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局黨組的堅強領導和正確指導下,嶽陽縣分局緊緊圍繞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目標,錨定“三高四新”美好藍圖,團結帶領全體幹部職工攻堅克難、求真務實,較好的完成了年度各項目標任務。
一、2024年主要目標完成情況
(一)強化黨建引領,夯實思想根基,隊伍素質不斷提升
1.突出黨建引領,築牢紅色堡壘。堅持以“一月一課一片一實踐”為抓手,借助青年理論學習小組、“三會一課”、黨課競賽等載體,組織局屬3個支部40餘名黨員開展微型黨課教育。依托學習強國、紅星雲等平台,共組織觀看《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等教育資料二十餘部。結合學雷鋒紀念日、六五環境日等重要節點,開展環保宣教進校園、垃圾分類知識宣講進社區等黨員誌願服務活動8次,持續強化黨建引領,推動各項工作穩步前行。
2.夯實思想根基,凝聚奮進力量。始終將思想政治建設作為首要任務。2024年共開展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12次,青年理論學習小組集中學習12次,專題研討交流4次。同時,加強意識形態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態勢,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和輿論導向。2024年局理論黨組中心組專題學習意識形態2次,局黨組會專題研究3次,組織全局幹部職工專題學習2次。
3.提升隊伍素質,彰顯先鋒擔當。2024年,先後組織180餘人次參加省、市兩級業務培訓和視頻培訓,培訓內容涵蓋環境執法、監測技術、汙染防治等多方麵、各領域。2024年全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大比武中,我分局榮獲組合一等獎和團體二等獎。同時,加強專業知識學習,2024年共57人通過執法證考試,幹部隊伍素質進一步提升。特別是在應對7·27突發環境汙染事件、6·28防汛救災、5次響應重汙染天氣應急等重大事件上,黨員幹部聞令而動、迎難而上,不講條件、不談價錢、不計得失,有效保障了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充分發揮了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二)聚焦主責主業,精準靶向發力,環境質量穩步向好
1.緊盯大氣環境質量“這一核心”。持續開展走航監測,發現並改正道路(工地)廢氣、餐飲油煙、秸稈禁燒等大氣環境問題367個;開展柴油貨車路檢路查190台次,入戶抽測50台次,非道路移動機械檢測176台次;督促建築和道路施工工地嚴格落實揚塵汙染防治“六個100%”;啟動5次重汙染天氣預警,完成特護期秸稈禁燒巡察工作、重汙染應急減排清單更新相關工作;積極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環保績效提級工程和磚瓦行業綜合整治工作。2024年,我縣空氣質量綜合指數3.22,全省排名並列第76位;優良率88.0%,同比降低3.2個百分點,在13縣市區中排名第4;PM2.5濃度32.86μg/m3,同比改善3.64%;PM10和SO2年均濃度較上年同期分別改善了8.2%和11.1%。
2.抓住水環境質量“這一關鍵”。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綜合治理。2024年,完成13個2024年度洞庭湖總磷汙染控製削減任務、11個碧水攻堅十大工程任務;積極推進新牆河流域項目和公田鎮小饒港水庫水生態保護修複項目建設。2024年,嶽陽縣4個省控水質監測斷麵均達到地表水Ⅱ類標準;3個國控水質監測斷麵除總磷外各項指標均達到Ⅲ類水質標準,總磷平均濃度分別為0.0647mg/L、0.065mg/L、0.082mg/L,均達到省級考核目標;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穩定保持100%。
3.突出土壤環境安全“這一重點”。與縣農業農村局聯合下發《嶽陽縣2024年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按要求完成2個優先監管地塊和5個用途變更“一住兩公”地塊的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工作、7個行政村農村生活汙水治理任務、5條農村黑臭水體整治任務、3個集中式汙水處理設施排查和整治工作,督促開展嶽陽縣新開鎮曆史遺留礦渣汙染治理項目。2024年,我縣無高風險汙染地塊,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2%以上,土壤環境質量符合環境功能要求。
4.聚焦問題整改“這一根本”。2024年提請縣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專題研究環保工作7次,專項調度會13次。2024年,共接受了兩輪環保督察,共計受理群眾投訴問題70件,已辦結69件,辦結率98.57%,完成了48項“夏季攻勢”整治任務、3個存量問題銷號;配合縣紀委監委完成了12個“洞庭清波”問題整改;13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已完成縣級銷號。
