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環評﹝2022﹞24號
嶽陽創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年加工20000噸鋰電池負極材料低溫碳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批複的申請》及相關附件已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嶽陽創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位於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榮新路10號,租賃嶽陽市安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現有廠房和設備(隧道窯),建設年加工20000噸鋰電池負極材料低溫碳化項目,租用麵積6328平方米。項目以石墨(石油焦、針狀焦)為原料,經裝料(以坩堝為載體)、煆燒、冷卻、包裝入庫等工序生產碳負極材料,項目使用的原材料石油焦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化工行業標準 石油焦(生焦)》(NB/SH/T 0527-2019)質量標準要求。項目對鋰電池負極材料生產企業的石墨化前生料(主要為石油焦、針狀焦)進行低溫碳化處理,再交由鋰電池負極材料生產企業進一步進行石墨化等後續處理,低溫碳化過程中不添加瀝青,熱處理過程不需填充料作為保護介質,加工的目的在於排出其中的水分和揮發分,提高炭質密度,屬於煆燒工藝,不涉及焙燒工藝、添加瀝青工序和石墨化後續處理。項目內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根據長沙沛霖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內容、結論和專家評審意見,我局原則同意你公司環境影響報告表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從環境保護方麵考慮,同意補辦環評手續。
二、項目運營過程中必須全麵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著重做好以下環保工作:
1.落實廢水汙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原則設計、建設項目區域內的雨水及汙水管網。雨水經廠區雨水管道收集後經北側雨水排口排入園區雨水管網;食堂含油汙水經隔油池隔油後與其他生活汙水一起進入化糞池處理,達到園區汙水處理廠接納標準後排入園區汙水管網,進入園區汙水處理廠集中處置;冷卻工序采用間接冷卻工藝,產生的冷卻水循環利用,不外排;廢氣處理設施產生的廢水經沉澱池沉澱處理後循環利用,不外排。
2.落實廢氣汙染防治措施。加強日常管理,提高廢氣收集效率,減少無組織廢氣排放,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執行《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79-1996)表2中標準要求。裝料和包裝工序產生的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布袋除塵處理後通過23m的排氣筒(DA001)排放,排放的顆粒物執行《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標準限值要求。煆燒工序產生的廢氣經布袋除塵、雙堿法脫硫脫硝處理後通過23m的排氣筒(DA002)排放,排放的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執行《湖南省工業爐窯大氣汙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湘環發〔2020〕6號)中標準限值。
3.落實噪聲汙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消聲、減振、密封等措施;加強對設備的維護和保養;項目東、南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西、北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標準。
4.落實固體廢物管理措施。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並確保不造成二次汙染。嚴格按照環評報告表提出的各項要求與措施,做好危險廢物的分區貯存,危險廢物應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製標準》(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單標準要求建設危廢暫存庫暫存,危險廢物應嚴格執行轉移聯單製度並及時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一般固體廢物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汙染控製標準》(GB18599-2020)要求管理。廢包裝材料、廢坩堝、脫硫渣收集後外售;收集的粉塵回用於生產;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廢機油為危險廢物,收集並暫存後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
5.主要汙染物總量控製指標為:SO2≤1.0t/a,NOx≤4.1t/a。
三、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建設活動。
四、建設單位應在本項目啟動生產設施或者在實際排汙之前須辦理排汙許可手續。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汙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五、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製度及相關環境管理製度, 項目建成後,建設單位須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規定自行組織環保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並按照相關要求做好監測和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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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長沙沛霖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經辦人:許峰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