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環評﹝2024﹞29號
嶽陽星光玻璃有限公司:
你公司(法人代表:季成,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0600572248634W)報送的《年產8萬m2鋼化玻璃、10萬m²中空玻璃、2400張鋁合金玻璃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報批申請書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你公司擬投資320萬元,租賃位於嶽陽縣新開鎮勝天村的嶽陽市顏氏燃燒器實業有限公司廠房(1幢101),建設“年產8萬m²鋼化玻璃、10萬m²中空玻璃、2400張鋁合金玻璃門項目”,該項目為改擴建項目,將原有的玻璃成品加工線改為外購玻璃原片進行鋼化和中空玻璃加工,同時新增鋁合金玻璃門生產線。項目占地麵積為4279.5m²,生產廠房共2層,1層設置1條鋼化玻璃生產線、2條中空玻璃生產線(以鋼化玻璃為原料),2層設置1條鋁合金玻璃門的組裝生產線,共設置4條生產線。鋼化玻璃生產線以玻璃原片為原料,經切割、倒角清洗、鋼化等工序生產鋼化玻璃,鋼化爐采用電能加熱。中空玻璃生產線以鋼化玻璃、鋁條為原料,鋁條經切割、折彎、灌幹燥劑、塗膠後,與清洗過的鋼化玻璃一起合片,再經密封後生產中空玻璃。鋁合金玻璃門的組裝生產線以鋁材、玻璃為原料,鋁材切割後與玻璃一起組裝成成品。
根據湖南京帝環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編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內容、結論和嶽陽市嶽陽縣生態環境事務中心《嶽陽星光玻璃有限公司年產8萬m²鋼化玻璃、10萬m²中空玻璃、2400張鋁合金玻璃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技術評估報告》(嶽縣環事評估〔2024〕26號),本項目在落實報告表和本批複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並確保各類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前提下,項目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緩解和控製,我局原則同意該項目建設。
二、項目運營過程中必須全麵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著重做好以下環保工作:
1.落實大氣汙染防治措施。玻璃磨邊、鑽孔工序采用濕法工藝。項目設置兩條中空玻璃生產線,每條生產線各設置一套廢氣收集裝置,對密封、塗膠工序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廢氣進行收集,兩條生產線收集的廢氣合並處置,處理設施采用“兩級活性炭”工藝,處理後的廢氣通過1根15m的排氣筒(DA001)達標後外排,揮發性有機物執行《玻璃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26453-2022)表1中排放標準限值。同時應加強管理,減少無組織廢氣排放,項目廠界無組織排放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執行《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無組織排放限值,廠房外非甲烷總烴執行《玻璃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26453-2022)中控製要求。
2.落實廢水汙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原則,完善項目區域內的雨水及汙水管網。清洗廢水經一套絮凝沉澱池處理後回用於清洗工序,磨邊和鑽孔廢水經另一套絮凝沉澱池處理後回用於磨邊和鑽孔工序,所有的生產廢水均不外排,全部回用;生活汙水依托現有化糞池處理後用作農肥,全部綜合利用。
3.落實噪聲汙染防治措施。優化廠區平麵布置,優先選擇低噪聲設備和工藝,采取減振、隔聲、消聲等措施有效控製噪聲汙染,加強廠區內固定設備、運輸工具、貨物裝卸等噪聲源管理,同時避免突發噪聲擾民。廠界噪聲應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4.落實固體廢物管理措施。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並建立健全固體廢物管理台賬。廢膠、粘膠廢包裝袋、廢活性炭、廢機油等為危險廢物,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製標準》(GB 18597-2023)中要求規範貯存,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並嚴格落實轉移聯單製度。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汙染控製標準》(GB18599-2020)中要求貯存,鋁合金邊角廢料、不合格產品、一般性廢包裝材料統一收集後外售;玻璃邊角廢料、沉澱池沉渣收集後外售給玻璃生產廠家作生產原料;廢膠桶(不含膠)集中收集後交由原廠家回收處理。
5.強化風險防範措施。加強廠區現場管理,設專門的環保機構及人員,加強各類生產設備的檢修、保養及人員培訓,儲備相關應急物資並組織應急演練,實現企業和園區的聯動機製,確保周邊環境安全。
6.本項目汙染物總量控製指標為:顆粒物≤0.1 噸/年、總揮發性有機物≤0.5 噸/年。
三、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建設活動。
四、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汙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五、建設單位應在本項目實際排汙之前辦理排汙許可手續。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製度及相關環境管理製度,並按照相關要求做好自主監測和信息公開。
經辦人:許 峰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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