-10前向縣安委辦抄送有關信息。
(二)實行備案督辦。對實施關閉取締、暫扣或吊銷有關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沒收非法所得並上限罰款以及應追究刑事責任等性質惡劣的嚴重非法違法行為,每-5前一案一檔報縣安委辦備案督辦。
(三)強化聯合執法。行動期間,縣安委會每季度將組織各相關鄉鎮、各相關安委會成員單位開展1次聯合執法行動。
(四)加強社會監督。鼓勵支持媒體暗訪曝光非法違法行為。落實舉報獎勵製度,鼓勵群眾舉報非法違法行為。
(五)嚴格問責追責。對“打非治違”工作不力,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將按照省委、省政府“八條斷然措施”啟動事前問責或事故追責。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注重實效。要精心組織,安排部署,按照“四不兩直”方式,迅速掀起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粉塵防爆“打非治違”行動,並確保行動落在實處。
(二)強化督促檢查。要加強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對重點亂源要緊盯不放,跟蹤督辦。
附件:
1.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重點
2.非煤礦山打非治違工作重點
3.危險化學品打非治違工作重點
4.粉塵防爆打非治違工作重點
5.安全生產“九打九治”打非治違情況總表
6.“九打九治”打非治違統計表
附件1
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重點
一、生產領域
1.無審批手續、無證、證照不全或證照過期從事煙花爆竹生產、建設的;
2.停產整頓、技改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的;
3.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進行建設;
4.多股東分線承包、非法下單的;
5.生產煙花爆竹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或者使用的原料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用量限製的;
6.使用國家禁止使用或者配伍禁忌的物質生產煙花爆竹的;
7.雇傭-齡60歲以上或未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人員從事危險工序作業的;
8.未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核定的產品種類進行生產的;
9.生產工序或者生產作業不符合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
10.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11.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存在“三超一改”(超定員、超藥量、超許可證範圍、擅自改變工房用途)行為的;
二、經營領域
1.無審批手續、無證、證照不全(證照過期)或關閉取締後又擅自從事煙花爆竹經營、建設的;
2.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向煙花爆竹零售者供應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的人員燃放煙花爆竹的,或煙花爆竹零售者銷售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的;
3.煙花爆竹零售者未向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采購煙花爆竹的;
4.批發企業、零售經營者采購、銷售和儲存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
5.批發企業儲存倉庫、零售經營點安全設施不符合安全條件的;
6.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戶超許可範圍經營、儲存或超量儲存的;
7.違規經營煙花爆竹半成品、原輔材料的;
三、儲存領域
1.無審批手續、無證、證照不全或證照過期從事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輔材料儲存的;
2.儲存場所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安全條件的;
3.儲存企業超許可範圍儲存的。
附件2
非煤礦山打非治違工作重點
一、針對以下非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提請當地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1.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勘查、建設、生產、經營的。
2.盜采礦產資源或關閉後擅自恢複生產的。
3.已取得相關證照,但管理滑坡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被責令停產整頓,經整頓後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
二、針對以下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按照“四個一律”進行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依法處罰和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1.以探代采、超層越界開采。
2.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未經安全監管部門安全設施“三同時”備案批複的。
3.資源整合後未重新取得采礦許可證,未依法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手續擅自組織建設和生產的。
4.尾礦庫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運營的。
5.無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單位違規使用民爆物品的。
6.發現重大隱患隱瞞不報,以及不按規定期限進行整改的。
7.對事故隱瞞不報的。
8.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9.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建設生產經營行為。
三、針對非煤礦山企業有下列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行為的,要立即停產整頓並掛牌督辦,限期消除隱患
