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嶽陽縣湘福庭木業加工廠生物質鍋爐改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複
來源: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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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嶽縣環評﹝2024﹞25號

嶽陽縣湘福庭木業加工廠:

  你廠(地址:湖南省嶽陽市嶽陽縣公田鎮大塅完小,法定代表人:陳宇,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30621MACTL1045A)報送的《嶽陽縣湘福庭木業加工廠生物質鍋爐改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報批申請書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嶽陽縣湘福庭木業加工廠(原名嶽陽縣東鵬裝飾材料加工廠、嶽陽縣福庭木業加工廠),位於嶽陽縣公田鎮大塅村,年產膠合板10萬張,擬投資70萬元在現有廠區1#鍋爐房和2#鍋爐房內各新建1台2.5t/h生物質鍋爐提供生產所用蒸汽,同時淘汰現有1t/h和2t/h生物質鍋爐,以成型生物質為燃料。本次改建項目僅針對現有鍋爐房,不新增用地,改建後全廠膠合板生產工藝、主要生產設備及產能不變。

  一、根據湖南霖昇工程技術谘詢有限公司編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內容、結論、專家評審意見及嶽陽市嶽陽縣生態環境事務中心《嶽陽縣湘福庭木業加工廠生物質鍋爐改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技術評估報告》嶽縣環事評估〔2024〕22號,本項目在落實報告表和本批複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並確保各類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且符合總量控製要求的前提下,項目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緩解和控製,我局原則同意建設。

  二、項目施工及運營期必須全麵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著重做好以下環保工作:

  1.廢水汙染防治措施。改建項目不新增員工,無新增生活廢水產生。項目采用爐外水處理工藝,鍋爐運行過程中產生的鍋爐廢水為鍋爐排汙水及軟化處理廢水,該部分廢水成分簡單、汙染物濃度底,為清淨下水,用於補充鍋爐廢氣水膜除塵用水,不外排。水膜除塵係統產生的廢水經沉澱池沉澱處理後循環使用,不外排。

  2.廢氣汙染防治措施。生物質鍋爐燃燒產生的廢氣經水膜除塵處置裝置處理後,通過1根30m的排氣筒排放,每台鍋爐配套1套除塵裝置和排氣筒,排放的廢氣執行《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中特別排放限值燃煤的標準要求。

  3.噪聲汙染防治措施。優化廠區平麵布置,優先選擇低噪聲設備和工藝,采取減振、隔聲、消聲等措施有效控製噪聲汙染,加強廠區內固定設備、運輸工具、貨物裝卸等噪聲源管理,同時避免突發噪聲擾民。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管理措施。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並建立健全固體廢物管理台賬。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汙染控製標準》(GB18599-2020)中要求貯存,生物質鍋爐燃料燃燒產生的爐渣、沉澱池沉渣收集暫存後供周邊農戶用作農肥,全部綜合利用;軟水製備過程中產生的離子交換樹脂收集暫存後,廠家回收;廢包裝袋收集暫存後外售。

  5.本項目汙染物總量控製指標為:顆粒物≤0.1 噸/年、二氧化硫≤0.4噸/年、氮氧化物≤1.2 噸/年。

  6.強化風險防範措施。加強廠區現場管理,設專門的環保機構及人員,加強各類生產設備的檢修、保養及人員培訓,儲備相關應急物資並組織應急演練,確保周邊環境安全。

  三、依法須辦理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等部門手續的,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四、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汙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建設單位應在本項目啟動生產設施或在實際排汙之前辦理排汙許可手續。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製度及相關環境管理製度,並按照相關要求做好監測和信息公開。

  經辦人:許  峰                   2024年8月1日


抄送:公田鎮人民政府,湖南霖昇工程技術谘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