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檔時間:2021-07-05
嶽陽縣規劃局2019年信息公開輿情回應製度
來源:縣規劃局   201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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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對一些涉及麵廣、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性比較強的政策信息及相關重要信息的事前輿情風險評估,製定本製度。

一、輿情把握機製。局黨組安排專人負責對涉及本單位的網絡輿情進行常監測和突發事件監測,通過實時巡查的方式隨時掌握輿情動態,對輿情涉及到的應及時進行回複。

二、分析研判機製。由專人負責對涉檢網絡輿情進行匯總、登記和總結,通過跟蹤分析和研判,掌握網絡輿情的發展走向、輿論熱點和媒體關注焦點,並分析判斷突發及重大輿情的級別和程度,提出處置意見,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三、應急預警機製。按照涉檢網絡輿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將涉檢網絡輿情分為特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等級,並建立相應的應急預警機製,做到及早發現輿情危機苗頭,及早對可能產生的現實危機的走向、規模進行判斷,及早通知各有關股室和做好應對準備。

四、應對處置機製。堅持以積極回應、主動引導為主的處置原則,在第一時間將網絡輿情報局分管領導,並快速建立起與相關部門和單位穩定、順暢、高效的聯動機製,適時、規範地發布權威信息,掌握權威信息發布的主導權,並最大程度地爭取媒體的認同和支持,采用積極的方式應對和化解網絡輿情危機。

五、總結評估機製。在網絡輿情趨於平穩後,根據輿情的發生、傳播和處置情況進行總結、梳理、反思,形成書麵報告和建議,建立起有效的輿情處置評估機製。

嶽陽縣規劃局政務公開發布協調製度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協調機製,保證發布的信息及時、準確、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本製度所稱的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並由行政機關保存的信息。

第三條發布政府信息應當遵循及時、準確、一致、便民的原則,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

第四條局機關及局屬單位應當在政府門戶網上及時發布主動公開的的政府信息,所發布的信息應有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並報分管副局長簽字後方可發布。

第五條兩個以上部門聯合產生的信息,應有兩個部門的簽字。對於兩個以上單位聯合發文產生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個單位申請獲取該信息。

第六條所發布的信息涉及兩個以上單位的,其中任何一個單位公開該信息前,應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進行溝通、確認,保證公開的政府信息準確一致。

第七條對違反本製度,造成嚴重後果和不良社會影響的,由局紀檢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予以處理。