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檔時間:2021-08-23
嶽陽縣環境監測站2015年預算說明
來源:縣環保局   201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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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嶽陽縣財政局關於編報2015年縣本級部門預算的通知》要求,本著收入真實完整、支出準確規範和厲行節約的原則,我單位編製了2015年本級部門預算,現將預算基本情況說明如下:

    一、本單位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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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負責對全縣各排汙單位排放的汙染物進行監督監測。
  2. 負責轄區內地表水、地下水、降水、空氣、噪聲、渣、土壤、降塵、放射性等環境要素的常規性監測。
  3. 負責轄區內建設項目環保竣工驗收監測。
  4. 對轄區內環境汙染事故進行技術仲裁,參與轄區內的汙染事故處理。
  5. 參與上級環保部門組織的環境保護科研課題的研究,並受上級監測部門安排負責東洞庭湖鹿角水質自動監測站的常維護管理工作。

    二、2015年預算編製的主要依據和原則

    2015年預算編製的主要依據為2014年的決算情況並綜合考慮相關的增減變動因素安排;且堅持統籌預算內外財力、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則,支出安排在保證人員經費的基礎上向提高監測能力確保監測質量傾斜。

    1、2015年預算收入和支出情況

    2015年我站預算收入總額為213.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213.6萬元,2015年我站預算支出總額213.6萬元,其中:人員支出110.01萬元,公用支出17.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4.47萬元,項目支出72.12萬元。

    2、收入總額及分類

    (1)財政撥款213.6萬元,包括財政一般預算撥款143.6萬元,納入預算的非稅收入撥款70萬元。

        3、支出總額及分類

2015年預算支出總額213.6萬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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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嶽陽縣環境監測站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