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嶽陽容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容源水上加油站規範提升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複
來源: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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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環評﹝2022﹞26號

嶽陽容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容源水上加油站規範提升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批複的申請》及相關附件已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嶽陽容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容源水上加油站位於嶽陽縣鹿角作業區水域、東洞庭湖右岸,地理坐標為:東經112度59分54.164秒、北緯29度9分16.902秒,總投資1757.03萬元,項目屬於公共基礎設施,為洞庭湖主航道來往船隻提供水上加油服務。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建設1艘2000噸加油躉船,總長86.15m、水線長86.00m、型寬15.66m、型深4.0 m、設計吃水3.30m,油艙容積約為3265.588m3,適用航B級,躉船為縱骨架式,縱骨間距0.60m,最大儲油量2776m3,年均售油量約10000t。項目不包含柴油的運輸,且不得在甲板上存儲桶裝柴油,通過快艇與陸域相互來往,不建設陸地運輸油料線路。容源水上加油站於1978年建成,原址位於七裏山港區右岸一側水域、嶽陽巴陵石化液體碼頭上遊 220m 處,由於蒙華鐵路洞庭湖特大橋的建設,嶽陽縣容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於2009年購買了原嶽陽市港務局鹿角客運站,把容源水上加油站搬遷至嶽陽縣榮家灣鎮鹿角村進行經營。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發布《關於印發〈洞庭湖和湘資沅澧四水非法碼頭渡口專項規範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辦函〔2020〕8號)、省交通運輸廳發布《關於“一湖一江四水”港口碼頭專項規範提升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湘交港航〔2020〕71號)、嶽陽市人民政府發布《關於印發〈湘江資水沅水嶽陽段港口碼頭專項規範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嶽政辦函〔2020〕39號)、嶽陽縣人民政府發布《關於印發〈湘江嶽陽縣段港口碼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嶽縣政函〔2020〕57號)等文件,嶽陽容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容源水上加油站屬於規範提升類,規範提升內容為補辦安全環保手續。根據環境保護部《關於建設項目“未批先建”違法行為法律適用問題的意見》(環政法函[2018]31號)文件要求,現對項目環評手續進行完善。項目內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根據湖南永藍新環境服務有限公司編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內容、結論和專家評審意見,我局原則同意你公司環境影響報告表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從環境保護方麵考慮,同意補辦環評手續。

二、項目實施須嚴格落實湖南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的相關要求,同時在運營過程中必須全麵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著重做好以下環保工作:

1.落實廢水汙染防治措施。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包括躉船生活汙水、甲板衝洗廢水和艙底油汙水等含油廢水,其中生活汙水集中收集後經汙水倉 WCBM-10 型生活汙水處理裝置預處理後由湖南清源環保船舶汙染物接收有限公司的環保船隻接收(外委處置);含油廢水經機艙內設有 CDZYF-0.25 型油汙分離器分離,分離後的汙油和清水均由湖南清源環保船舶汙染物接收有限公司的環保船隻接收(外委處置)。

2.落實廢氣汙染防治措施。嚴格按照《水上加油站安全與防汙染技術要求》(JTT660-2006)的相關要求,做好卸油、儲油、加油過程中的揮發性有機廢氣排放控製措施。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廢氣防治措施,加強管理,采用密閉卸油方式、儲油罐、自封式加油機,同時在油罐車裝卸、加油作業中采取餘油處置裝置,減少揮發性有機廢氣排放,確保加油站無組織排放非甲烷總烴滿足《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濃度限值要求。

3.落實噪聲汙染防治措施。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消聲、減振、密封等措施;加強對設備的維護和保養;項目場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1類標準。

4.落實固體廢物管理措施。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並確保不造成二次汙染。應嚴格按照《船舶水汙染物排放控製標準》(GB3552-2018)、《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製標準》(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單標準要求處理危險廢物,危險廢物及時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理,嚴格執行轉移聯單製度並規範建立台賬。項目油罐清洗由建設單位委托專業有資質清洗公司進行,清洗時產生的廢油渣由有資質清洗公司帶走處置(該清洗公司須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站內不另外設危廢暫存間。生活垃圾及廢含油抹布和手套交湖南清源環保船舶汙染物接收有限公司環保船隻接收處置。

5.落實風險防範措施。嚴格油品使用、貯存中的安全管理,加強對卸油、儲油和加油設備的維護管理,避免跑、冒、滴、漏,杜絕風險事故的發生。加強環境風險管理,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和應急處理機製,製定並落實事故風險應急預案,嚴格按照《水上加油站安全與防汙染技術要求》(JTT660-2006)的要求,對躉船配備若幹滅火及防汙染器材等事故應急救援設備,配備吸油泵、圍油欄、吸油棉、收集桶等應急物資,並組織演練。

6.項目位於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項目實施須嚴格執行自然保護區相關規定。認真落實《容源水上加油站規範提升項目對湖南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影響專題報告》提出的各項生態保護措施,確保項目生態環境風險可控範圍內。切實加強項目運營期監管,嚴格落實《溶源水上加油站規範提升項目對湖南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物多樣性影響評價報告》中生物多樣性的減緩措施,避免運營期產生的廢水、廢油等對濕地生態係統及候鳥、麋鹿、江豚等重點保護物種棲息地和野生植物生境等造成破壞。

三、依法須辦理農業農村、林業等部門手續的,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建設活動。

四、建設單位應在本項目啟動生產設施或者在實際排汙之前須辦理排汙許可手續。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汙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五、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製度及相關環境管理製度, 項目建成後,建設單位須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規定自行組織環保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並按照相關要求做好監測和信息公開。

 

經辦人:許峰                   2022年12月21日

抄送:榮家灣鎮人民政府,湖南永藍新環境服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