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積極應對可能出現的火災險情及突發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和降低災害帶來的危險和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製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我局由消防安全目標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組成滅火應急疏散指揮中心,下設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1、滅火行動組。組成人員包括:保衛工作人員,局機關幹部職工,發生火災單位的相關人員。任務:按到火警通知後,迅速趕赴火災現場,組織人員控製火勢和撲救、封閉火災現場。
2、疏散引導組。組成人員包括:保衛工作人員,局機關幹部職工,發生火災單位的相關人員。任務:接到火警後,立刻趕赴現場,組織人員疏散工作,維護現場治安秩序,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進行滅火工作。
3、通訊聯絡組。組成人員包括:保衛工作人員(各小組聯絡員)。任務:保持通訊暢通,負責各小組與指揮中心的聯絡,傳達指揮中心的命令。
4、安全救護、防護組。組成人員:辦公室後勤人員。任務:接到火警後,立即趕赴現場實施救護、防護工作。
二、滅火應急疏散程序和措施
1、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1)報警:我局係統各單位發生火災或突發事件時,值班人員或目擊者應迅速撥打火警電話“119”,同時積極采取有效的撲救措施,並注意自身安全,等待保衛工作人員和消防車輛的到來。
(2)接警(通訊聯絡,安全救護的程序和措施):保衛值班人員接到報警後,應迅速通知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趕赴火災現場,同時報告學校滅火應急疏散指揮中心領導,並通知安全救護、防護組做好救護準備工作。接到指揮中心命令後,立刻趕赴火災現場實施救護、防護工作,通訊聯絡組人員趕赴現場與各小組取得聯係,並保持與指揮中心的聯絡,通報各小組情況,傳達指揮中心命令。
2、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指揮中心了解火災現場情況後,根據各單位(重點消防部位)應急疏散預案和現場實際情況,製訂出科學、有效的撲救方案,劃定警戒範圍,對各小組下達滅火,應急疏散命令,並派專人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工作。
3、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接警後,立刻趕赴現場,各司其職,服從命令,統一指揮,遇到情況,相機處置;遇到問題協調解決;遇到困難,請求支援,並及時向指揮中心匯報現場工作狀態。
4、火災撲滅後,指揮中心指派專人保護好現場,認真調查火災原因,調查工作應及時,準確,總結經驗教訓,對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上報公安消防部門。
本預案發至我局各下屬單位和各科室,一旦發生火災,立即啟用。在本預案實施過程中,全局幹部職工應主動配合,服從指揮。我局消防安全目標管理領導小組根據本預案,每半-組織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二〇一五-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