5.堅守環境安全“這一底線”。持續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環境執法監管模式,積極開展“利劍”行動生態環境領域風險隱患排查等專項執法行動。完成市級重點監管單位規範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考核達標率100%;完成全縣118家單位2023年度危險廢物年報報告和2024年管理計劃備案;全麵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製度,督促縣6家職能部門辦結生態賠償案件,我分局辦結生態環境損壞賠償案件6起,在6個縣市區中排名第1;辦理了“五類案件”3起,其中查封扣押1起、移送行政拘留2起;辦理“兩打案件”3起,其中在線數據造假案件1起,涉危案件2起,已全部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其中嶽陽縣建鑫頁岩環保磚廠幹擾自動監控設施涉嫌汙染環境案被省廳采納為2024年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全年未發生重大環境汙染事故、重大生態破壞事件以及因環境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
6.遵循為民服務“這一宗旨”。一是及時回應群眾。2024年,我分局共受理群眾訴求297起,均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辦結,回複率100%,滿意率95%以上。以96.67%的滿意率順利嶽陽縣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評議整改。我縣生態環境滿意度測評已連續三年排名全市前列。二是優化營商環境。推進“一證式管理”工作,2024年,共辦理建設項目環評審批事項36件、新申領和變更企業排汙許可證23本。推行非現場執法,做到無事不擾,減輕企業經營負擔,2024年通過非現場執法方式檢查企業54家次。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實行首查免罰,對7家企業輕微環境違法行為作出不予處罰決定,免罰金額61.53萬元。三是大力實施項目。投入600萬元完成諾方斯新、福泰數碼等大氣深度治理項目的實施與驗收;投入近6000萬元完成嶽陽縣集中式養殖池塘改造及尾水治理項目、東洞庭湖流域中洲片區水生態保護修複項目(一期工程)、總磷削減等13個水環境治理項目的實施與銷號;投入2800萬元開展新開鎮曆史遺留礦渣汙染治理項目;特別是在2023年度全省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考核中我縣被評為“明顯變好”,2024年縣域生態環境質量財政生態轉移支付資金將在原基礎(8181.5萬)上得到增加。積極申報新牆河流域水汙染防治、湖南海潤電氣有限公司大氣整治等環境項目,預計爭資9000萬元。通過爭取或實施一大批環境項,縣域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持續改善。
二、存在問題與不足
回顧2024年的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一是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壓力大。水環境方麵,我縣國控水質斷麵雖能達到省級考核目標,但受縣城區排水影響,八仙橋斷麵總磷濃度仍不能穩定達標;大氣環境方麵,在有效控製PM2.5濃度上措施還不夠有力,特別是在秸稈禁燒上部門、鄉鎮在協同發力上還有差距。二是黨建引領中心工作不夠深。日常工作中聚焦於生態環境考核目標任務的完成,導致在製定工作計劃、分配工作資源時,黨建工作所有弱化,黨建工作與生態環境監管、環境質量改善、重點項目實施的融合度不高。三是隊伍綜合素質有待提高。部分執法人員在專業知識和業務水平上係統學習不夠,不主動,敬業精神不夠強,主動擔當作為不夠,發現問題、處理問題、應對問題的能力還有待提高。
三、2025年工作思路
(一)持續強基固本,力爭環境質量穩中求進。以揚塵汙染治理、臭氧汙染防治、麵源汙染治理為重點,持續開展走航監測,確保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城空氣質量優良率穩定提升。以國、省控斷麵水質改善為目標,持續加強洞庭湖總磷削減、飲用水源環境監管,穩步推進縣域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確保完成省、市汙染防治攻堅戰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
(二)堅持係統思維,力推環境問題動態清零。繼續紮實推進中央、省等各類環保督察交辦和反饋問題整改,嚴格落實問題整改“汙染消除、生態修複、群眾滿意”總要求,讓問題整改“動態清零”成為常態。同時,全麵開展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回頭看”督查和“洞庭清波”常態化監督任務整改情況專項督查,進一步鞏固巡視整改工作成果,推動環境問題整改見行見效。
(三)強化黨建引領,力促黨建業務深度融合。定期組織召開黨建與業務融合專題研討會,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黨建+生態環保”主題活動,組織黨員誌願者深入社區、學校、企業開展環保知識宣傳教育活動,舉辦環保公益徒步、植樹造林等活動,通過黨建活動凝聚幹部職工的向心力和戰鬥力。同時,建立健全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的考核評價機製,將黨建工作成效作為幹部績效考核、評先評優、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形成良好的激勵導向,推動黨建工作與生態環保業務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進。
(四)注重以訓強兵,力求隊伍素質全麵過硬。開展業務培訓和執法大練兵活動,在“線上+線下”兩個戰場上、“例行檢查+突擊檢查”兩種方式上、“智慧電力+自動監控”兩種手段上,著力提高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切實提升幹部隊伍專業化、智慧化執法水平,做到精準治汙、科學治汙和依法治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