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年產2GW太陽能組件智能製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擬進行審查的公示
來源: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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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日(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9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聯係電話:0730-7663018(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辦公室、政府政務中心3樓大廳D05號窗口)

  通訊地址:湖南省嶽陽縣長風路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

  郵 編:414100

項目名稱

年產2GW太陽能組件智能製造項目

建設地點

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機械化產業園)

建設單位

嶽陽晶櫻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湖南京帝環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

    你公司擬投資5億元建設“年產2GW太陽能組件智能製造項目”,租賃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機械化產業園)19棟和21棟進行太陽能組件生產,租賃麵積約10507.6㎡,項目共設置2條生產線,分兩期建設,每條生產線的產能均為1GW/年,形成年產2GW太陽能組件的生產規模。項目以玻璃(超白鋼化玻璃)、單晶矽電池片為原料,經電池測試、劃片、串焊、排版、疊焊、合片/背板鋪設、EL測試、層壓、去毛邊、裝邊框、焊接接線盒、固化、高壓測試、組件測試、外觀檢驗、包裝入庫等工序生產太陽能組件。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對策和措施

1.落實大氣汙染防治措施。項目劃片、焊接、層壓、固化等工序產生的顆粒物(含錫及其化合物)及揮發性有機廢氣通過集氣裝置引至廢氣處理設施處置,處理設施采用“過濾纖維+兩級活性炭”的工藝,處理後的廢氣通過23m的排氣筒外排。項目設置兩條生產線,分別設置在19棟廠房和21棟廠房,每條生產線均設置一套廢氣收集及處理設施,2條生產線的廢氣經各自的廢氣處置設施處理達標後通過DA001和DA002兩個排氣筒排放,顆粒物(含錫及其化合物)、揮發性有機物有組織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均執行《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標準限值。

加強管理,減少無組織廢氣排放,項目廠界無組織排放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執行《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無組織限值,廠房外非甲烷總烴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製標準》(GB37822-2019)中控製要求。

2.落實廢水汙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原則完善項目區域內的雨水及汙水管網。雨水經廠區雨水管道收集後排入園區雨水管網;設備冷卻采用間接冷卻工藝,產生的廢水全部循環利用,不外排;生活汙水經化糞池(標準化廠房配套)處理後通過園區的汙水管網進入新牆鎮汙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3.落實噪聲汙染防治措施。優化廠區平麵布置,優先選擇低噪聲設備和工藝,采取減振、隔聲、消聲等措施有效控製噪聲汙染,加強廠區內固定設備、運輸工具、貨物裝卸等噪聲源管理,同時避免突發噪聲擾民。廠界噪聲應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4.落實固體廢物管理措施。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並建立健全固體廢物管理台賬。廢活性炭、廢助焊劑、廢過濾纖維、廢包裝桶、廢潤滑油、廢潤滑油桶等危險廢物,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製標準》(GB 18597-2023)中要求規範貯存,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並嚴格落實轉移聯單製度。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汙染控製標準》(GB18599-2020)中要求貯存,廢EVA膜統一收集後外售;廢電池片收集後由廠家回收。

5.強化風險防範措施。加強廠區現場管理,設專門的環保機構及人員,加強各類生產設備的檢修、保養及人員培訓,儲備相關應急物資並組織應急演練,實現企業和園區的聯動機製,確保周邊環境安全。

6.本項目汙染物總量控製指標為:顆粒物≤0.8 噸/年、總揮發性有機物≤2.3 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