1.沒有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製度,製定安全技術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
2.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的。
3.相鄰礦山開采錯動線重疊,開采移動線與周邊居民村莊、重要設備設施安全距離不符合相關要求,以及與相鄰礦山開采相互嚴重影響安全的。
4.有嚴重水患,沒有采取有效防範措施的。
5.危險性較大的設備未按規定經有資質的安全檢測檢驗機構檢測,以及經檢測檢驗不合格的。
6.尾礦庫:壩體超過設計壩高、超設計庫容儲存尾礦,以及尾礦庫排洪設施不符合設計要求的;危庫、險庫沒有停止生產並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未按規定進行閉庫的。
7.露天礦山和排土場:露天礦山開采周邊安全距離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的;露天礦山沒有采用自上而下順序、分台階(層)開采的;露天礦山台階參數和設備能力嚴重不匹配的;未采用中深孔爆破、機械鏟裝、機械二次破碎技術和裝備的;危險級排土場(廢石場)沒有治理,以及沒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附件3
危險化學品打非治違工作重點
一、嚴厲打擊6類非法違法行為
1.無證無照、證照不全或過期失效、超許可範圍從事生產經營建設,以及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2.關閉取締後又死灰複燃擅自生產經營建設,以及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
3.因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被暫扣證照,或因存在重大隱患被責令停產整頓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經營建設的;
4.不遵守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衛生“三同時”規定,違法組織生產經營建設的;
5.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6.瞞報、謊報事故,以及其他非法違法行為。
二、深入排查治理17類安全生產隱患和製度缺陷
1.安全生產責任體係不健全,責任製不落實的;
2.安全費用提取使用不落實,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企業主要負責人保護職工生命安全若幹規定執行不到位的;
4.隱患自查自改-報製度不健全、不落實的;
5.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6.未開展全員安全培訓,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的;
7.未按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或勞動防護用品使用不當的;
8.未按規定組建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預案未編製、未備案、未組織演練的;
9.違反規定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藝、設備、設施的;
10.未按規定對使用的安全設備、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檢驗與校驗、檢修,設備帶病運行的;
11.安全距離不夠、安全通道不暢通、安全警示標誌不完善的;
12.未依法依規落實防透水、防冒頂、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電擊、防墜落等相關安全生產防範措施的;
13.違章指揮、違規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的;
14.未認真執行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等九大票證製度的;未按規定製訂並嚴格落實檢維修方案的;
15.人員密集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建築消防設施故障不能正常運行的;
16.職業病防治製度不健全,職業危害防範措施不落實,防護設施缺乏或帶病運行的;
17.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建設等行為。
附件4
粉塵防爆打非治違工作重點
重點打擊以下五種行為
1.粉塵防爆危險企業違法違規建造廠房、布設生產線和除塵設施,整治不落實除塵、防爆措施,不落實培訓、勞動防護規定的問題。
2.嚴格作業審批製度。生產場所嚴禁各類明火,需要在生產場所進行動火作業時,必須停止生產作業,製訂作業方案,並報企業負責人審批後方可作業。
3.打擊生產場所未采用防爆設備與防碰撞火花作業工具。
4.嚴禁采用正壓氣體吹掃,保持作業場所清潔,不得有灑落粉塵聚集,保證收塵係統安全可靠運轉。
5.打擊未穿戴阻火材質的工作衣帽在粉塵爆炸危險區域生產作業。
附件5
安全生產“九打九治”工作情況總表
填報單位(蓋章):填報時間:
| 項目 | 單位 | 本-數 | 累計數 |
| 組織集中執法行動 | 次 | ||
| 出動執法人員 | 人(次) | ||
| 檢查生產經營單位 | 家 | ||
| 排查發現安全隱患 | 處 | ||
| 其中已經整改 | |||
| 排查發現重大隱患 | 處 | ||
| 其中已經整改 | |||
| 責令停產整頓企業 | 家 | ||
| 取締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單位 | 處 | ||
| 提請關閉企業 | 家 | ||
| 抓捕涉嫌犯罪人員 | 人 | ||
| 經濟處罰 | 萬元 | ||
| 問責領導幹部 | 人 |
附件6
“九打九治”專項行動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填報時間:
| 項目 | 單位 | 本- | 累計 | |
| 重大非法違法行為備案督辦 | 關閉取締企業 | 家 | ||
| 暫扣或吊銷有關許可證企業 | 家 | |||
| 責令停產整頓企業 | 家 | |||
| 沒收非法所得及行政罰款 | 萬元 | |||
| 追究刑事責任 | 人 | |||
| 聯合執法 | 出動執法人員 | 人 | ||
| 檢查企業 | 家 | |||
| 暗訪暗查 | 出動執法人員 | 人 | ||
| 檢查企業 | 家 | |||
| 曝光非法違法行為 | 起 | |||
| 查實舉報的非法違法行為 | 起 | |||
| 黑名單企業 | 省級 | 家 | ||
| 市級 | 家 | |||
| 縣級 | 家 | |||
| 約談警示領導幹部 | 人 | |||
| 問責領導幹部 | 人 | |||
注:重大非法違法行為和黑名單要附企業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